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民警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进一步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提升思想政zhi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根据上级机关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谈心谈话对象为全局在编在职民警。以家访慰问等形式进行的谈心谈话对象扩大至民警家属。

第三条

谈心谈话可专题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可个别面谈,也可以民-主生活会、座谈会、集体谈心、随机交流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谈心谈话原则上分级实施。各单位负责人负责与本单位民警谈心谈话;局班子成员负责与所分管、挂钩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并视情况需要与所分管、挂钩单位的民警谈心谈话;局主要领导负责与局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必要时可直接与各单位负责人及民警谈心谈话。

第五条

各单位负责人每半年至少与本单位民警谈心谈话X次;局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与所分管、挂钩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X次;局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与局班子成员谈心谈话X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谈心谈话:

(一)民警新录用、调入时;

(二)民警受到表彰、奖励时;

(三)民警岗位、职位、职级变动时;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民警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民警谈心谈话制度规定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进一步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提升思想政zhi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