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复课114查验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

内卫生安全,切实维护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

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回家调养或到医院就医,开学(复

课)返校时必须到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疾病康复证明书。

1.经校医务室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有疑似传染性疾病的;

2.在自行检查中,有精神情绪障碍、心血管方面重疾等可能危

害自身生命健康安全,不能适应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疾病的;

3.有身体或心理方面疾病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

二、病意返校时交验疾病康复证明书的规定

1.经校医务室或二级以上医院确诊或疑似患有如水痘、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眼结膜炎、结核、新

冠肺炎、H7N9等其他呼吸道、消化道传染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居家或住院隔离治

疗,不得到校上课。学生痊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需持二级以上医

院开具的疾病康复证明书,无传染性,方能返校复课。

2.凡患有精神情绪障碍类疾病以及心血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复课114查验制度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内卫生安全,切实维护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