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学习,从改变教学目标叙写入手

栏目:叙职履职报告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关注学习,从改变教学目标叙写入手

关注学习,从改变教学目标叙写入手

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太多的理念与尝试,但集中到课堂教学领域,是否可以这样判断,人们的种种努力都在追求由比较注重“教”切实地转向注重“学”,都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学习者在历经我们的教学活动之后,是否有实在的变化。道理也许非常简单――如果不能有效促进学习,我们的改革意欲何为?

问题是,如何实现这种转变?我始终认为,一种新的观念或追求如果不能寻找到技术路径,积习的牵拉也许会使人们难于前行以致无功而返。因此,在思考课堂教学的改革时,我们锡山高中首先探讨的是技术路径的选择问题。我们感到。形式性的课堂变革,比如学生是秧田式排坐还是茶馆式围坐。教师是多讲一点还是少讲一些,上课是用的教案还是学案,似乎都不是促进转变的首要因素:关键问题,还是要解决上课之前教师所设定的教学目标。

明晰教学目标,做到有的放矢,本不是什么新话题,而现实却不容乐观:有时援弓而射,而“的”呢,渺然在水一方;有时打一枪换一个目标,东奔西突;至于“引挽雕弓如满月”而“射天狼”者,除了让学生观赏“神射手”的架势,天晓得射中了哪颗星星。更令人焦虑的是,有时教学目标一项。竟是为应付检查而罗列纸面,或是从教学参考中照搬几条来充足教案。对目标的思考斟酌漫不经心,更遑论对目标导向功能、评价作用的深思了。

实际上,翻翻自己多年来的教案。叙写的目标又有多少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明晰度”!什么“深刻理解……”(知识、概念)、什么“掌握……方法”(技能形成)、什么“培养……的精神”(情感态度),凡此种种,基本上是一笔糊涂账。传统教学目标叙写的主要问题是,站在“教师本位”的立场上,选用描述内部心理的词语来陈述。只说清了“教师做什么”,至于学生学习后是否切实发生变化,这种变化能否观察到,则没有设定。因而这样的目标是含糊的,多半可能要落空的。

在与华东师范大学崔允(氵郭)博士等专家的合作中,虽然也接触了教学目标叙写的一些理论,也想进行探索尝试,但由于还缺少一种直观的样式,心动之后还是无法迈步行动。后来,看到了香港“电子与电学”的课程纲要。其中关于课程“目的”与“目标”的叙写方式,一下子让我茅塞顿开。清楚地发现了两者的区别,看到了我们多年的糊涂!“目的”英文作goal,涵义往往与教育者的主观愿望等同,常常是一种指针和方向,是应然状态的理想;“目标”英文作obiective,原意是流水线上生产出的产品,用于教育领域,体现出用预期的教育结果来支配教育行动的思想,目标是目的之具体化,是可观察、可界说、可测量、可评价的,是实然状态的实践。不禁感慨。多少年来,我们走进课堂开始教学的时候,预案设定的可能只是整体的“目的”,而不是具体明晰的“目标”,这是否也应视为造成教学低效的原因之一呢?进一步想,有了下面这样明晰的目标,我们还会担心教学中不关注学习者切实的发展与变化吗?我们还愁找不到评价教学效果的工具和方案吗?

目的通过电子与电学课程的学习。旨在: 提高学生对电子与电学在日常生活和工业上应用的认识。培养学生对电子与电学作为一门实用科目的兴趣。鼓励学生在电子与电学课上发展有关技能及提高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对用电安全的意识。提供给学生电子与电学的基本知识,以备将来在有关科目上进修。

目标

完成此课程后。学生能够: 描述课程提及的电子器件和元件的特性。描述电子器件和元件在简单电子线路上的功用。运用在课程上学到的知识去解决设计问题。设计、制造及测试一简单电子或电器装置和报告该装置的制作过程。选择适当的电子或电器元件和仪器来有效及安全地去完成设计作业。遵守电子和电器装置的操作安全守则。

通过深入学习研究。我们逐步了解:如何设定教学目标,还有一个目标叙写的技术问题。而40多年来,教学目标的分类与陈述一直被西方教育心理学作为重要课题来研究。其成果被视为心理学对教学科学化的最重要贡献。严格意义上的教学目标,应包括行为主体(Auo dienee)、行为动词(Behavior)、行为条件(Condition)和表现程度(Degree)四项要素,有一套规范的陈述方式。首先。以学习者为行为主体描述学生的行为。书面上未必按照技术规范在目标开头写上“学生能够如何”,但思想上必须明确目标要指向特定的学习者。其次,行为动词要选用那些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的词语,如写出、说出、辨别、比较、对比、指明、背诵等,而不是掌握、领会、理解这样的描述内部心理变化的词语。再有,应叙写影响学生学习结果的限制条件与范围,包括允许使用的辅助手段、时间的限制、完成行为的情景等。最后,说明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

我曾在有限的资料范围内,尽可能多地接触布卢姆的、马杰的、加涅的、格伦兰的理论,在一次次受到启蒙之后。又不禁对这一套经院化的、严密科学而又显繁琐的理论在我们学校广大教师中的推广应用产生了疑虑。但我又在想,如果我们不陷于学理的论争。致力于探索一种便捷的应用形式,那么这种理论必将对课堂教学目标明晰化产生重大影响。概而言之,现代教学目标的叙写,应确立“学生是学习主体”这一理念,应主要选用反映外部行为变化的词语来陈述,说清学生通过一定的学习活动后,其内在的能力或情感的变化,并尽量使这种变化可观察可测量。

后来,崔允(氵郭)博士等专家将教学目标叙写的普及化样式渗透进了一些学科的课程标准,也有了一个非常简约的表格。我们的做法,就是让老师对着这样的语词系统,去尝试将传统的教学目标转译为新的叙写方式。

我拿出从前的教案,对比分析传统叙写方式的问题,展示给老师以帮助其掌握具体的操作方法。老教案中《难老泉》的目标这样叙写: 使学生理解本文如何围绕中心来组织材料。使学生进一步掌握写景状物散文“意蕴其中”的特点。提高学生写景的基本能力。培养学生对祖国悠久历史、灿烂文化的热爱。

分析:且不说目标3、4多半只是空话而已。就还较具体的目标1、2而言,问题也不少。在此,“理解”“掌握”都属于“内部心理状态”,怎样才算达到目标,怎样才算达到“理解”了、“掌握”了甚至“进一步掌握”了,我们都无法知道。

要按马杰行为目标陈述法修改使之明晰化,实在不是容易的事,况且如目标3、4也不是一节课所能达到的近期目标,要立竿见影地测量更无可能。格伦兰提出的折中方案即内部心理加上外显行为的方法。或许便于我们操作。

试修改目标1、2如下: 理解本文如何围绕中心来组织材料(内部心理描述)。

(1)学生能够依次找出课文中选用了哪些材料。

(2)能够找出体现文章意旨的句子。

(3)能够说出这些材料对表现中?心的作用。

(4)能够用自己的话说出“难老泉”文题的含义和作用。

(5)能够说出对本文行文顺序的评价(外显行为描述)。

就集中性和达成的可能性而言,一个教时内完成目标1已经不错,目标2可以删去;如果要保留,目标2用外显行为可以表述为:

(1)学生能够结合初中学习过的两篇同类文章,具体说明所选材料对表现中心的作用。

(2)能够结合本单元其他文章。具体说明其所选材料对表现中心的作用。

(3)阅读所提供的新篇目,能够准确概括中心和材料的关系。

目标3应转化为具体的作文题,并通过作文来评定写景能力问题,至于目标4属体验性目标,可以转化为某个有目的的具体活动。比如:参观家乡的一处古建筑,写一篇周记,主要写出其历史渊源和现实价值。作为实践者,我们无法在熟稔了庖丁的技法后再解,只有在操刀中提高。在目标设定时,我常用两个问题追问自己:是陈述学生学习后的变化吗?如何观察、测量这种变化呢?这不一定科学,但至少可以使笼统、模糊向具体、明晰靠近。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这就是教学目标叙写中对新课程三维目标的误解。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是建构课程总体目标的宏观思维框架,并非每一节课的教学目标设定时都必须兼备这些要件。三维是从不同视角对整体目标的描述,不能简单理解为三个部分,更不能以具体的教学环节机械对应某一维度的目标。

这样一来,老师们参照着具体的操作样式不断反思,教学目标的叙写方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随手从公开课教学简案中再选几个例子:

尽管每一则目标的叙写。未必完全合乎规范格式的要求,但起码让教师在设计教学的时候目中有人、关注学习;更重要的是教学目标叙写方式的变化,使一切教学活动都基于促进学生学习而展开,课堂有效教学的实现因之具有了明确的标准与依据。

第二篇:如何叙写教学目标与学习目标

如何叙写教学目标与学习目标

当我们在设计教案和学案时,是否深入地思考过这样的问题:教学目标来源于什么?学习目标与教学目标有何关系?应该怎样准确地描述?我们设计的学案设计能否让学生清晰地知晓一节课的学习目标?于是,我们展开了《课程标准》与文本之间关系的学习与研究。

一、教学目标和学习目标的关系。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的主体在具体教学活动中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标准。教学目标中包含着学生的学习目标,而学生的学习目标也应该是教学目标的一部分,二者都是为了学生的学习而设立的。但是,教学目标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的,而学习目标是学生通过学习最终实现的。教师在备课时,应该设定教学目标,并以此来调控自己的教学过程,同时制定学生的学习目标,让学生能够胸中有数,并在教师的指导下不断学习,直至最终实现学习目标。其实,“教学目标”本身就包含了“教的目标”和“学的目标”,“教的目标”关注的是“输入”,“学的目标”关注的是“输出”,在具体的教学实施过程中,无论我们关注的是“教的目标”,还是“学的目标”,都是对同一过程基于两个角度的描述,都是对目标达成的一种预设和期望,二者应该是等值的,有着内在的一致性。“教学目标”是由教学参考书的编写者或者执教者制定,面向的是教师和执教者本人,是为教师的教学行为服务,主要是指导教师的教学过程。“学习目标”体现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出发点是为学生学习指明方向。“学习目标”是根据学情制定的,面向的是全班不同层次的学生。“学习目标”的确定可指导学生的学习过程,科学地评价学习效果,从而让学生的学习过程更加科学高效。

二、制定教学(学习)目标需要注意的问题:在实际的授课过程中,不管是教学目标还是学习目标在制定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三维目标”的整体化:在三维度目标中,“知识和能力”是基础,是课堂教学的核心,它通过“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实现过程而最终实现;“过程与方法”是课堂教学的操作系统,它渗透在知识与能力目标的实现中而实现,没有“过程和方法”目标,所倡导的“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难以落实;“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课堂教学的动力系统,它伴随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目标的实现而实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依附于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之中的,是在探索知识的过程中得以形成和发展的)。由此可见:三个维度目标虽各具内涵,但又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用“渡河”来说明三维目标间的关系:我们到河的彼岸去,河的彼岸就是知识与能力目标,要达成这个目标(到达彼岸),就必须选择过河的方法,方法的选择和到彼岸去的路程就是过程与方法,如何更快地达成目标(到达彼岸),要借助一定的动力系统,这动力系统就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可见,“三维目标不是三个板块,而是一个整体。它们之间相互渗透,融为一体”。事实也是如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是始终存在的,学生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总是有一个态度、情感倾向,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我们教师如何将消极变成积极,让学生热爱学习,甚至有可能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成为自己职业的习惯化。因此,三维目标有机地整合课堂教学,是以“知识与能力”为主线,渗透情感、态度价值观,并充分地体现在过程和方法中。

2.目标要具有可检测性、可操作性:按照四要素“行为主体(学生)--行为条件--行为动词--行为程度”的要求,对每节课学习目标的准确表述,即用什么具体方式来学,学什么内容,学到什么程度。可以充分发挥学习目标在教学活动中的指向、评估和激励作用。

(1)行为主体。根据新课程的有关理念,在编写学习目标时,无论是一般的行为目标或是具体的行为目标,在描写时都应写成学生的学习行为而不是教师的教学行为,一般不用来描述教师的教学程序或活动的安排,如“使学生……”“让学生……”“提高学生……”及“培养学生……”等描述,而用“能认出……”“能解释……”“能设计……”“能写出……”“对……作出评价”或“根据……对……进行分析”等描述,要清楚地表明达成目标的行为主体是学生。

(2)行为动词。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学具体目标应采用可观察、可操作、可检验的行为动词来描述。而传统应用的“了解”“掌握”“知道”“熟悉”等几个笼统、含糊的,难以观察到的,仅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动词,往往难以测量,无法检验。下面列出了一些常用的认识性目标动词、技能性目标动词及体验性目标动词,可作为教师备课时的参考。Ⅰ、了解水平:描述,简述,识别,列出,(举例)说出等;Ⅱ、理解水平:(举例)说明,解释,阐明,描绘,区分,归纳,概述等;Ⅲ、应用水平:分析,推导,设计,评价,撰写,解决,验证,证明等。(3)行为条件。需要表明学生在什么情况下或什么范围内完成指定的学习活动,如“用所给的材料探究……”“通过合作学习小组的讨论,制定……”“通过自行设计小实验,体验……”等。

(4)行为程度。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表现水准,用以测量学生学习的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如“能准确无误地说出……”“详细地写出……”“客观正确地评价……”等表述中的状语部分,便是限定了目标水平的表现程度,以便检测。例如,“通过观察和分析具体的实例,学生能准确地解释细胞分化的特点及实质。”其中,行为主体是“学生”,行为是“解释细胞分化的特点及实质”,条件是“通过观察和分析具体的实例”,标准是“准确地”。

3.目标的密度要适中,重点要突出:授课过程中,受到学生的前知、课程内容、课堂时间的限制,每一节课的设计时不能对所有的内容面面俱到,所以在教学设计中,我们要突出教学内容的重点,那目标的设定就十分关键。内容要围绕目标来进行,所以对于每一节课我们要精心设计目标,尽可能让目标简洁,清晰。课时目标不能太多,容易使学习内容琐碎,会使教学简单化;目标也不能太少,其具体性、操作性、实效性无从谈起。当然受学科、教学内容制约,一课时的目标一般是不能机械规定几条(以一个“动词+知识”为1条)的,课时目标则在2-3条为好。在制定学习目标时,除了考虑以上几方面外,还要全面分析学情,由于学生的学习情况存在差异,所以每位教师要了解已有的知识、能力等的储备情况,制定的学习目标必须符合的认知规律。

第三篇:教学目标叙写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大家上午好!感谢教研室为我们大家提供的这个共同学习的机会,我也非常荣幸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教学目标叙写事宜。一.教学目标叙写的重要性

教学目标是课堂教学活动的预期结果或标准,也就是教学活动后学生行为和特征的预期变化。这些变化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变化,具有可观测性。

教学目标是课堂教学的核心和灵魂,是课堂教学的根本出发点及归宿,它又具有导向、调控、激励、评价等诸多功能,规限着课堂教学的运作。正是由于教学目标的这些功能,教学目标设计的有效性显得十分关键。而目标虚设或目标错位都会导致课堂教学活动的无序、随意,有时会造成低效甚至负效。目标虚设等同于目标缺省,而没有目标的教学是不可想象的教学;目标错位就是标准误导,由此导向、调控的教学,其结果也是偏离方向的。

由此可见,教学目标的叙写是多么的至关重要。教学目标叙写方式的变化,会让教师在教学设计时做到目中有人、关注学生,使一切教学活动都基于促进学生学习而展开,课堂有效教学的实现也会因此具有明确的标准与依据。二.教学目标叙写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三维目标曲解。

有些老师认为新课标要求不是三维目标吗——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一个维度一个目标,这也是三个目标啦?这是一个理解上的误区,三维目标指的是一个目标的三个维度,不是三个目标,更不是三件事。如果把三维目标整合在一起,它的表述应该是“在什么样的情感态度之下,通过什么样的过程,以何种方法,获得何种知识技能,塑造何种价值观。”情感态度价值观是一个结果,不是说教,不是过程,过程和方法是习得的目标但也是过程,知识与技能也应该是学习的结果,是生成的。这样的教学目标本身已经很清楚地指明了教学不是以宣讲、说教和灌输的方式来实施,如果那样施教,势必会将知识、方法、态度割裂开来,而那样的做法恰好是新课标要求中要避免的、摒弃的不良教学方法。

2.教学目标主体错位。

新课程背景下,学习行为已经不再是教师作为主体,而是学生作为学习行为的主体,教师应该在教学过程中起到引导的作用。所以教学目标的设定就应该体现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例如,在以往的教学目标的教学设计中,教学目标通常以教师作为行为主体,有的是把教师和学生合在一起,极少能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大致用以下相同的方式来叙写教学目标,如To develop the students’ ability of„;To improve the students’„ ability;To help the students„即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能会比较多地关注到学生的学习,但是通过教学目标我们还是能够很清晰地看到教师还是把自己作为学习行为的主体,没有考虑到学生的主体地位。但是现在我们已经逐渐在改变这种状况,绝大部分教师教学目标的设定已经考虑到学生的主体地位。例如To know some information about „;To learn some new words and expressions related to „;To learn how to „。由此我们可以感受到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的体现。

3.教学目标太宽泛。

我们制定的教学目标常常是抽象概念而不具有可操作性。为了提高课堂的效率,就要求我们在制定教学目标时,必须明确具体。准确选择和使用行为动词,要熟悉学习目标水平及相应的行为动词,使用意义比较单一的行为动词。如理解、懂得、体会、欣赏等这些词语是描述内部心理过程的动词,本身就无法检测观察。所以,我们在设置目标的时候要尽可能设想到怎么去落实操作,尽量使用行为动词,而且行为动词要细化,可测量、可评价,具体而明确,不能是模糊、抽象、不可测的。举例说明:有个目标这样写道:品味朴素而含有深长意味的语言,体会作者的微妙心境。这条目标的核心思想是想表明“品味语言和体会作者心境”但是这两个化简后的目标都是动宾短语,只描述了行为,对实现程度没有量化。也就是说有几个概念还没有澄清——例如品味语言,什么是品味?怎样品味?品味到什么程度?这是一个无法清晰描述的和无法量化的概念,那么这个所谓的目标该如何判断它是实现了还是没实现呢?类似的例子还有如“整体感知、感受、体会等等,由此我们可以用一些可检测的行为动词比如说出、背诵、列举、复述、整理、归纳、总结等来叙写我们的教学目标。三.怎样进行教学目标的叙写

1.依据课程标准

学科“课程标准”体现了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与知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明确了课程性质、地位与作用,确定了课程目标、内容、评价建议等,他理所当然应成为拟定教学目标的基本理论依据。同时课程课标中都相应的写明了本学科的课程目标和单元内容目标,他们是课时目标需要看的上位目标,应该据此制定课时目标。一方面,我们编制的所有目标不应当超标,另一方面,全部目标的合成,也不能低于课程标准的总体要求。因此在确定教学目标时要认真研读课程标准,理解本节内容课程标准的相关要求。

2.设计理念

教师的教学理念直接决定了教学目标制订的方向。教师要通过日常教育理论及英语课标的学习,形成正确的教学理念。这是制订教学目标的前提和条件。在设计教学理念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灵活处理教材,有机进行整合,让教材为教学服务。但整合教材要注意课时的层次性,遵循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少到多的原则,注意授课内容的整体性和完整性。(2)要体现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在保持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注重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培养科学系统的学习策略,培养创新能力,注重学法渗透,让学生有意识地体会如何“学会学习”,形成自己的科学学习方法,真正迈入学习英语的大门。(3)注重学生自身价值的发展,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生命课堂”。在这样的课堂中,学生是与教师在进行心灵的沟通与交流,而不是单纯的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在这样的课堂中,学生能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挖掘自身的内在潜力。教师的着重点是在“育人”,而不是单一的传授。这样的课堂是师生共同学习与探究知识、智慧展示与能力发展,情景交融与人性养育的殿堂。

3.依据教学内容

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钻研教材。我们制订教学目标,很重要的一个维度,就是要努力研究编者的逻辑起点。一篇文本选入教材,它便不再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而是整个教材的有机组成部分。外研版教材以模块为单位整合话题,我们需要明确模块在整个教材中所起的的地位和作用。同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要注意知识的系统性,以旧引新,新旧交替,达到学生熟练运用语言的目的。

4.依据学生实际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脱离学生实际的教学目标没有任何实用价值。对学生年龄特点和实际学习能力必须予以充分考虑,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年级甚至不同的班级学生在认知水平、思维特点等方面都会有所不同,要充分考虑到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教学目标的确定不能过高或过低。目标过高会打击学生学习的信心,目标过低则不易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5.具体教学目标的制定

(1)教学目标叙写的主要类型:新课程提倡采用行为目标的形式陈述教学目标,有两种描述类型:

一种是采用结果型目标的方式,即明确告诉学生通过本课学习后应达到的学习结果是什么,所采用的行为动词要求明确、可测量、可评价,主要应用于“知识与技能”维度,也可用于“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维度。我们在课堂目标叙写的过程中多采用此种方式。例如:在外研版七年级上册Are you getting ready for Spring Festival?中我们可以叙写教学目标之一为:依据现在进行时结构描述自己的同桌或者朋友正在做的事情。

另一种是采用体验性或表现性目标的方式,即描述学生自己的心理感受与体验,所采用的行为动词往往是体验性的、过程性的。这种方式指向的是无需结果化的或难以结果化的课程目标,主要应用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维度,也可用于“过程与方法”维度。因为能力或情感是内化于学习者自身的,并不一定通过外显的方式表现出来。因此,对于这类目标我们通过描述外在行为来描述学习者的内在变化。如“学会与他人合作交流”这一目标比较内隐,不好观察和评价。我们可以通过描述外在的行为的方式来体现这一目标:因此此目标我们可以重新叙写为:在小组交流中能认真倾听他人的发言,善于表达自己的观点。

(2)目标叙写需要注意的四要素:根据布鲁姆、马杰等对教学目标的分类,完整的课堂教学目标一般包含四个要素:行为主体(Audience)、行为动词(Beha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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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学习,从改变教学目标叙写入手

第一篇:关注学习,从改变教学目标叙写入手关注学习,从改变教学目标叙写入手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太多的理念与尝试,但集中到课堂教学领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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