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

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

出入管理

一、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行综合管理部部开具放行单放行。

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二、员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三、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到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四、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进入手续。

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接待员人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五、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区域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六、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及时登记,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七、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八、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

保安人员应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一、白天保安人员应负责整个公司附近安环部规定巡逻线路进行安全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办公楼周围、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二、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或者值班人员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四、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一)在工作区域或集体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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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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