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127(5篇材料)
第一篇: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商事制度改革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xx年2月,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拉开了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xx年3月1日,xx区工商登记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标志着我区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协联络委组织有关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在肖朝华副主席的带领下,深入改革一线,走访基层群众,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商事制度改革成效
在历时3年的商事制度改革进程中,作为改革牵头单位的区工商分局,以“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改革目标,以“放、管、服”为改革主线,有效组织实施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双随机一公开等系列商事制度改革,为我区营造了更加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更加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投资热情,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简政放权,持续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
一是登记改革成效明显。我区基本完成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证一码等改革,是重庆市首个实现“三十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改革的区县。
二是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并行发放电子营业执照。依托市政府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全区实现了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环节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便利注册服务新模式,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商务活动中的推广应用,目前己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43张。
三是实现企业名称登记自查自择。依托市局企业名称网上查询比对系统,提供名称禁限用、相同及相近的筛查提示服务,全区实现了企业名称自查自择。
四是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有效推进。健全完善了普通注销登记制度与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补充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目前己办理简易注销市场主体71户。
五是市场主体发展迅猛,结构更加优化。全区市场主体数量为60888户,今年增加6589户(其中,企业增加1569户,个体增加5002户,农专增加17户,外资1户),个企比由5.01:1上升到2.97:1。
(二)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显成效
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重庆市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坚持依法监管、简约监管、审慎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智慧监管,逐步健全和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
一是坚持依法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同时注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推进依法治区。
二是坚持简约监管。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为依托,强化了信用公示,推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引导企业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2016年度,全区外资企业年报率为100%,在全市排名第一。内资企业年报率为97.44%,在全市排名第二。个体年报率为88.2%,在全市排名第五。农专年报率为99.72%,在全市排名第六。
三是坚持审慎监管。对网络约车、共享经济、“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中的轻微的违法行为,采取建议、提醒、约谈等方式规范;
对电商市场网络传销、刷单炒信、假借“微商”“电商”“消费投资”等涉众违法行为重点打击。
四是坚持综合监管。全区着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查联管机制。2017年,区工商分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智能摇号系统,随机摇出的执法人员53人,针对直销违法行为、商品质量违法行为等13项抽查内容,对被摇中市场主体1421户进行了抽查,实现了对市场主体“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综合监管提质高效。
五是坚持协同监管。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支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发挥社会公众、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对市场秩序的监督作用,密切市场监管部门与乡镇(街道)、社区、市场经营主体、小区物业、行业协会等的联系,协同监管新格局基本形成。
(三)优化服务,提升服务发展效能
一是优化政策促发展。在调整对扶持“微型企业”资金的从普遍“直补”向精准“后扶”的同时,加大对市场主体创新营销、高效管理等知识培训,强化智慧扶持。
二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深度激活品牌经济。全区共有有效注册商标4924件,其中地理商标4件,驰名商标1件,重庆市著名商标30件,xx区知名商标66件,商标结构优化,助推了我区企业品牌竞争能力。
三是创新服务机制。工商登记窗口“四办(网上办、马上办、随地办、辅导办)”的创新措施,彰显登记窗口便民高效。
二、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调研中,委员们普遍认为,xx区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市场主体增量提质,监管机制创新有力,服务质量优化提升,但在改革的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部门联动不够,实践改革主动性有待加强
一是部门联动乏力,制约商事制度改革的进程。自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区先后实施了企业注册资金认缴制、先照后证、双告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均需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完成。但各职能部门由于改革举措不同步、不配套,改革效果参差不齐,不可避免的制约了我区商事制度改革的进程。
二是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认知不足,实践改革主动性不足。部分部门的不少同志认为商事制度改革只是工商部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能的改革,导致所属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主动性不强。比如:在“多证合一”时不是主动配合而是被动接受的有之;
对工商部门抄告的后置审批信息不予理睬或不实施监管的有之;
对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予限制的有之等等。
(二)信用约束不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亟待解决
一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建立,涉企信息无法归集。区工商分局虽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实现了行政处罚公开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行政审批系统的链接,但跨部门只实现了与公安部门“双打”信息的共享,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交换方面由于受设施、配置、系统设计、数据标准等因素的限制,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信用信息“一张网”。被执行企业信息,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涉企无法归集到一起,无法形成企业信用报告。
二是信用信息应用缺失,信用约束力不强。在信用信息应用方面,由于我区目前没有信息共享平台,无法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和形成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使各职能部门之间互不清楚各自记录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导致各职能部门对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应用成为独角戏,致使诚信主体得不到激励和受益,失信主体没有受到应有的惩戒和受限,严重阻碍了诚信社会建设的有效推进。
(三)人力资源短缺,行政成本剧增
一是人员数、质问题凸显。商事制度改革极大的激发了社会投资创业热情,市场主体数量急剧增加,工商登记的压力、市场的监管难度、广度、深度也随之增加。在数量方面,目登记岗位人员22名(其中临聘人员8名),登记人员与市场主体比高达1:2768,远超主城渝中局1:2000的比例,同时还要接受各类咨询;
市场监管岗位人员63人,监管服务对象60888户,承担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产品抽检等各项职能职责。在素质方面,目前区工商分局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5.2岁,由于基层干部队伍年龄偏大,工作理念、思维方式固化,接受新生事物的主动性、实效性较弱,面对职能划转、体制调整等新形势、新任务工作闯劲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到位。
二是行政成本剧增,经费保障不足。临聘登记人员的培训、工资、服装、设备等经费严重不足;
登记量大、登记档案免费查询,电脑、打印纸、电脑耗材等行政成本剧增,导致经费严重不足;
产品质量抽检品种、项目的增加,市场主体(微企)发展、服务、提质及监管,极大地增加了工商部门的人力、物力及监管成本;
违法行为隐蔽性、区域性、群体性和多发性,也极大的增加了行政执法的成本。
(四)改革中法律法规配套滞后,经营者法治意识薄弱
一是在改革实践中,法律滞后屏障凸显。商事制度改革遵循“先立后破”,改革进程中由于法律法规配套难以同步出现了很多问题。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任何一项行政许可都必须经法律法规授权方可由被授权机关实施,导致在“多证合一”实施过程中,众多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因法律法规的约束,不能很好参与市场主体“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中来,因此,现有的“三十三证合一”均只能按照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对备案许可类进行整合。
二是法律法规配套罚则缺乏,经营者法治意识薄弱。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先证后照、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等改革后,配套的法律法规并未制定相应的规制,加之经营者法治意识薄弱,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一些与改革目的相背离的现象。如:成立市场主体趋近于零成本,市场主体一味追求大而全的经营范围,执照中涉及行政许可的,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又不及时办理相关许可证,有照无证经营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市场主体对年报公示持无所谓的态度,不如实、及时申报年报和更新即时信息,甚至根本不报。
三、对商事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厘清部门职能职责,建立考核机制
一是各职能部门应主动协同联动,有效推进各项商事制度改革。按照“先照后证”改革要求,严格落实“双告知”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抄告、许可反馈、部门沟通机制,改善现有“准入不准营”现状。探索相关部门协同监管模式,共享监管信息及数据,加强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避免重复检查、增加企业负担。
二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席会议机构,约定各部门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在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三是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的年度考核和重点工作督查,督促各职能部门从思想上重视改革、行动上落实改革、从人财物力的安排上倾向改革。
(二)健全信用体系,推进“一张网”建设
一是注重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区级各职能部门数据库联网链接“一张网”工程。横向方面,在区级层面整合部门信息,进行统一归集;
纵向方面,积极建议由市工商局从市级层面推动部门信息整合,加快推进形成全国“一张网”。逐步实现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对于尚不具备共享条件的部门,可通过线下光盘、硬盘等介质交换的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方便各职能部门归集涉企主体的重合同守信用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形成信用评价报告。
二是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采取“信用+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信用+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等“信用+”的方式,让守信者处处受益,逐步形成跨部门、跨领域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三是狠抓信用情况公示。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采取“信用+限制”的方式,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各职能部门的门户网站等载体宣传诚信市场主体典型,曝光失信市场主体,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多措并举,为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保障
一是建立专项保障基金。以项目为载体,通过企业协会等诚信民间组织,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企业发展扶持基金。将基金用于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等有利于企业规范化、诚信化经营的项目,取之于社会、用之于企业。
二是增加人才储备。补充更多年轻、优秀的青年干部,形成以老带新、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为各个岗位注入新的活力。同时,要借智借力于社会资源,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更多的行业协会、专业组织等社会机构和人员的力量。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日常监督管理精度,围绕党政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严厉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消费侵权行为,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工商门户网站、网上工商工作站等载体宣传改革的各项措施及推进步骤,通过拍摄微电影、加强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借助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使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切实了解改革的深层意义,自觉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实现依法经营的同时,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商事制度改革是新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需要工商及各部门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开拓创新,使改革措施更切合实际,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商事制度改革,真正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增强改革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二篇:对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对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工作要求,真正将群众关心、企业关注的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抓实,切实保证企业准入制度改革的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有效解决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实现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10 月 9 日至 10 月 21 日,我作为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领局办公室人员一起,采取直达“第一现场”、深入“窗口一线”、直面市场主体的方式,先后到鄂城区市场监管局、葛店分局、泽林市场所、樊口市场所、市民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鄂城区局窗口等地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商事制度改革前期所做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狠抓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积极探索市场准入创新举措,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 年初,**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企业登记制度改革举措,揭开商事制度改革序幕;2014 年 3 月 1 日,全省商事制度改革后的第一份新版营业执照在**发放;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工作被列入全省试点,在全省第一个以政府名义出台《**市网上登记暂行办法》,**市成为继深圳、东莞、宜昌后全国第四个、全省第二个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城市;“多证合一”改革在全省“二十七合一”基础上,实行了“三十二证合一”;**在全省率先探索“一址多照”“全市通办”登记,“全市通办”举措在全省得到推广,商事制度改革多项工作在湖全省领跑。
商事制度改革前,**省市场主体总量 3561733 户,其中企业类市场主体
723478 户;**市市场主体总量 59928 户,其中企业类市场主体 13676 户。2019 年上半年,全省市场主体总量 5098291 户,其中全省企业类市场体 1270909 户;**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 101991 户,其中企业类市场主体 24899户。自 2014年 3 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截至 2019 年上半年,**省市场主体总量增长 43.14%,**市市场主体总量增长 70.19%;**省企业类市场主体总量增长 75.67%,**市市场主体企业类市场主体总量增长 80.62%,**市场主体总体发展状况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调研中反映的主要问题
本着“察实情、办实事、悟初心、压使命”的原则,调研中通过听取所在单位汇报、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登记档案、核实政策落实情况、集中座谈讨论、征求办事人员意见等方式进行调研督查。调研了解基层机构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政务服务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在服务窗口询问相关业务办理情况,征询办事群众意见,了解基层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从调研情况看,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主要存在几方面的问题:
(一)企业开办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从前段时间看,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加强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联动、推进落实,6 月底我市企业开办时间已全面压缩至 3个工作日,个体工商户开办时间基本实现了当天发照,有效推动了准入提速。但从调研中面对面征询市场主体申请人、电话回访新开办企业等途径了解到,虽然企业对前段时间压缩开办时间的做法正面肯定较多,但也普遍期盼企业开办效率能实现再提升、再提速,希望资料能进一步压缩,条件能进一步放宽,手续能进一步简化。
(二)信息数据共享程度不高。从实际运行和调研情况看,从中央部门、省到市州的涉企行政审批数据不集中,各部门信息化建设标准不一致,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口径不统一,协调沟通机制不畅,平台之间难以兼容共享,使很多审批信息需要重复录入,对窗口工作人员和企业都极为不便,也大幅增加了行政成本。受思想认识、信息化建设、内部工作机制等因素影响,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交换存在壁垒。如“多证合一”改革,有的地方没有及时接收共享的信息,造成企业办理后续业务不畅。又如,“先照后证”改革后的后置审批涉及多个审批部门,需系统联动。但从实际情况看,尽管市场监管部门向相关审批部门共享了登记注册信息,但部分审批部门并未联动实施改革,回传共享给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较少,市场监管的合力没有形成,大数据监管的基础数据不完善。
(三)协同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在监管责任方面,“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以及“属地监管”原则仍存在界限模糊现象,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属地政府没有审批权和主管权,却承担着监管责任。在监管机制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联合机制和渠道,特别是基层的“管理”和“执法”分离后,或多或少存在信息不通、衔接不畅、扯皮推诿等问题。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力度还不大,公示信息多数处于为公示而公示。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上,跨监管部门协作、跨监管措施联合、跨监管手段联动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还未形成。
(四)全社会信用意识不强。社会信用观念淡薄及信用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一方面社会信用意识不强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尚缺乏一种“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不完善,失信者得不到应有惩处或成本低,惩戒效果不理想,以年报为例,企业纳入异常名录后在经营活动受到影响了才有意识,但同时不年报修复成本不高,不能从根本上重视。
从存在的问题看,我市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力度还不够、一些具体工作还做
得不实、离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期盼还有很大的距离。我作为市场监管局的党组书记、局长,造成这些问题存在,自我剖析,主要与我本人存在的“三方面问题”有关:一是深入基层作深入细致的调研少。在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上,本人还是注重过多的盯数据、看总结、听汇报,直入基层一线、直面市场主体开办者、直达行政审批窗口还很少,导致掌握的实情还不多,听取群众的呼声还不直接,对改革问题;二是重要工作没有牢牢把在手上,始终坚持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比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新形势下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是一项全新的课题,由于本人没有经常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导致面对新的监管形势、新的监管要求,敢于探索的勇气缺乏,主动破解难题的办法不多;三是监督责任还没有落地落实。在督导检查上一定程度上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和重点关注的商事制度改革、食品药品安全、行政许可审批、特种设备监管上,还需要牢固对立“坚持从群众利益出发”的理念,有利于群众的要坚决支持,不利于群众的就坚决纠正。还需要聚集群众关切,切实弘扬服务为民正气,保障改善民生力度,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三、调研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祛除顽疾非一日之功。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梳理分析,我要求从具体的职能业务抓起,紧盯重大改革目标,在创新方式方法上着力,从细微处“落笔”,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对焦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优化准入服务。一是深化“全市通办”服务。2016 年,**市在全省率先探索了“登记准入全市通”,实现了**异地登记全域覆盖,非公司类市场主体可近选择市场准入登记窗口办理登记事项。2017 年,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深化“全市通办”服务,相继在梧桐湖新区、鄂城新区、花湖开
发区等地,试点“公司登记全市通”,探索实施基层局(市场监管所)受理、市局网上审核、就近发照的登记新模式。今年结合机构改革,我们将除国家法律规定应由市级登记的股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之外的所有企业,登记权限直接明确为各区局登记,有力促进了营业执照登记便利化。二是推进“联银协作登记”服务。相续与建行、农行、工行签订了免费代办营业登记合作协议,由银行网点人员帮助免费代办名称预核、注册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企业只需到附近的银行网点就可以享受从公司名称预核、注册登记、银行开户全过程的“一站式”免费迅捷服务,实现了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更加便捷。三是推行“一次办好”服务。健全优化登记窗口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完善导办服务、叫号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直通车服务等服务举措。大力推行准入登记“一次就办好”服务承诺和服务机制,通过网上申办、窗口快办、银行代办、局所通办等途径,实现简易事项和一般事项“最多一趟就办好”。四是压缩办事时限。对申请办理名称核准、经营范围中一般经营项目变更等 12 种情形登记,实行当场办结、“立等可取”;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当日办结。五是减少审批环节,将除设立登记之外的登记审批,由“一审一核”模式改为“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的审批机制。同时,统一规范辖区内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标准格式参考范本,供申请人自主选择使用。
(二)针对准入“堵点”,放宽登记条件。针对市场主体准入中的“堵点”问题,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一是深入推进“一址多照”登记改革,允许股权投资、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实行“一址多照”,以服务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创客空间等为重点,将“一址多照”登记在全市进行了推广。到目前为止,全市共登记“一址多照”公司251家、个体户327户。二是减少“住改商”政策壁垒,“住改商”提供证明材料时,如果物业公司能够出具证明保证业务经营不会
影响到业主正常生活,可以简化业主签字的要求和流程。全面推行市场主体集中登记地模式,允许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委会划出非住宅房屋,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学产业园、律师事务所的办公用房,作为从事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经营项目的市场主体集中登记地,集中登记地入驻证明即可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三是放宽名称登记,在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的基础上,更多开放企业名称查询渠道,进一步完善禁限用词库和负面清单,避免出现在网上系统显示名称可用,但到登记部门申报时被告知不能用的现象。四是放宽经营范围登记,允许商事主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自主申报,个性化表述经营范围。五是允许住所承继登记。对于有意愿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如继续以原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住所)为企业住所,且产权证明符合登记要求并仍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在登记时只需提交经营者关于住所承继使用说明或租赁协议,住所权属证明文件可以沿用。
(三)直面“跑路多”、“周期长”,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简易注销登记。一是针对群众反映办理注册登记从领取登记表、提交登记表到领取营业执照,还是要跑多次的问题,我们加大对“全程网办”的宣传引导力度,推广企业网上名称自主申报、全程电子化登记应用,大力推行“零见面、零跑路、零纸质”企业登记工作机制,引导企业自主进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申请企业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将由之前的 10 种压缩至 4 种,注销周期由最短需要 99 天缩至45 天,且无需事先办理清算组备案,无需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注销的成本和周期大大缩减,极大方便了市场主体的退出。
(四)聚焦部门协作短板,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一是针对事中事后监管存在的部门脱节、协作不畅、登记信息认领不及时、监管信息交换少的问题,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市市场监管局汇报,研究部署落实措施,组织召开了全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推进《**市运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息归集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建立形成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健全无证无照经营发现抄告、信息共享、联动响应、信用记录等制度,不断推动联动监管、综合执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二是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引导市场主体及时履行年报和信息公示义务,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信息互联和联合惩戒。共联合有关部门对 2018 年以来的 245 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办理业务予以限制,督促 254 家完成信用修复。
四、下一步工作推进设想
(一)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商事制度改革后,各部门职责明晰,关键是要狠抓落实,依法主动履责,避免部门间互相推诿。市监部门要主动开展“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调工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积极探索“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避免因“宽进”造成监管缺位现象。
(二)加快信息归集共享。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推送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企监管信息。特别是至今还没有开展这项工作的成员单位,要迅速开展。市监局要严格落实登记“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各单位要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推送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企监管信息,全面归集共享,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使
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刚性要求,切实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全面推进双随机监管。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机制,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方式改革,推进协同监管、综合执法,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四)强化企业责任和公众参与意识。外部的监管措施再完善,也无法取代企业内在的自觉自律,“证照分离”改革后,市场主体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逐步透明化,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商事制度改革举措,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实现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的社会共治格局。
第三篇:全省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全省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实施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催生发展动力、释放改革红利,认识、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成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XX年2月,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要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XX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部署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热情。XX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制逐步改为认缴制。XX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要求改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改年检验照为年报公示,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手续,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XX年10月,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充分肯定了商事制度改革成效。今年3月20日,李克强总理到国家工商 总局视察,主持召开了14个部委负责人会议,明确要求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特别提出要在年底前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今年5月1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继续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年内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继续创新优化登记方式,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要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努力使新增企业数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新企业活跃度不断提高,为稳增长、促就业奠定基础。今年6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在注册登记时一次性免费发放统一代码和登记证,即实行登记注册“一照一码”制度,促进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实现社会运行效率倍增。
根据李克强总理要求,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了当前商事制度改革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推进“三证合一”改革,年底前全面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二是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名称、经营范围、集团的登记管理,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三是尽快出台“先照后证”改革措施,切实加强“先照后证”后续监管。四是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经营自主权。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实现企业 信息归集公示、联动响应和公共服务需求“一张网”。
从各省区市的情况看,基本都已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同步开展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先照后证”等改革,江苏、上海、XX等省区市建立了部门企业信息统一在省级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集中公示制度,江苏、福建等地建立了证照联动监管、强化后续监管等制度。国家工商总局选择上海、江苏、浙江、深圳等4个省区市的部分地区试行企业简易退出机制改革,选择上海、江苏等9个省区市的部分地区试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改革,目前包括我区在内已有6个省区市实行了“三证合一、一照一号”试点改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省工商系统在省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8337”发展思路,认真落实省党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省政府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座谈会等一系列会议精神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使我省的商事制度改革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开始起步,逐步发展到商事制度改革,涉及领域也由工商部门的一家改革拓展为政府部门的协同改革。改革实施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切实抓好改革设计。我们充分认识到,商事制度改革与以往工商登记注册管理相比具有“颠覆性”。为此,我们不断更新观念,注重整体设计,勇于自我革命,主动降低门槛,早在XX年上半年就开始进行外出学习考察、内部学习研讨等工作,认真做好改革的思想、知识和工作准备。在此基础上,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突出“宽进”与“严管”并重,先后报请省政府审议出台了《关于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省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暂行规定》、《关于切实加强企业信息监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拟在近日报请省政府审议出台《关于省本级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的意见》、《关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链接与数据推送办法》、《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做好了改革的总体设计,为顺利推进改革提供了有力有效的依据和保障。同时,工商部门先后制定了《***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办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方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技术方案》、《企业信息公示和年报工作实施方案》等18个文件,进一步把政策规定细化为具体操作措施,将各项改革政策落到了实处,使商事制度改革成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部署中最早启动、最早见效的改革。
第二,全面落实改革举措。按照“宽进严管”相结合的 总体要求,我们坚持“宽严相济、放管并重”,一方面抓“宽进”,另一方面抓“严管”,把该放的放到位、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努力做到放而不乱、管而有序,保障了市场经济活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在“宽进”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八项措施,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一是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将过去的注册资本实际到位并经中介机构验资后才能注册,改为股东认缴注册资本后无需实际到位也不用验资即可注册,大幅降低了准入限制和办事成本,切实简化了注册手续。二是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将过去有限公司3万元、一人公司10万元、股份公司500万元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取消,不再限定最低出资额,解决了注册资金不足也能开办企业的问题,极大地促进了“草根阶层”创业。三是把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将过
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127(5篇材料)
本文2025-01-07 23:56:24发表“章程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sowenku.com/article/57261.html
- 专题13 大作文-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解析版).docx
- 专题13 大作文-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原卷版).docx
- 专题12 微写作-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解析版).docx
- 专题12 微写作-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原卷版).docx
- 专题11 名著阅读-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解析版).docx
- 专题11 名著阅读-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原卷版).docx
- 专题10 语言文字运用(选择题组)-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解析版).docx
- 专题10 语言文字运用(选择题组)-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原卷版).docx
- 专题09 语言文字运用(选择+简答题)-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解析版).docx
- 专题09 语言文字运用(选择+简答题)-五年(2019-2023)高考语文真题分项汇编(全国通用) (原卷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