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转正管理规定

栏目:试用期工作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试用期员工转正管理规定

试用期员工转正管理规定

第一章 目标:

第一条 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章 转正程序:

第一条 试用期满前5天,通知员工办理转正审批手续,发放《员工转正审批表》;

第二条 员工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

第三条 部门经理进行试用期员工的考核评估,确定员工是否转正;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

第五条 总经理审批同意转正,按期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若总经理不同意则延长试用期或者直接辞退;

第四章 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一条 提前转正。新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员工表现突出或者优秀可向部门主管提出提前转正的申请,审批流程同正常转正流程

第二条 试用期满,未按规定办理转正审批手续的,试用期自动延长至审批手续办理结束之日。

第五章 员工转正后续工作

第一条 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办理员工转正所需办事项:

第二条 检查员工提交的转正手续是否齐全;

第三条 转正员工信息进行备案,转正手续入档;

第二篇:试用期员工转正管理规定

试用期员工转正管理规定

第一章 目标:

第一条 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员工。

第三章 转正程序:

第一条 试用期满前5天,通知员工办理转正审批手续,发放《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

第二条 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工作小结或者转正申请书等,并进行个人自评。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发放《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由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转正员工进行考核评定,并提出转正意见。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结合《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的考核情况,对转正员工做出面谈,并在《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上提出转正意见。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将转正材料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总经理同意转正,按期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工资待遇享受正式员工待遇;若总经理不同意则延长试用期或者直接辞退。

第四章 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一条 提前转正。新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员工表现突出或者优秀

可向部门主管提出提前转正的申请,审批流程同正常转正流程

第二条 试用期满,未按规定办理转正审批手续的,试用期自动延长至审批手续办理结束之日。

第五章 员工转正后续工作

第一条 人力资源部办理员工转正所需办事项。

第二条 检查员工提交的转正手续是否齐全(包括《员工转正申请表》、试用期工作总结、《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

第三条 转正员工信息进行备案,转正手续入档。

第三篇:试用期转正管理规定(定稿)

试用期、转正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规范员工在试用期内及转正的要求及办理程序,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办公室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技工等试用期员工转正。

三、权责

1、试用期员工的权责:

(1)主动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2)接受人事部的入职培训及相关考核。

2、试用期直属主管的权责:

在工作中引导新员工领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导其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培训新员工工作职责、内容与目标及岗位必须的安全操作知识与技能。

3、人事部的权责:

(1)培训新员工有关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2)负责试用期员工的最终考核、劳动合同签订;

(3)负责面谈试用期转正的员工并审核其申请;

四、试用期管理规定

1、试用期期限规定如下:

(1)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2)需要缩短试用期或免试用期者,由用人单位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试用期内离职:

(1)辞职:试用期员工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须提前三天填写《离职申请单》通知所属部门的负责人,递交至人事部,经批准后,员工可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或试用不合格而辞退员工。各用人单位的直接主管必须有明确的不合格证据说明,并将职员不合格的事例填写在相关考核报告中;

(3)试用人员工作未超过三日而离职的员工不予发放工资。

3、试用期内请假:

试用期员工如因事、病或其他请假超过三天者,其转正时间自行顺延;若请假时间超过十五天者,如非特殊原因向人事部申请并经过同意,否则不得转正。

4、试用期考核:

(1)新员工月考核:当新职员入职时,人事部须在其入职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试用期评定表》交给其直接主管,用人部门在员工试用期满前10天将该表提交人事部;

(2)新员工在试用阶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加、考勤未达标者,部门负责人须如实记录在《试用期评定表》中,以作为解聘其的依据。

(3)若发现试用期员工在应聘过程中有隐瞒、欺骗现象,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其试用关系并无任何赔偿责任。

五、转正管理规定

1、正常转正流程:

人事部根据部门主管所提交的《试用期评定表》、《综合能力评价表》,提前10天将《转正申请单》发至部门主管,并在三日内将该表填写完全后交与人事部。

2、考核不合格员工之处理办法: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予录用,特殊情况,须在试用期满前七天向总部

行政人事中心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可按转正员工处理。

(2)如新员工月考核未合格时,公司有权以能力未达要求为理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

无任何经济补偿。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给予赔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人事部于离职当天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其结算薪资,用公告栏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发布公告,告知相关部门及与我司相关有业务来往的合作伙伴。

3、提前转正程序

(1)试用期间内表现优秀者可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具体流程见正常转正流程),提前转正者试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

(2)注意:用人单位任何人均不可擅自承诺员工提前转正,而必须将其优秀事迹整理成书面文件上报至人事部,经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向员工转达提前转正、提前调薪的口头通知。若因部门主管擅自承诺提前转正而未能经批准者,员工应提前获得的调薪待遇由承诺者承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或金额的大小向该承诺者予以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3、免试用期程序

所有免试用期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在我司工作超过6个月,且没有被考评不合格或没有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特殊人

才有免试用期的特殊要求者;

(2)满足上述条件的人,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报总人事部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同意免试

用期。

六、员工转正后薪酬的调整及反馈

1、试用期满后,员工在每月的15日前转正的则在当月调整薪金,若在每月的16日后转正的, 则从下月调整薪资;

2、职员转正工资视入职时所谈条件及试用期表现而定,若与入职时所谈薪酬有出入,则由人事部与入职者面谈确定。

七、其它

1、本制度由人事部制订并附则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审核:

第四篇: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在试用期内及转正的要求及办理程序,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公司、物业公司、xx、xx等试用期员工转正。

三、权责

3.1试用期员工的权责

3.1.1主动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公司的规章制度等;3.1.2接受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入职培训及相关考核。

3.2试用期直属主管的权责

3.2.1在工作中引导新员工领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导其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3.2.2培训新员工工作职责、内容与目标及岗位必须的安全操作知识与技能。

3.3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权责

3.3.1培训新员工有关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3.3.2负责试用期员工的最终考核;3.3.3负责面谈试用期转正的员工并审核其申请;3.3.4负责与试用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3.5 新进职员入职的三天内须持有并签名的《岗位工作说明书》。该“岗位工作说明书”是其工作的要求与标准,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体请参阅《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3.4转正申请的批准

3.4.1董事长负责审批职员以上的转正申请;3.4.2行政人事总监负责一般员工转正申请审批。

四、内容 4.1试用期管理规定

4.1.1员工入职当天,填写<员工档案>的同时,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其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规定如下:(1)合同期不满一年者,试用期为一个月;(2)合同期达一年,不满三年者,试用期为二个月;(3)合同期达三年及以上者,试用期为六个月;(4)需要缩短试用期或免试用期者,由用人单位申请,经行政人事总监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方可。

4.1.2试用期内离职

(1)辞职:试用期员工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须提前三天填写<离职申请书>通知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并督促所属部门在二个工作日之内加注意见后递交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经批准后,员工可办理离职手续;(2)辞退: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或试用不合格而辞退员工。各用人单位的直接主管必须有明确的不合格证据说明,并将职员不合格的事例填写在<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中或相关考核报告中,普通员工不合的事例由直接主管自行记录报告总部行政人事中心;(3)试用人员工作未超过三日而离职的员工不予发放工资。

4.1.3试用期内请假

试用期员工如因事、病或其他请假达三天者,其转正时间自行顺延,若请假时间达三十天者,如非特殊原因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申请并经过同意,否则不得转正。

4.1.4试用期考核

(1)职员满月考核:当新职员入职时,行政人事中心须在其入职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交给其直接主管,用人单位在其工作满一个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提交该报告提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2)试用期结束考核: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内用人单位须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提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3)试用人员在试用阶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加、考勤未达标者,部门负责人须如实记录在<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中,以作为解聘其的依据。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给予赔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4.1.5若发现试用期员工在应聘过程中有隐瞒、欺骗现象,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其试用关系并无任何赔偿责任。

4.2转正管理规定

4.2.1正常转正

(1)普通员工正常转正程序

每月10日前,各单位主管根据员工入职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限,确定可以在当月转正的员工的名单,填写在<___月份基层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一览表>内,逐级审核后交行政人事中心总监审核,若在规定薪酬范围的转正,由行政人事总监批准即可生效,若其转正薪酬超过规定的范围,由行政人事总监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2)职员正常转正程序

职员在试用期满前10天,由行政人事部门的招聘人员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发至用人单位主管,由用人单位约其面谈后,将该表交至被考核者填写。同时被考核者须撰写“试用期间工作总结与自我鉴定”;用人单位的考核表与报告经用人单位主管逐级审核后,在试用期满前七天递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所有职员,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均须在在试用期满前七天与需要转正的员工约见访谈(远程则以电话约谈),并将访谈内容与意见加注在考核中,报董事长批准后生效。

4.2.2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之处理办法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予录用,特殊情况,须在试用期满前七天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可按转正员工处理。

(2)试用不合格员工由行政人事中心在期满前一天内(最迟不得超过期满的当天)为其核算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用公告栏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发布公告,告知相关部门及与我司相关有业务来往的合作伙伴。4.2.3提前转正程序

(1)试用期间内表现优秀者可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提交提前转正的申请,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提前转正者试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2)注意:用人单位任何人均不可擅自承诺员工提前转正,而必须将其优秀事迹整理成书面文件上报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经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向员工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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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转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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