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小学行政议事规则

1、校长或委托副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和教职工大会。凡涉及学校工作的改革、发展等重要事项,应主动报告党支部,听取教代会

(工会)的意见或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教代会进行讨论审议后实施,力求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2、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召开,副校长及有关人员参加,各处室班子人员参加讨论和决定的主要内容为:

(1)上级有关批示和和重要工作的传达、贯彻;

(2)学校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意见;

(3)按分级管理的有关顺序讲座和研究、批准人事任免、聘任;

(4)市级以上教职工先进工作者的确定、上报;

(5)校长认为有必要应集体研究的其他事项。

3、学校行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行政中层以上和党、团、工主要负责人参加,讨论和决定行政工作的贯彻落实和分工实施的意见。

要充分发挥行政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尤其要尊重和听取不同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搞好协调,增强团结,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4、校长负责制订校长年度责任目标和学期工作计划,每学年和学期向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并按规定上报。每学年和学期结束时,校长应向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学校工作总

结,听取和接受评议。

5、学校财务开支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学校收费要严格按上级规定公开标准、项目,并由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后统一公布,收费一律由总务处出具统一收据,及时归缴入账,其他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擅立项目、标准,加行收费。

财务开支在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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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

小学行政议事规则1、校长或委托副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和教职工大会。凡涉及学校工作的改革、发展等重要事项,应主动报告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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