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和推进我乡的信访工作,整合信访工作资源,促进信访工作的有效开展,我乡特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在xx乡党员代表大会和xx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联席会议由乡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各股、站、所二级机构负责人以及信访部门负责人组成。

分管领导召集主持联席会议。三、联席会议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召开联席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与会成员。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应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四、联席会议特邀纪检委、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为参加会议单位。

特邀单位分管领导为参加会议的特邀成员。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有关单位,以及乡人大主席参加会议。

五、乡信访办为我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

六、联席会议主要内容是:研究、讨论我乡信访工作制度;听取信访办来信来访情况汇报;听取特邀单位、被邀请单位关于办理县信访局、县纪检委信访办及相关机构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处理进度情况的汇报;分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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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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