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政治制度超全知识点汇总[范文大全]
第一篇:古代中国政治制度超全知识点汇总
学习历史时,要掌握好很重要的两个方面,一个是根据时间轴将重要的历史事件记忆清楚,另一个则是根据不同版块将知识加以归纳。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古代中国政治制度超全汇总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基本制度——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萌芽于战国
内容:
①理论上,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
②实践上,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建立于秦朝
内容:确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3、巩固于西汉
内容: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特点: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4、完善于隋唐
内容: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
特点:①用分权的办法来加强君权;②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
5、加强于北宋
内容:集中军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军、财权;派文官做知州,与通判互相牵制。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
特点:强干弱枝,在中央分权的基础上地方分权。
6、发展于元朝
内容: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特点:地方行政体系有了重大发展;建立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直接管理制度。
7、强化于明清
内容: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离统兵权和调兵权,制定《大明律》,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朝制度,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特点: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
8、结束于1912年
辛亥革命结束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二.中央行政制度
1、三公九卿制:它是秦始皇创立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的中央行政制度,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组成,其中丞相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御史大夫兼理监察事务,太尉负责管理军事。
2、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综合汉魏以来的官制而创立的一种新的中央行政制度。三省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是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重要政令,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是尚书省的下设机构。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彼此相互监督和牵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体系,有力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宋、元、明、清各朝官制均在此基础上稍加变化,实质情况变化不大。
三.地方行政制度
1、分封制(目的、对象、内容、作用):西周统治者为了巩固奴隶主政权,政治上实行分封诸侯的制度,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到春秋战国时逐步崩溃,被郡县制取代,在以后的某些朝代仍保留。
2、郡县制:春秋战国时出现,秦朝在全国推行,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取代了分封制,大大削弱了地方政权的独立性,加强了中央集权,这是我国地方行政制度上一个划时代的改革,郡县制在我国被长期沿用下来,影响十分深远。
3、郡国并行制:西汉初期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同时又有封国制。郡国并行,不利于国家的统一管理,具有分裂的危险。
4、蕃汉分治制:在辽境内,居住很多民族,汉族与契丹等族在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人民的生活方式上有很大的差异,为此实行“蕃汉分治”的政治制度,即“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它的特点是民族分治,实质是阶级统治而非民族压迫,作用是促进了契丹的发展,加速契丹封建化进程,也推动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5、猛安谋克制:金建立后,为了加强统治力量,阿骨打推行猛安谋克制,它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猛安谋克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推进了女真族的封建化进程。
6、行省制:元朝是当时地域空前辽阔的封建国家,为了对各地实行有效的管辖和统治,元政府建立了行省制度。它的确立,巩固了国家统一,使中央集权在体制上得以保障,是继秦朝郡县制后,我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变革。元朝的行省制度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影响深远,行省从此成为我国的地方行政机构,明清沿用此制,一直保留到今天。
7、僧官制:明朝在西藏实行僧官制度,由于藏区人民信仰藏传佛教,明政府利用宗教来统治藏区人民,但规定各级僧官由朝廷任免,从而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
8、八旗制:八旗制度是明朝后期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创建的一种制度,八旗制度按军事组织形式把女真人编制起来,由贵族控制,具有军事征伐、行政管理、组织生产三项职能,是一种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既是军事组织又是行政管理制度,促进了女真社会的发展。八旗军为清朝统一中国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入侵,八旗军自身的问题,其战斗力逐渐下降,在镇压太平天国过程中兴起的湘军、淮军,对其冲击很大,特别清朝编练“新军”的大规模进行,八旗军寿终正寝。
9、土司制:明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沿袭元朝的统治办法,在那里实行土司制度,这些由当地少数民族担任的土司官,对辖区内的行政有自主权,且可以世袭,拥有很大的权力,逐渐演变成一种割据势力。
10、“改土归流”:形成与发展:明朝永乐年间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开始取消土司衙门,改由政府派遣流官直接统治;清朝平定三藩之乱后,雍正帝大规模实施。改土归流是我国政治发展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它不仅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改变了当地落后闭塞和纷争的状况,而且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认识:
①历代封建统治者,通过一系列行政区划分与变革,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将地方权力集中中央,使多民族国家不断发展。
②由分封制到郡县制,主要反映管理任用原则由宗法血缘关系到行政任命关系的变化,属于政治制度进步的表现。由郡县制到行省制的变化,主要反映行政区划分的变化,一般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区越划越小,越划越多。
③地方官制的演变:秦商鞅变法设县,统一后推行郡县制,郡守为地方最高长官,掌军政大权。东汉末年,州刺史成为地方最高长官。唐玄宗设节度使,有行政、财政、军事等大权,演变为藩镇割据。北宋削减节度使节度使权力,派文臣任知州,设通判,集中地方财权与司法权(设转运使等)。元设行中书省;明实行三司分权,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与都指挥使司互相牵制,开始改土归流。清在各省区设总督、巡抚、将军、办事大臣,进行管理,并大规模改土归流。
四.选官制度
1、世官制:西周时期按照宗法血缘关系实行世卿世禄的选官制度。
2、察举制:汉朝发展了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其中察举制是主要内容,它是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西汉通过这一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主要依据个人才能和品德。东汉时,察举制注重孝廉一科。察举主要依据个人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随着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3、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实行。起初家世才能并重;西晋后,注重门第和家世,促进了士族制度的发展。
4、科举制:随着士族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原来的选官制度已经无法推行下去,隋朝创立了科举制,唐朝加以完善。这一制度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
①选官标准由世家门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由推选逐渐发展到公开考试。
②人才逐渐趋向制度化,形式日益严密,体现相对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
五.古代监察制度
中央设御史,监察百官,历朝沿用,但地方监察制有一些变化。
1、秦朝:中央设御史大夫,地方设监御史。
2、西汉:汉武帝设13州为监察区,设刺史进行监察,级别不高,可监察诸侯王以及地方高官。
3、东汉:刺史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东汉末年,刺史演变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
4、北宋:设通判,负责监督知州,可直接向皇帝报告,公文须经知州和通判联合签署才能生效。
5、明朝:地方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地方监察、司法;又增设厂卫特务机构,监视百官与平民。
六.古代其他重要政治制度
1、禅让制:是原始社会末期,民主推选部落联盟首领的一种制度,是在显贵家族圈内进行的。它既是原始公有制在政治上的反映,又是原始社会崩溃的信号。
2、世袭制:从禅让到王位世袭,从天下为公到天下为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阶级对立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世袭制以其鲜明的私有化体现社会的重大进步。
3、宗法制:宗法制是一种西周以来以血缘亲疏与嫡庶来确定继承关系和名分的制度。宗法制所形成的宗族制度和特权制度,对后世影响巨大。
4、军功授爵: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规定按军功大小为标准,授以爵位和赐给田宅。在政治上废除了奴隶主贵族享受爵禄的特权,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专政的建立。
5、士族制度:士族是由豪强地主发展而来,属于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士族制度形成于魏晋,东晋时充分发展,南朝末年走向衰落,隋唐时消亡。它是以门第的高低为标准选择官吏的,即“做官看门第,通婚分士庶”,是一种腐朽的政治制度。
6、军事制度(兵制):府兵制、募兵制、禁军制、更戍法、保甲法、将兵法、猛安谋克制、八旗制。
7、少数民族创设的制度:均田制、租调制、府兵制、蕃汉分治制、猛安谋克制、行省制、八旗制度。
古代中国政治制度超全知识点汇总
第二篇:专题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知识点归纳
专题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单元线索】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历史长久,体系完备,经验丰富,影响深远,这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与逐步完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长期存在着两组矛盾:一是中央与地方权力的矛盾;二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知识梳理】
一.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
1.商的政治制度:中央:相、卿士(参与商王决策);卜、祝、史(负责祭祀占卜和记录王朝大事);师(执掌军权)。地方:侯、伯。
2.西周的分封制:
(1)目的:周王为加强地域统治,“以藩屏周”。
(2)措施:周王将宗族姻亲分派各地“授土”“授民”,广建子国。封国承担贡赋、军事、劳役等义务。封国有鲁、齐、燕、卫、宋、晋七国。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世卿世禄的等级序列。
(3)作用:周王取得“天下共主”地位,分封制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统治区域。
3.西周的宗法制:是维护分封制的工具。宗法制是中国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它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
(1)目的:稳定统治秩序,解决贵族内部矛盾。
(2)内容:嫡长子继承制、“世卿世禄”制、父权家长制等,大宗和小宗。作用:维护了家族等级关系和政治隶属关系;保障了贵族“世卿世禄”特权;防止了家族内部纷争,强化王权,“国”“家”紧密结合。
(3)宗法制特点:①最大的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宗法制和分封制互为表里,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家” 和“国”密切结合;②保证各级贵族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等级森严。
(4)作用: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强化王权。
4.周礼:西周维护宗法制、分封制的礼乐制度。有严格的等级礼仪规定,不得“僭越”。(鼎和编钟)
5.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宗法制和分封制都具有牢固的血缘关系和浓厚的专制色彩。
二.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1.秦的建立(中央集权制建立的前提):秦王赢政从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先后灭掉韩、赵、魏、楚、燕、齐六国,建立秦朝。
2.“始皇帝”与三公九卿(中央集权制的内容)
(1)“始皇帝”的来历:秦王嬴政统一天下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把“皇帝”,作为自己的名号。嬴政宣布自己为“始皇帝”,认为“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皇帝制:皇权至上;国家的一切权力,即司法、立法和行政、军事等大权总揽于皇帝一人之手;确立“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度。——皇权高度集中的专制主义集权制度确立。
(2)三公九卿制(较为完备的中央官制):三公指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大夫(掌管律令、图籍,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协助皇帝管理军务,虚设);九卿指中央政府中三公之下的许多重要官职。三公九卿受皇帝直接管理;协助处理军政财事务;互不统属、互相牵制;便于皇帝集权。
3.废分封,置郡县(中央集权制的内容)
(1)郡县制的建立:秦朝地方建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初为36郡后增至40余郡。)、县(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长官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财政、司法、狱讼和兵役。)、乡里机构;长官由皇帝指派。
(2)秦巩固统一的措施:北击匈奴,移民河套,修万里长城;南平越族。修筑驿道;统一文字;(“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货币和车轨;制订秦律。
4.中央集权的作用及影响:
积极:
①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度的基础。对此后两千多年的中国政治与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
②有利于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对巩固国家统一,以及形成以华夏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都起了重要作用。
消极:
①秦朝依靠皇帝的专制权威,加强对人民的压榨,使人民处境日趋恶劣,阶级矛盾迅速激化。秦王朝十几年后土崩瓦解。
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由发展。
补充:
1、秦始皇确立皇帝制度:①权力的高度集中:秦朝建立了强大的中央集权制度,权力的集中,成为秦王朝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②皇权的至高无上:首先,皇帝总揽国家一切大权,皇权至高无上。其次,确立了“家天下”的皇帝继承制。
2、秦巩固统一的措施:皇帝制度的建立;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度,地方实行郡县制;制定了一套选拔和考察官吏的制度;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制定严酷的法律;为了防御匈奴,修建长城;修建由都城通往各地的驰道;开灵渠;大规模移民等。
3、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原因(必然性):①经济根源:封建经济分散性,需要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保证国统一;②政治根源:地主阶级需要借助强大的政权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及镇压人民反抗;③思想根源:法家思想;
确立:秦朝这套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官职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既相互配合,又彼此牵制,统治机构的最高统治权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最终确保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这套从中央到地方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三.汉至元时期政治制度的演变(围绕如何加强皇权和中央对地方集权展开)
1.汉武帝时期的内朝、外朝制度及刺史制度(中央、地方双管齐下)
①内外朝制度:吸取汉初“七国之乱”诸侯势大乱国的教训;为强化皇权削弱相权、强干弱枝、巩固统一的需要。皇帝亲信组成内朝(即中朝:尚书台),成为朝廷的决策机构;三公九卿成为外朝,中朝成为皇帝直接控制的中枢决策机构。
②刺史制度: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王国的控制,防止地方叛乱,巩固统一。建13个州郡,派位卑权重的刺史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
③利与弊: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和发展了大一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皇帝权力过于集中,造成后来外戚和宦官专权。(东汉、唐、明)
2.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度
①三省职权:决策机构——中书省;审核机构——门下省;执行机构——尚书省;下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②作用:三省之间既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分割了相权,避免了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3.宋初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及特点——强干弱枝
①措施:A、中央:设参知政事(副相)分相权,设枢密院掌军政,并称“二府”。设三司掌财政。B、地方:收精兵,设禁军削将相实权;地方设通判,派文臣知州,派转运使管财政。
②作用:达到了强干弱枝、加强中央集权的目的;避免了藩镇割据的分裂局面。但造成了“冗官、冗兵、冗费”的积贫积弱后患。(北宋中期财政困难,百姓起义。辽、夏犯境,朝廷告急。)
4.元朝的行省制度
中央:①元设中书省作为最高行政机构,以提高行政效率。②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构;③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地方:设行省制(如云南、辽阳、岭北等),省的最高长官为平章政事;行省制度巩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辖,促进了边疆的开发,巩固了大一统的局面,奠定了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划,影响深远。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发展趋势:总的来说,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分散削弱,地方权力不断消弱、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同时,为了强化专制统治,历代不断调整变革监察体制,选官制度。自始至终:充斥着皇帝与丞相,中央与地方的矛盾。这种高度的中央集权,造成地方官对中央和君主的绝对依赖,难免人浮于事。地方没有相应的自主权,也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
四.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不断加强
1.丞相制度的废除——明太祖朱元璋
明朝设立内阁:吸取元朝权贵专权、内乱频繁的教训,借“胡惟庸案”废丞相,权分六部,明太祖设立殿阁大学士(仅备顾问兼协理奏章,并不参与决策);明成祖设立内阁; 内阁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
2.明朝的内阁与清朝的军机处
①明成祖设内阁大学士参与军国大事,“票拟与批红”。
②清雍正帝为处理军务设军机处:军机处上传下达行动快捷,行政效率高。标志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
3、明清君主专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君主专制,决策具有个人独断和随意性的特点,容易出现暴政;官吏惟上是从,助长官场因循守旧之风;造成官僚机构的膨胀;造成个人自然权利的流失,近代民主共和制度的建立缺乏社会基础,妨碍社会进步等。
五.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与演变:
秦朝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西汉时得到巩固,隋唐时完善,北宋时加强,元朝时发展,明清时期皇权空前强化。
认识:发展趋势:①是不断调整、改革中央行政结构,削弱相权,以加强皇权。明朝废相基本上解决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②是不断调整、改革地方行政结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③是对人们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强,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狱就是典型的表现。
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③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下,有利于民族大融合,有利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和提高,使我国古代人民创造了领先于世界的古代文明。
消极影响:①君权专制易形成暴政统治和导致腐败现象的出现,成为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②在思想方面独尊一家,箝制了人们的思想,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可悲局面。③在明清时期,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概括地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会后期,其消极作用逐渐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其危害尤为严重。
六、选官制度
(1)世官制:西周时期按照宗法血缘关系实行世卿世禄的选官制度。
(2)察举制:汉朝发展了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其中察举制是主要内容,它是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西汉通过这一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主要依据个人才能和品德。东汉时,察举制注重孝廉一科。察举主要依据个人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随着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3)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实行。起初家世才能并重;西晋后,注重门第和家世,促进了士族制度的发展。
(4)科举制:科举制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科举取士.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这一制度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①选官标准由世家门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由推选逐渐发展到公开考试;②人才逐渐趋向制度化,形式日益严密,体现相对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
七、古代监察制度 中央设御史,监察百官,历朝沿用,但地方监察制有一些变化。
(1)秦朝:中央设御史大夫,地方设监御史。
(2)西汉:汉武帝设13州为监察区,设刺史进行监察,级别不高,可监察诸侯王以及地方高官。
(3)东汉:刺史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东汉末年,刺史演变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
(4)北宋:设通判,负责监督知州,可直接向皇帝报告,公文须经知州和通判联合签署才能生效。
(5)明朝:地方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地方监察、司法;又增设厂卫特务机构,监视百官与平民。
【重难点突破】
1.分封制的实质及其利弊
分封制实质上是一种周王室宗法血缘关系,联合同姓及异姓贵族建立起来的武装驻防,以维持周王对各族人民的统治。分封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家族内部及家族之间的矛盾,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生产力的发展,使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同时扩大了疆域。更重要的是,由于打破了殷商时代各方国聚族而居的血缘政治状态,为未来向成熟的地缘国家发展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作为中华民族主体的华夏族的生长聚合。由于通过分封建立起来的是一个用宗法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政治军事同盟,各诸侯国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具有较强的离心力,因此,王室军事实力一旦削弱,就必然形成诸侯割据局面,危及统一和安定。
2.对宗法制的认识
宗法就是宗族之法或宗庙之法。处理同一宗族内部成员之间的亲疏、等级和世袭继承权力的制度就是宗法制。第一,血缘纽带与政治关系相结合,家族等级关系与政治隶属关系合一。第二。与分封制相辅相成,宗法制可以解决诸侯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第三,嫡长子继承制是核心,严格嫡庶长幼之分,亲疏之别。第四;大宗与小宗具有相对性。第五,族权与王权统一,家与国同构,周天子确立天下共主的至尊地位。第六,只适用于姬姓,但通过婚姻关系和“赐姓、胙土(授土)和命氏”又将异性诸侯纳入其中。第七,事实上形成一种凝固的、僵化的、具有稳定隶属关系的多层次宝塔式等级秩序。
4、郡县制与分封制的不同
其一,分封制是与宗法制相联系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郡县制是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的,是按地域划分的。
其二,分封的诸侯王位世袭,并拥有封地;郡县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官吏只有俸禄没有封地。
其三,诸侯国拥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郡县制的全面推行,削弱了地方的独立性,对中央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都起了重大作用。
3、三省六部制是怎样完善中央集权体制的?
三省六部制在形式上确立三省为中央最高权力机构,分工合作,掌管朝政。中书省掌制令决策;门下省审核政令;尚书省掌行政,下辖六部处理日常军事政务,凡军国大事,必由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复奏。然后始付尚书省颁下执行。凡中央、地方各部门呈上奏章,重要的也必须通过尚书省交门下省审定,转中书省呈请皇帝批阅。门下省有“封驳”权,对不可行的政令和认为不妥的奏章,都可驳回修改。中书、门下两省地位十分重要。这种完整严密的封建官僚体系,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决策失误,防止个人权力过分膨胀,加强了中央统治力量。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使封建中央集权制度更加完善,此后,历朝基本沿袭。但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恶性发展或朝政腐败,权力失去制约与平衡,三省六部制也就丧失了维护封建统治的积极作用。
4.从汉至元地方政治制度的特点和弊端
特点:(1)中央严格控制地方行政,地方不存在独立的行政体系。
(2)地方服从中央,中央服从皇帝。
(3)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管理。
(4)地方权力分散。
(5)中央控制地方官的任免、监督、考核。
弊端:(1)地方官对中央和君主绝对依赖,难免人浮于事,影响地方工作效率。(2)地方缺乏自主权,难以实施有效管理。
5、明朝的内阁制与西方的内阁制度的差异
内阁作为政府机构始于英国,是由英国国王的最高咨询机关——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的。以后为许多国家采用。内阁制的内阁是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内阁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接受议会的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首相(或总理)是内阁政府首脑。国家元首对内对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并无实际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
由此可见明朝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而西方内阁是权力民主的象征,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力,并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
6、君主专制的影响
(1)积极作用: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为康乾盛世的出现提供政治保障。
(2)消极作用:皇权的极度膨胀,又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使中国社会的发展步伐,开始大大落后于西方国家。主要表现在:
①清朝皇帝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行 政长官和最高司法者,不受任何约束和监督。这种绝对君主专制,使皇帝的决策具有个人独断和随意性的特点,难免出现失误。
②绝对君主专制,又使大小官吏只能唯上是从,助长了官场的因循守旧之风。
③容易造成官僚机构的膨胀,从而导致官僚主义、贪污腐化之风盛行。
第三篇: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知识点整理归纳
中国古代(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历代政权的政治制度,可以分为中央政治制度、地方政治制度和选官用官政治制度。中国政治历史的3大主线是:中央集权不断加强、君主专制不断加强、人才选拔不断公正规范化。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知识点整理归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分封制的目的、含义、内容和作用。
(1)含义:又叫封邦建国,是周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的制度。
(2)目的:巩固周王室的统治。
(3)内容
①周王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②同姓亲族是分封的主体,还分封功臣、姻亲、殷商降族。
③被封的诸侯必须听从周天子的命令,并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缴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的义务。
(4)影响
①周人的势力范围扩大。
②确立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巩固了统治。
③分封制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2.宗法制的目的、含义、内容和影响。
(1)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内容
①核心特点: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度。
②嫡长子为大宗,其他嫡长子的其他兄弟(次子、庶子)为小宗。
③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
(3)作用
①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
②有利于凝聚宗族,强化王权,“国”和“家”密切结合。
3.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神权与王权相结合。
(2)等级森严的分封制以及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构成了国家的政治结构。
(3)最高政治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4.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确立的背景、这一制度的基本特征及其表现、内容和影响。
(1)背景:公元前221年,秦朝统一。
(2)特征:权力的高度集中。首先表现为皇权至上;另一体现是“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
(3)内容
①中央官制: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
②地方官制——废分封,置郡县(郡守和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县以下有乡、里等基层机构)。
③制订了一套选拔和考核官吏的制度。
④制定法律,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
(4)影响
①积极: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度的基础;提高了行政效率,强化了对地方的控制,影响后世。
②消极:加强了对人民的压榨,激化了阶级矛盾,导致秦朝二世而亡。
5.三公九卿制的职责分工及其作用。
(1)职责分工: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大夫——掌管律令、图籍,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协助皇帝管理军务。
(2)作用:各官员之间互相牵制和配合,有利于减少决策失误,也使军国大事操纵在皇帝手中。
6.三省六部制的职责分工、特点和作用。
(1)职权:中书省—草拟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掌审议,审核政令;尚书省—执行政令,尚书省下设六部。
(2)特点:三省互相牵制,互相监督;分工明确。
(3)影响: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皇权。
7.宋、元三省六部制发生了怎样的演变?如何评价三省六部制度的影响?
(1)演变
①宋朝:二府三司制:“中书门下”——行政、枢密院——军事、“三司”——财政。
②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
(2)影响: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决策、审议、执行权力的分解,既明确了行政分工,又使三省互相牵制,对后世的国家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8.概括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分析科举制的影响。
(1)历程
①西周:世卿世禄制;标准:血缘世袭。
②战国—汉初:军功爵制度;标准:军功。
③汉武帝:实行察举制和征辟制。(前者是让各郡国每年向国家推荐人才,后者是中央和地方官府向社会征聘人才)。标准:德才。
④东汉末年开始,采用九品中正制选拔人才。标准:门第。
⑤隋朝:隋炀帝时设进士科,以试策取士;唐代:科举制成为中央统一分科、定期举行的考试选官制度。科举制的选拔标准:考试成绩。
(2)影响
①科举制的创立为不具有贵族身份的士人提供了参政机会,扩大了统治的社会基础,②把官吏的选拔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③提高了官员文化素质,促进了官僚体制的进一步成熟。
④成为中华帝国长期保持繁荣的制度保障之一。
⑤明清时期的八股取士成为束缚人们思想的工具。
9.简述中国古代监察与谏议制度的演变历程,分析其影响。
(1)历程
①监察——对官员的监督:秦朝的御史大夫;汉武帝时设刺史;北宋设通判;明清时中央设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省级机构还专门设有负责司法、监察的按察使司。
②谏议——给皇帝提意见:隋唐时期的门下省负责谏议和封驳;宋代出现了独立的谏官机构——谏院。
(2)评价
①中国古代的监察、谏议制度不能从根本上约束皇帝的无上权力,不能杜绝官僚队伍中的腐败和低效现象。
古代中国政治制度超全知识点汇总[范文大全]
本文2025-01-07 23:56:12发表“章程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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