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报告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幼儿园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的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幼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保健室***老师,为幼儿园疫情联防联控及应急处置报告员,幼儿园其他教职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和园长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班级症状。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三天内有多名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且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疑似。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症状。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群体不适。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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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报告制度

幼儿园开学复课疫情防控报告制度为及时有效的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幼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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