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公司安全管理整改制度[精选合集]
第一篇:煤矿公司安全管理整改制度
煤矿公司安全管理整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排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矿字〔200*〕134 号《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133 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以矿井为单位进行,各矿矿长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各矿井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三条矿井有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本实施办法所称重大隐患是指《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 15 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详见安监总煤矿字〔200*〕133 号文件《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以及*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资料汇编中
所列的重大隐患。*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资料汇编中所列的主要隐患,按一般隐患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改。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以及集团公司驻矿(处)安全监察处,对所属矿井的重大隐患负有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的职责。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五条各矿井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健全各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1、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各矿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2、集团公司和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3、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各矿的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矿分管副矿长协助矿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负有同等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4、集团公司和矿分管的副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5、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和驻矿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分管副部长、总工程师,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台账。
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驻矿安全监察处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监察责任。专兼职安监人员要按三大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跟踪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认真检查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执行情况,严格把关。
6、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和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主要机构,对隐患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基层区队的区队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8、基层区队的技术负责人,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直接责任。负责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9、基层区队的班组 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向区队以及矿调度室汇报。
10、基层区队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区队带班
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第三章隐患的分级管理和监控 第六条对煤矿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控。
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在每月 5 日前,各矿井分管部门要在每月 25 日前,按照以往对十害专管的要求,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管理、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其它等十大方面,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即:需要地方政府或省政府及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为 a 类,需要集团公司帮助解决的安全隐患为 b 类,属于矿安排解决的安全隐患为 c 类,属于区队自身解决的安全隐患为 d 类;按照其危害程度和隐患的性质不同,分为:特别严重、严重、中等、一般、较轻 5 个等级。在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汇总表时,要按照隐患的类别、危害的程度和隐患的专业类别,依照 a类、b 类、c 类、d 类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填报;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分别填入各自的汇总表,以明确区分。煤矿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下发到基层相关单位。对不属于上述两类煤矿安全隐患的其他安全生产关键问题,仍按现行的相关规定,经梳理后专门填写安全生产关键预报表,分别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属于基本建设工程的,要同时报送规划部。
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跟踪督查 b 类隐患,并协调省或地方政府及部门解决 a 类隐患。
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矿长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各矿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矿长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矿井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要及时向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煤矿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第七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井必须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制度。集团公司和各矿井按照季度和月度分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可将季度和月度排查分析会合并进行。各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及其它相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周要与安监部门一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
会;区队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
第八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两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每月底,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门,以及驻矿安全监察处,要将本单位当月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以及本单位的相关领导和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按期进行整改的,先停产整顿,再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四章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驻矿安全监察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安全隐患的名称和种类(类别)、危害程度、产生的原因和现状、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组织和参加整改验收的人员、整改结果等内容。
第十一条各生产矿井、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当于每月 25 日前将本月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所排查出来的下个月的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提交书面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5 日前,要将上季度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要经矿长签字。报告的主要内容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
第十二条工程公司和地面生产厂处,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实施办法自 20*年 4 月 18 日起施行。
第二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当班的验收员、班长必须对本班的工程质量认真排查隐患,不得遗留隐患到下班,如当班处理不掉,应现场交接拨分给下班处理。
2、矿长及安全员对当班提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扣班10~50分。
3、凡出现隐患通知单,对责任班一般隐患扣10~50分,重大隐患扣50~200分,扣班长、验收员20~50元。
4、调度会领回的隐患通知单及罚款单必须交工区值班干部,否则一次扣领单人50元。
5、凡隐患通知单通知的隐患,在井下按要求处理完毕后,必须向调度室及矿安全管理机构汇报,否则一次扣班长20元。
6、因隐患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全部由责任班承担。
第三篇:煤矿严重问题复查整改制度
贵肥公司联合煤矿
严重问题复查整改制度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为了防治事故隐患,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结合本矿当前工作具体实际, 特制定严重问题复查整改制度如下:
第一条、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矿每周星期一的隐患排查会议由矿长主持,各分管副矿长、副总、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专业的隐患排查会议由分管副矿长或委托的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相关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部门人员参加;基层队每班的隐患排查由区队值班负责人主持,班员参加。
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3、矿每周四的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区队及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
第二条、“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和“六条线”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下井带班或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重点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出井后立即在矿安监科填报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安监科信息管理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在矿安全问题复查信息表上进行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科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六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单位要按矿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科反馈复查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复查表中写明整改完成情况,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安监科。
7、复查验收:由安监科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在复查信息表中录入销号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三条、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1、整改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复查申请单,交安监科和专业部门后组织复查,并在安全问题复查表上录入整改情况。
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将复查卡带到现场逐条逐项对照复查。复查后签名返回安监科,由安监科信息管理员统一进行销号。
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安监科信息应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并由安监科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条、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隐患按照a、b、c、d四级进行分类管理,分级整改。其中a类隐患(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各专业部门每月25日前报公司安监局组织整改。b类隐患(一般重大隐患)即由矿组织整改的隐患,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部门报次月隐患整改项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到安监科,必要时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上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c类隐患(相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由各专业部门组织整改,并报矿安监科备案,安监部门和专业部门作为重点进行日常监控;d类隐患(一般现场隐患)由各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整改情况报矿安监科备案。
第五条、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安
监科负责人每天对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询,发现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在每周四的矿隐患排查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
第六条、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
1、基层单位隐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拖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单位管理人员承担,其中单位正职各承担总额的30%,剩余部分由单位其它管理人员均摊。严禁将隐患罚款分摊给员工或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抵扣。
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给予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200元/次的罚款(未按要求形成相关资料并报安监科备案的,视为未开展)。
3、未在复查表上及时写明完成情况,给予基层单位区队长罚款100元/天,未及时填写并返回复查申请单,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50元/次。
4、全矿各级管理人员月度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纳入安全业绩考核,由安监科每月25日前按规定考核,报矿相关领导审批后财务科严格执行。
第七条、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修改解释权属矿。
排查隐患是指通过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包括矿每周、专业每天和单位每班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为了预防事故,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矿井隐患排查与整改的日常监控机制,最终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锁循环管理,结合矿业公司的规定和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联合煤矿
2012年7月10日
第四篇:煤矿班组安全管理十六项制度
附件二:
班组安全管理十六项制度
一、班前会制度
1、当班全体成员要准时在会议室参加班前会,按“班前十分钟”程序进行。
2、参会人员必须衣着整齐,站姿端正,认真听讲。
3、班前会必须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主持,本班次出勤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对不参加班前会的人员,不准点名记工,属井下班组员工不准入井工作。
4、主持人在班前会上传达上级的指示,布臵本队具体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值班队干、班组长、安全预想员必须在班前会细心交代“七必讲、一排查”即必讲上一班现场安全情况和存在问题;必讲现场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必讲本班具体、明确的注意事项和处理意见;必讲当班、队干部的主要安全责任和必须把住的安全环节;必讲特殊工种的岗位要求;必讲存在问题地点的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必讲有关文件精神和其他规章制度。排查“十二类六十种安全不放心人员”。
5、班组长要从安全检查角度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6、班组长要从技术管理角度,安排布臵本队技术要求,强调技术安全措施。
7、主持人要认真准备班前会的会议内容,做好班前会记录。
8、班前会结束后,必须由当班安全预想员带领当班所有员工进行安全宣誓
二、班组长带班工作制度
1、井下班组长做到每班第一个下井、最后一个升井,并在集结点清点人数集体收工。
2、进入工作地点以后,监督上岗人员履行《岗位手指口述》规范内容。
3、接班后班组长必须查看交接班记录本,了解上班存在的问题并安排处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4、本班工作时间内要巡视全部岗位,检查各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师带徒”上岗履职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5、班组长跟班不能离开作业现场,重点盯在复杂工序、关键环节和隐患处理现场
6、本班结束后,填写班末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带班副队长签字确认,整改后方可交接班。本班未处理完的交给下一班继续处理。当班存在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下来进行整改,若整改不了,必须立即撤出现场作业人员,并向调度汇报。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井下一线生产区队班组必须设专职安全质量验收员,其它班组可设兼职验收员。
2、班组长对本班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负管理责任,各岗位工对本岗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负直接责任,质量标准化验收员对本班的质量标准化负监督责任。
3、各岗位职工必须熟知本岗工作及各工序的质量标准化要求,严格按要求施工;质量验收员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标准化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严格按标准验收。
4、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班组长应组织相关人员予以返工,并按区队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拒不处理的,质量验收员有权不给予记工程量。
5、每班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情况,作为考核班组和个人记分的主要依据。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要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并实行隐患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
2、跟班队干、班组长、群监员要协调配合好,班组成员全力配合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班组成员在班组长带领下实施“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制。重点对“三危”的排查整改,对危险源进行评估挂牌如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劳动工具应由明确标识;明确危险区域的类型,如各生产系统、作业环境等进行归类区分制定针对性措施;强化正规操作和纠错性现场培训,遏制违章操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4、班组必须建立隐患排查记录台帐和统计资料,推行隐患排查处理“工作票”落实和验收制度。
5、建立以岗位、工作区域、正规操作安全承包的网络体系,保证隐患零位档。
五、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
1、班组隐患评估活动,以行政班组为单位开展。
2、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由班组长或安全员牵头进行,一般每旬开展一次。
3、开展安全评估活动时,可组织全班人员参加。发动职工对本班组范围内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进行查找、评估、整改,使事故隐患能早期发现,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4、班组设立评估委员会,成员由队长、工长、班组成员组成。
5、建立作业现场评估记录。安全、机电事故、设备循环的好坏,员工技能等指标台账,做为月度安全绩效考核的依据。
6、评估结果要与班组和个人绩效挂钩考核。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班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跟班副队干、值班干部和调度室报告。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事故现场,包括风、电、水等的控制。
6、事故应急预案的施实。
七、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1、事故分析处理要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2、因忽视安全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下列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整改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经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八、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
1、每月对班组进行考核,检查全部工种或岗位,检查班组的各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现场管理和隐患整改措施,进行全面考核评分。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队组发出整改通知,责令有关班组限期进行整改。
2、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检查考评得分较低的班组进行罚款(具体数额另行规定)。
3、设立安全工作奖励金,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具体数额另行规定)。
4、每月召开一次班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前一个月班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和布署下个月安全生产工作。
5、坚持每月“逢五”安全检查的落实,严格考核通报奖惩的结合。
九、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
1、引导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学练技能,每月至少要有一个工种和一种竞赛形式。
2、创造条件鼓励各岗位员工勇于创新、建功立业,成为技术尖子。
3、采取各种缴励政策掀起比、学、赶、帮、超热潮。
4、培育一流人才。通过岗位练兵,发现和培养各方面人才,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做贡
煤矿公司安全管理整改制度[精选合集]
本文2025-01-07 23:51:53发表“章程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sowenku.com/article/56285.html
- 专题20生活与哲学综合主观题-五年(2019-2023)高考政治真题分项汇编(解析版).docx
- 专题20生活与哲学综合主观题-五年(2019-2023)高考政治真题分项汇编(原卷版).docx
- 专题19文化生活综合主观题-五年(2019-2023)高考政治真题分项汇编(解析版).docx
- 专题19文化生活综合主观题-五年(2019-2023)高考政治真题分项汇编(原卷版).docx
- 专题18政治生活综合主观题-五年(2019-2023)高考政治真题分项汇编(解析版).docx
- 专题18政治生活综合主观题-五年(2019-2023)高考政治真题分项汇编(原卷版).docx
- 专题17经济生活综合主观题-五年(2019-2023)高考政治真题分项汇编(解析版).docx
- 专题17经济生活综合主观题-五年(2019-2023)高考政治真题分项汇编(原卷版).docx
- 专题16认识社会与价值选择-五年(2019-2023)高考政治真题分项汇编(解析版).docx
- 专题16认识社会与价值选择-五年(2019-2023)高考政治真题分项汇编(原卷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