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日常规章制度(共5则范文)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锅炉房日常规章制度(共)

一、岗位责任制

(一)单位主管领导的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及四川省有关锅炉房管理的规定。

2、定期听取锅炉房管理人员汇报工作,至少每月对锅炉房做一次现场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在锅炉房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内。

3、完善锅炉房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劳动条件,关心职工政治思想、生活、工作与技术培训。

(二)锅炉房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四川省有关锅炉房安全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具体实施。

2.积极参加锅炉房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锅炉使用管理水平。

3.组织制定锅炉房各项制度、锅炉运行规程等,并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司炉工人、水处理人员等进行技术培训,锅炉房规章制度、本单位的运行规程的学习,并进行安全教育。

5.传达并贯彻企业主管局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6.制定或参与指定锅炉定期检验、检修计划,并参加检修质量的验收、安全阀定期调整或校验试验。督促压力表的定期校验工作。

7.至少每周对锅炉房做一次现场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锅炉房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内。有权制止文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发现不安全因素,除组织进行处理外,应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并有权直接向主管局和劳动局报告。必须参加事故调查。

(三)司炉工人职责

1.司炉工人应熟悉本职工作,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和掌

握所操作的锅炉及其辅助设备机构、性能。

2.切实遵守《四川省锅炉房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运行规程、各种规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并对本岗位各种规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并对本岗位分工操作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睡觉和酒后上岗,服从指挥,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其它记录。

4.认真做好锅炉极其辅助设备的保养工作,应保持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和其它仪表灵敏可靠。

5.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并立即报告有关管理人员或单位主管领导。

6.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四)水处理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水处理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水处理水平。切实贯彻执行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s163《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标准》和有关操作规程,对锅炉所用的给水水质负责。

2.按时准确地对原水、软水和锅水等进行化验分析,认真填写水质化验记录。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4.将锅水水质化验结果及时通知司炉工人,并指导、督促司炉工人定期排污,使其锅水水质合格。在锅炉停运期间,要做好停炉保养的化学监督工作,并做好化验记录。

5.做好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的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搞好文明生产。

6.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二、设备的巡回检查制度

1.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坚持执行设备的巡回检查制度。要求每班至少检查一至四次。

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1)燃料输送系统;

2)给水、供汽管道系统和各种法门的工作位置是否正常;

3)各种转动机械(泵、风机、燃烧设备等)的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转动机械运转有无异常现象,个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是否正常;

4)送、引风机的调节门和烟道的挡板位置是否正常;

5)锅炉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现象,观察炉墙、炉拱、够家有无烧坏、裂缝和变形现象;

6)各类仪表、自动装置、信号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若有危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停炉。对一般问题,需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三、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支书

1.员应在交班前,要对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运行工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调整,并达到下列交班条件;

1)况正常、汽压和水位在正常范围;

2)附件和仪表灵敏可靠,辅助设备运转正常;

3)除渣、打扫工作场地,保持整齐清洁;

4)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遗漏;交班人员应在运行记录上签名;

5)人员在当时发现的设备和运行上的问题应填写在运行记录上,并口头向接班人员介绍情况;

6)员和接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后,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2.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十至二十分钟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的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运行记录和交班记录,并听取交班人员介绍情况:

3.检查下列情况:

①锅炉及其辅助设备运行工况;

②锅炉受压部件的可见部位有无渗漏、鼓头疱、变形等现象;

③各安全附件的仪表、自动报警装置是否正确、灵敏可靠;

④炉墙、炉拱、炉排有无裂缝、塌陷、卡死等异常现象,锅炉本体各部件能否正常自由膨胀;

⑤锅炉房备用材料如水位表玻璃钢管(板)、盘根、润滑油、灯泡等市斗齐全;

⑥锅炉房环境是否整齐清洁。

4.交接班时,如遇事故或故障,应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应积极协助交班处理事故或故障。

5.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饮酒。若交班人员发现接班接班人员饮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房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6.接班员未按时到班,交班人员除报告锅炉负责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人员应做好交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同时将所有仪器、器皿清洗干净,放置整齐,清扫现场卫生。

2.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十至二十分钟到达现场,听取交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及操作内容;检查设备有无缺陷及其异常现象;查阅运行化验记录;检查药品、仪器、器皿等是否齐备完好;软水厢贮水量和盐槽、盐液是否达到规定量。办理交接班手续、双方签字。

3.交接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或完成重大操作。

4.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饮酒。交班人员若发现接班人员饮酒,应向有关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5.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除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外,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篇:锅炉房规章制度

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2、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3、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4、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5、定期检验制度

6、事故分析制度

7、水质管理制度

8、巡回检查制度

9、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0、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1、节能管理制度

1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3、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锅炉房是要害部门,除锅炉房工作人员和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允许入内的要严格登记。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内的任何阀门、火门、电气开关等,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四、禁止锅炉房内存放易然、易爆物品,对于必须的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如发现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锅炉房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关闭,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六、锅炉房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同时要摆放整齐,不能擅自挪作它用。

七、锅炉主房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八、锅炉房外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的标示牌。

司炉工交接班制

一、接班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十分钟到达工作地点,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并协同交班人员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按照巡检路线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更不能托给其他人员。

三、交接内容包括:

上一班的现场记录;上一班所发生的特殊情况,例如故障、事故、检修等:交接锅炉运行情况如缺陷问题;交接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的运行问题;交接各种阀门的开关位置和自控仪表情况;交接燃料的质量和存量;交接水质和水处理情况;交接所用的工具和清洁保养情况

四、交班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清除灰渣一次,准备好充足燃料。(3)做好场地设备工具的清洁整理工作。

(4)若再交班前发生事故,应先处理好事故后,再行交班。接班人员认真做好接班工作,如发生事故应主动了解事故情况,积极协助上一班处理事故。

五、交接人员办完交接手续后,双方应在记录本上签字。

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度

一、接班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接 班前的准备工作,并协同交班人员详细了解软化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的情况。

二、检测水箱水质硬度,并对软水、炉水各项指标进行 化验测定结果是否合格。

三、检查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的药品是否齐全 完好。

四、交班时发生的一般故障应有交班人解决,接班人协 同处理,处理完后试验正常再进行交接手续,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五、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汇报 但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定期上岗查岗检查,对要害部门要认真严肃。

二、对照设备的“完好”标准和“标准化”标准要求等有关规定制度全面检查。

三、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三违”情况,并查阅各项检修记录、事故记录、运转记录等,掌握锅炉房各主、辅机的设备运行保养和维护检修情况。

四、查岗位工的上岗、守岗情况,发现上岗人员有精神不正常者,立即停止其进行操作,并责令专人负责。

五、检查中发现问题,尤其是影响人身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近期完成。

六、干部上岗作好“干部上岗登记簿”登记。

七、干部上岗要按章办事,严禁违章指挥,如有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定期试验制

一、新设备在安装前要进行试验,在试验过程中,将

技术参数的变化情况详细记录在试验单上,由分管领导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二、对锅炉的三要素: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要定期进行手动或自动试验,同时作好记录,要求如下。

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三个月至少一次。

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至少一次,有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有校验合格证,并且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检验后加铅封。

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锁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三、对锅炉本体及附属压力设备要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试验,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四、对运行中的开关以及电气设备要定期由指定部门定期进行试验,并对试验参数作好记录。

五、各种试验都应有专人指挥,并有特别标志,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事故分析制

为了加强管理,防止锅炉等人为事故、自然事故的出现,发生事故后的追查、处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无论化验、司炉、检修工都必须严格遵守“三大规程”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出现故障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尽量避免影响生产。

二、发现事故后,无论什么人,只要领导安排,就积极参加故障处理。处理后,队内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并做好事故记录。

三、事故分析时,当事人一定要在场,并老实讲述事故经过。

四、对自然事故,要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对人为事故,根据情节及本人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罚款、降级等处分。

五、对故意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水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水处理工作,保证锅炉无垢或薄垢运 行。水处理设备应有运行操作规程。

二、水质检测规程,包括水样的采集,原水、软化水、锅水的化验项目、化验方法、合格标准,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等。

三、应规定每次化验间隔时间,一般每1—2小时一次。定期检查交换器出口的硬度值,当软水硬度接近0.03毫克当量/升时,应相应缩短水质化验间隔时间、增加水质化验次数。

四、从事锅炉水质化验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 “水处理人员操作证”后方可操作。

五、做好水质化验数据的整理、校核与保管的要求。

六、做好化验仪器设备的定期校验、维护和保管的要求。

七、做好离子交换剂、再生剂的储存管理的要求。

巡回检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当班人员应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二、巡回检查路线:一般由炉前到炉后,由炉下到炉上,由仪表附件到管道,由锅炉本体到辅机和附属设备间。对辅机的附属设备,可按锅炉房系统(如汽水系统:锅炉本体和分气缸等、烟风系统:鼓引风机和除尘装置、上煤除渣系统、水处理系统:除氧器和软化器,水泵等)从头到尾顺着查。

三、巡回检查内容包括:

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是否完好、电器仪表是否灵敏可靠、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有无鼓包,泄露,变形现象、炉墙有无倾斜,倒塌、锅炉燃烧工况是否良好,供气是否正常、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阀门有无泄露、给引风机有无异常响声、脱硫除尘装置运行是否正常,水质是否在规定的化验指标内。

四、巡视检查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上报值班干部。

五、设备运行中如有异常现象时,应增加巡回检查次数,以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制定锅炉维护保养计划,如锅炉的大修、小修和日常维修。

二、锅炉的检修保养计划应有主管设备的领导、技术人员及司炉长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负责人。

三、制定好锅炉的小修、大修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设备的检修期限应根据设备需要检修量而定,不能为了抢生产进度而随意缩短检修时间,影响检修质量。

四、运行中的锅炉设备在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立即停炉,并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严禁违章运行。

五、锅炉房内的仪表、安全附件、压力表应定期进行校验。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六、对停用的生产锅炉,应根据停用的时间长短,采用适当方法进行维护保养。并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

一、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二、锅炉房地面平整、无积水,无烟头,墙壁无灰尘,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三、灰尘要定时清除到指定场所,保持地面清洁。

四、对仪表、仪器、照明灯具的外壳玻璃保持干净清晰,无积灰。

五、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辅机设备、阀门等打扫干净。

六、每周对锅炉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七、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节能管理制度

一、锅炉房及班组相应建立节能网,责任落实到人。编 制和实施节能及技术改造计划。

二、根据炉型、参数和燃料等情况,规定有关节能指 标,分班组进行考核,并根据锅炉运行时间、状况和产汽量等,按目标核定用燃料量。对节约者给予奖励和表扬,对超额者给予处罚或批评教育。

三、锅炉不满水运行,保证供汽质量,使蒸汽带水率小 于规定指标。锅炉的排污不过量。

四、燃料、蒸汽、水、电有计量,有记录,有成本核算,及时准确地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台帐齐全。计量仪表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校验。

五、进场的原煤必须过磅验收和取样分析,分堆存放于 煤棚内,库存数量准确,取煤实行“先进先用”的原则,按定额发煤并做好记录。

六、保持锅炉炉墙、隔火墙完好,不漏风、漏烟和漏气 短路。

七、锅炉房热力管理保温达到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的 要求,给水截止阀、排污阀及其管道、阀门无跑、冒、滴、漏现象。

八、锅炉水质达到GB1576规定要求,使锅炉年结垢厚

度小于0.5MM。要定期清除锅炉受热面上的积灰。

九、锅炉的燃烧应正常,使锅炉的运行热效率、炉渣含 碳量、过剩空气系数、排烟温度等指标达到相应的要求。定期对锅炉进行热平衡测试。

十、对锅炉房设备进行选型、技术改造时,应选用高效 低耗的设备。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锅炉房必须建立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除尘、防噪等环保设施,按规范定期维护保养,保证除尘、防噪设施正常使用,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运行维护记录。

二、20吨及以上锅炉的湿法除尘设施要按时投入石灰液或其它碱液脱硫;切实掌握除尘设施的原理、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技术,并且要及时补水,及时调整碱液PH值,防止因除尘器缺水造成烟尘超标排放。

三、锅炉房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合理调配鼓、引风机量、杜绝正压燃烧、断火现象,必须采取机械上煤、机械燃烧、机械出渣。

四、烟尘及SO2符合国家排放标准,锅炉风机、水泵等噪声达到规定的噪声标准。凡超过国家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按要求进行治理。

五、锅炉使用管理单位须按规定到环保部门年检、年审,并按时向环保部门如实申报情况,不得谎报、拒报。

六、司炉人员应要及时清除除尘器内的灰渣;保持锅炉房内外环境干净整洁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定期排查,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定期不定期对本单位、区域,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3、认真登记。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制度,对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措施要详细登记,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4、及时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重大隐患要逐级上报。

5、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单位要指定专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

6、制定预案,动态管理,对于重要环节要采取预防事故发生和事态蔓延的安全措施,制定重大事故或重大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安全生产。

7、因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篇: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一、锅炉房的地面应平整,无台阶,不允许积水,并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班最少打扫一次。燃煤和炉渣不许随地抛洒,工具应整齐摆放在指定地点。

二、锅炉房的门窗玻璃应经常保持完整,清洁明亮,至少每月清扫一次。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每班擦洗。定期清除墙壁和锅炉本体上的积灰。

三、不许在锅炉房内堆放杂物,锅炉房内必备物资应存放有序。

四、及时清除水、汽、烟、油、灰的跑、冒、滴、漏现象,保持环境卫生。锅炉房应做到通风良好。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一、非锅炉房工作人员不许擅自进入锅炉房。外单位来锅炉房进行参观学习的人员,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有关人员带领下进行。经允许进入锅炉房的人员,不得摆弄锅炉房内设备机件,不能妨碍运行人员正常操作。

二、锅炉房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一般不许会客,也不能将自己的亲朋或小孩带进锅炉房。特殊情况经班长批准并有人替班时可以到锅炉房外会客。

三、锅炉房内不许堆放易燃易爆以及与锅炉房无关的任何物品,对锅炉房必备的少量润滑油和点火用品应集中存放在小库房内统一管理。锅炉房内应有消防灭火设备,并应妥善保管,保证使用效果。四、一旦发生异常(如失火或涉及其他安全问题等)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处理。

五、对违反以上规定经劝阻无效者,应由单位保卫部门视情节给予处罚。

交接班制度

一、全体值班人员一律按锅炉房轮值表时间值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换班。

二、因病、事假不能上班者,应提前向班长或有关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才能不上班,如接班人员有醉酒或重病不能值班者由班长另行安排,并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

三、值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值进入现场,听取交班人员介绍上班运行情况,查阅运行几率和上级有关指令。各岗位根据职责范围进行现场检查、清点。

四、接班前5分钟由班长召开碰头会,听取各岗位人员汇报,并交代本班运行要求,布置生产任务和注意事项。

五、交接班人员应严肃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接班班长和各岗位人交接完毕并在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六、在交班时间内,如果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发生事故,不得进行交接班,应以当班者为主,接班者配合共同进行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后方可交接班。

七、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做好一切交班准备工作,其内容包括:

1、认真填写各项记录,保证记录的真实和准确。

2、打扫操作场所,保持场地、设备清洁卫生,清点整理工具并整齐存放在规定位置。

3、应保证设备运行工况稳定,安全附件、附属设备、仪表等运转正常,灵敏可靠。

八、接班人员到达现场后,交接班双方应共同到岗清点检查,交班人员应全面真实地向接班人员介绍本班一切情况。当接班人员认为情况符合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后方可交班。交班班长应召开班后会,介绍本班运行情况及经验教训。

九、接班人员未到齐,不足以维持锅炉正常运行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并应立即向领导报告进行处理。未经许可,交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巡回检查制度

一、主管锅炉的领导应每月到锅炉房进行现场检查。锅炉管理人员每周到锅炉房进行检查,并应根据检查情况作出指令和记录。

二、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对所管辖设备按规定时间和检查内容进行巡回检查,锅炉工应不间断地监视锅炉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工况,对风机、水泵、燃料运输、炉排传动、出渣机、除尘器、阀门管道、门、孔、及仪表电器等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并如实填写记录。

三、在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有缺陷,应立即向班长或有关人员汇报,能消除的本班应及时消除应做好记录。

四、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

1、锅炉和辅机设备停用后或因设备发生故障检修后重新投入使用的。

2、遇有气候异常变化时。

3、遇有设备出现故障,但不能立即消除需要带病运行的设备。

五、锅炉压火或停电时当班司炉不得擅离职守,应经常检查锅炉压力、水位和温度变化情况。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运行锅炉除按规定由锅炉检验员进行定期检验外,还应每年自行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查。采暖锅炉应在每个采暖期点火前和停炉后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应及时消除。停炉期间必须做好保养工作。

二、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温度计每年校验一次,警报器以及其他所有计量仪表均应按计量部门规定进行校验和鉴定。应进行日擦洗、周维护、月保养,保证其灵敏可靠,超期未校和失灵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三、鼓风机、引风机、水泵、出渣机、炉排变速和传动设备均应按规定太难加润滑油。跟班维修工应检查设备的电流、电压、温升、振动声响是否正常,对设备外表应每天清扫,保持设备清洁卫生。

四、加强设备、阀门、管道的维护保养,将保持设备管道保温层完好,漆色正确,方向指示清晰。

五、锅炉房内电器设备应按电力部门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证电气设备政策工作。

六、锅炉房内辅助附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保证设备完好运行。对锅炉本体还应及时做好清灰、除垢,提高传热效果。

七、做好除尘和水处理设备的耐磨、防腐工作,经常检查耐磨层、防腐层和设备填漏风工作保证其完好无损。

八、各项保养工作均应详细填写记录,重大的检修项目应填入锅炉技术档案内。

水质管理制度

一、锅炉用水必须符合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二承担水处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锅炉水处理工操作证,无操作证不许上岗独立操作。

三水处理工应按规定对给水,锅水进行取样化验,对氯根和溶解固形物的比值应定期复验和调整,采用锅内投药水处理的保证投药的均匀性并根据水源水质变化调整加药量。

四如因设备故障或水源水质恶化等原因,不能保证锅炉用水质量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申请暂停锅炉运行,待提出解决办法或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后再浆锅炉投入运行。

五锅炉班长应检查锅炉给水情况,并根据锅水变化确定锅炉排污,保证锅炉在无污或薄垢条件下运行。

第四篇:锅炉房日常操作及注意事项

锅炉房日常操作及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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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日常规章制度(共5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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