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疫防控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学校防疫防控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为加强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卫生检査工作,提高师生防病防疫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特制定学校环境卫生检査通报制度。

一、徳育副校长、政教处以及学生会负责环境卫生检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总务处负责物资准备与垃圾回收。班主任老师为班级负责人,年级组长为年级负责人。

二、废弃口罩管理与检査。师生废弃的口罩应投放到定点收集垃圾桶中,不得随意丢弃,不得丢弃在班级、办公室等其余的垃圾桶中。定点收集废弃口罩的垃圾桶由总务处安排专人放置和回收。学生会干部于上午大课间、中午读报期间、眼保健操期间、晚自习前对各班级的口罩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开窗通风管理与检查,按学校要求关闭空调并打开门窗通风,早上7:30至晚上22:00期间所有教室必须处于开窗,开门通风状态。学生会干部于上午大课间、中午读报期间、眼保健操期间、晚自习前对各班级对各班级的开窗开门情况进行检查,未开窗开门通风班级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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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疫防控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学校防疫防控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为加强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卫生检査工作,提高师生防病防疫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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