《病历评审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病历评审制度

(一)科内病历评审制度

1.在病人出院前,主管医生应对病历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检,发现不足及时修改。

2.上级医生对下级医生书写的病历要认真审阅,有不妥之处进行修改。修改较多的病历住院医师应重新抄写,对有重大书写缺陷的病历责令重新书写,直至书写合格方能鉴字。

3.科主任负责全科病历评审,平时可进行抽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出院的病历逐份评审考核,不合格病历不许出科。

(二)病历终末评审制度

1.病案室每月将收回的病案按专业科室分类放置在指定位置,各科室组织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在病案室评审本科上月出院的病历,必须于次月5日前严格按病历评审标准进行病案质控评价(节、假日时间顺延)。存在问题的病历由病案室登记缺陷和错误后,必要时经医务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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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评审制度》

病历评审制度(一)科内病历评审制度1.在病人出院前,主管医生应对病历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检,发现不足及时修改。2.上级医生对下级医生书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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