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工作人员手卫生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检验科工作人员手卫生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感染要求特制定检验科人员手卫生制度。

一、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

1、所有检验科工作人员加强手卫生的意识,掌握必要的手卫生知识,保证洗手和手消毒达到规定的要求。

2、严格按照洗手与手消毒指征、手卫生方法认真洗手或手消毒,洗手或消毒后应防止手部的再污染。

4、静脉穿刺时洗手或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二、手卫生设施

1、流动水洗手,非手触式水龙头。

2、肥皂和皂液。滤水功能肥皂盒;每周清洁,有污染随时清洁;皂液一次性包装。

3、热风吹干机。

4、速干手消毒剂;

三、洗手与手卫生消毒指征

1、洗手:当手部被血液或其他体液污染时,处理体液标本后;微生物接种、鉴定、药敏前后,要求用肥皂或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2、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操作微机前、静脉穿刺前,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可代替洗手。

3、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在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进行洗手与卫生手消毒。

四、洗手方法和原则

1、在流动水下,使双手充分淋湿。

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检验科工作人员手卫生制度

检验科工作人员手卫生制度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感染要求特制定检验科人员手卫生制度。一、手卫生的管理与…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