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各种规章制度
第一篇:安全各种规章制度
平卫蒲政[2011] 号
蒲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各种规章制度的
通
知
各村、各企业、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街道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经街道办研究,特制定蒲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各种规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蒲城街道办事处主要安全区域责任划分
一、街道办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二、党、政办公室负责全街道各行政村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经济工作办公室负责全街道企业、危险化学品处臵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同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信息。
四、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街道农业系统(水利设施、水库、畜牧防疫、山木防火等)安全管理。
五、创建办负责全街道建筑业、地方道路及装修业安全管理。
六、组宣办负责全街道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七、三资办负责做好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必需经费的财政预算计划,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和及时到位。
八、工商所负责全街道生产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同时,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认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依法取消相关经营范围或取缔和吊销其生产经营资格。
九、派出所负责全乡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及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销售、剧毒物品公共安全管理。
十、卫生院负责全乡职业病监督管理、食品卫生日常安全管理、开展职业病防治和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
十一、武装部负责全街道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蒲城街道办事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1、研究部署和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协调本辖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各有关部门和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通过政策引导、法律约束、技术示范等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管理手段和生产工艺,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制订本辖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6、完成上级安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联系本辖区各单位,并协调有关工作。
2、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3、定期汇报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4、承办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及重要活动。
5、承办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事项。
6、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追究并及时上报上级安委会。
7、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8、及时上报辖区发生事故。
三、街道办主任安全职责
1、组织本辖区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部门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了解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状况,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组织制定并签署本辖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
4、按时参加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四、分管安全副主任安全职责
l、负责本辖区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2、每月至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全面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综合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具体负责组织抢险。
6、按时参加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五、分管其他工作副主任安全职责
1、负责抓好分管工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工作中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治、防范措施,督促检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3、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内容进行部署、检查。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自觉接受所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领导。
2、掌握本辖区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情况。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活动,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生产经营单位、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4、跟踪监督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认真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采取果断措施,加强监控,直至消除隐患。
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2、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组织和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组织安排本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须的投入,保证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4、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研究、布臵、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
5、本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迅速、如实地向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组织抢救。
6、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八、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员职责
1、认真学习和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技术常识。
2、负责本单位分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协助单位负责人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职工遵章守纪。
4、开展安全巡回检查,及时纠正生产中的“三违”行为,发现事故隐患迅速向上一级负责人报告,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监督消除。
九、村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l、研究、部署和指导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3、定期对全村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4、宣传有关安全生活小常识。
5、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交办的事项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十、村级安全监管员的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部门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的宣传贯彻落实。
2、制定和完善本行政村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监管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准确、按时填报安全报表。
5、负责全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配合交管部门做好车辆审验入户和驾驶人员培训取证工作。
十一、交通管理站职责
1、负责辖区各行政村交通安全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员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并上报主管部门。
2、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在农村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中小学生的法律和交通安全意识。
3、掌握辖区内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底数,分类登记,建立台帐。
4、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组织本辖区无牌、无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办理牌证,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对其车辆定期参加检验。
5、做好辖区内干线公路和集贸市场、传统庙会的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6、打击车匪路霸、盗抢机动车辆以及严重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减少农村交通事故。
7、保护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警和抢救伤员。
8、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配合保险等部门开展有关业务工作。
十二、行政村交通安全小组职责
l、做好本村村民、学校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法律和交通安全意识。
2、掌握本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底数及变动情况,并分类建立台帐。
3、督促、协助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办理牌照、驾驶证,机动车按时参加定期检验。
4、制止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和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主动协助调解村内轻微交通事故,发现其它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堵塞等情况,应及时报警。
蒲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主要任务是:听取辖区各单位的汇报;审议通过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大安全事项,审议辖区各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安全生产事项、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审议通过以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对外发布的规定、指示和命令;讨论以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召开的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议题、内容、时间安排和文件;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听取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工作汇报;讨论其他需要在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讨论的事项。
安全例会。原则上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村委会每半月召开一次;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各级领导小组针对重大事故隐患或危险源等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蒲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委托召开由辖区各单位或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专门工作问题。
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会议组织和督促查办工作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要由办公室起草,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类会议的记录和有关材料都要定期归档保管。
安全生产委员会辖区有关单位每半月应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一次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三个月书面报告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下年初上报上年度工作情况和本年度的工作安排与部署情况。
蒲城街道办事处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1)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组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责令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立即排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治理,限期排除。
(2)事故隐患的治理内容:公共设施存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破产企业存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无法明确责任单位的重特大事故隐患。
(3)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收到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后,应当及时组织论证,并向重特大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的有关责任单位下达治理通知书,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有关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治理通知书和治理方案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治理资金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筹集。属于特大事故隐患的,其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应及时上报上级安全管理单位。
(4)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时应当采取严密的防范、监控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前或者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可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5)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及时组织验收。经验收认定事故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的决定;未消除的,应当依法作出停产、停业整顿或者停止使用的决定;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关闭。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2)定期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排除;因生产技术、工艺、设计等原因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
(3)难以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隐患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4)经评估属于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治理期限和目标;治理措施;责任机构和人员、经费和物质保障;应急救援预案。
(5)自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之日起15日内,要将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报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其他有关部门。
蒲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和查处,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二、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在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中,未履行或者未按照程序履行其相应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的行政处分;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降级的行政处分;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收到重特大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后未及时组织论证,并下达治理通知书的;
2、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应当组织验收而未验收的;
3、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4、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四、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
1、未按照规定建立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的;
2、未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
3、未按照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的;
4、对存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5、未按照规定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的。
蒲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督促辖区各单位对新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培训,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教育培训率达100%,合格率达100%。
二、督促辖区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复训安全教育,按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性质,分别选送到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进行教育培训。
三、督促落实辖区各单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持证上岗率达100%。
四、检查落实教育培训的质量,并督促辖区各单位进行教育复训。
蒲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为工作目标和控制指标。工作目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的组织建设、基本管理制度、基础建设、贯彻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等。控制指标主要考核重特大事故发生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隐患整改率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率。目标责任书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
一、每年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控制指标的完成。
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检查的结果要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以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性整体性。每年初,各单位应将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书面报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然后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考核,其标准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
三、奖惩办法。对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控制指标的单位,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对各个企业考核的结果,予以奖励。对于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出现严重问题、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将区别情况,分析原因,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蒲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负责人,要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了如指掌。
二、要对分管部门每星期检查一次,检查情况要有记录。
三、每月至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安全事故隐患台帐,并落实到责任人。
五、如实通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蒲城街道办事处安全隐患销案制度
一、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立案,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被查单位限期整改,然后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后销案。
二、各部门自查出的安全隐患,由本部门负责立案,及时进行整改后,通知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验收销案。
三、各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积极组织整改,若因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将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追究其责任。
四、存在安全隐患而无力自行整改的部门,应将有关整改方案及时报送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协调决定,责成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在未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前,所在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蒲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街道范围内所有单位、行政村、非公有制企业和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管理者。各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单位综合评先资格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评先资格。
(一)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伤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突破年度控制指标的。
(二)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该单位突破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的。
(三)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消极对待、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严重扩大或导致上访,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危及社会稳定的。
(四)使用报废或存在隐患的设备,未提供安全防护用品,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五)未完成街道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年度控制目标或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蒲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二、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
三、配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四、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蒲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将事故情况报告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员报告街道办主管领导。
二、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业务管理部门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发生12小时内,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报告。
三、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按照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必须在上报前先行报告市安监局。在此之前,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将情况不清的事故、未经调查了解的情况自行上报,更不能出现错报现象。
四、严禁迟报、瞒报、误报、拒报和越权上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蒲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制度
一、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行业和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事故情况进行通报,每月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办发一期简报,向街道办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全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将存在的隐患和事故公诸于众。
二、对不同时期全街道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以及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受到责任追究的相关人员进行通报。
三、对群众关心的、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隐患情况进行通报。
四、对群众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对未进行整改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对全街道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及上级部门要求督办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六、对每年受到两次以上通报的单位,必须进行停业(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七、情况通报以会议、文件方式公布。
第二篇:安全规章制度
亭子坝乡卫生院安全规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
严格按消防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消防工作,要求全员认真学习有关的消防法规和消防应急演练,以《防火公约》为基本要求做到常抓不懈。
二、环境污染控制:
做好医院医疗垃圾的收集,暂存与销毁并有工作记录,做好医院废水处理,要求定期检测污水处理地工作状态,定期送检排放尾水,防止医院废水污染环境,杜绝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三、防盗工作:
加强医院值班人员工作责任书,做好医院库房、机器房的夜间巡查工作。
四、医院感染控制:
严格按照《亭子坝乡卫生院院感控制责任书》执行,杜绝院感事件发生。定期督查医院各科室院感控制工作和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精神药品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精神药品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做到有精神药品专柜、专人保管、专帐、帐药相符、使用处方规范、程序合法、管理制度上墙。
六、医疗安全:
按照医院管理的《十六项核心制度》,落实各科室技术操作规范,不违法执业,严格执行双向转诊制度等,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防止医患纠纷,定时督查各科室《十六项核心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七、放射安全:
根据我院放射科实际情况,要求放射科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放射操作,做好个人和病员的X线防护工作,操作人员应佩戴放射剂量监测器上岗,定期接受体检并存档,定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X线放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第三篇:安全规章制度
基本制度
二○一三
目
录
1、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2、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3、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4、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5、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和维修制度
6、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9、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0、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1、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2、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3、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4、安全奖罚制度
15、安全举报制度
16、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促进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保证安全生产。
1.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在矿的外委施工单位。2.职责与权限
矿长(委托人)主持安全办公会议,对会议讨论事项的行使决定权。
安全科总结、布置安全工作,对会议决定事项实施监督检查。其他矿级、部门管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的落实和检查,生产、施工单位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工作。
3.管理制度 会议主要议题
(1)宣传落实国家、上级主管单位安全政策、法规、指令、会议精神。
(2)研究制定安全管理办法。
(3)检查、总结上次会议以来安全工作情况。布置近期安全工作。
(4)讨论决定重大安全奖惩事项
(5)讨论决定需要提交安全办公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4.会议组织
(1)安全办公会议为例行会议,每周星期五召开一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届时召开,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2)安全科负责会议记录,重要事项下发文件、会议纪要 5.会议决定事项管理
会议决定事项由安全科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不落实或落实整改不力的要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并按《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给予惩处。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的管理,是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使煤矿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途径,是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全面提升煤炭工业整体素质的需要,是煤矿自身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发展的需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生命工程意识、创新意识和以法抓好安全质量的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以点带面,稳步进行,促使煤矿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煤矿安全状况的稳步好转。
二、制定规划,确立目标:
1、夯实安全基础,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达到自治区规划的质量标准化要求。
3、不断提高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把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实到生产的全过程,规范每个劳动者的行为,按标准化要求工作。使生产干部职工心中树立起“要我标准化”为“我要标准化”的理念。确保标准化工作的开展由被动转变为主动,实现矿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观念上质的飞跃。
4、在5月份前达到地方小煤矿质量标准化乌鲁木齐市级标准。
三、组织机构: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长:由矿长、总工程师担任组长。
副组长:由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一把手领导组成。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
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安生科科长担任。
办公室成员:由安全科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管理职责
1、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现场管理监督工作。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督促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根据本矿的达标规划要求,负责制定本矿每季度各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达标计划。
3、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分标准》要求,组织制定本矿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和检查人员的分组及日程安排。
4、加强动态检查,动态考核工作,严格按标准检查。
5、积极组织标准化各小组成员对各专业进行全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考核评级工作,对定期检查或动态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记录、汇总、整理,并将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和奖罚情况通报各部门。
6、有权对受检部门进行处罚,有权对任何作业地点进行检查,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有权向有关部门或人员了解情况。
7、对各专业、各单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如暂时无法解决,以“四定”要求限期整改。
四、检查、考评的专业:
根据《评分标准》,检查、考评五大专业: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
各达标专业必须严格实行全面安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各部门(专业)将本单位达标计划(包括责任区域)进行目标分解,并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同时,建立奖罚机制,奖优罚劣。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办法
依据《标准》规定,本矿采取动态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即矿每月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动态抽查,各部门将当月自检结果及整改情况上报矿安全科;矿每季度组织定期检查,对矿井一个季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考评。具体方法如下:
一)、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成员随时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现场管理工作,协助基层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的问题。
二)、在动态抽查中,由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根据各部门自检情况对矿井进行动态抽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对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在季度定期检查中,由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专业及工会等部门对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对照《标准》严格考核、评级。
四)、根据《标准》规定,严格检查矿井必备条件和各专业必备条件的完成情况,将必备条件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六、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奖励办法: 一)、资金来源:
1、以每季度矿井实际原煤产量为计算依据,按季考核,从吨煤中提取0.3元作为奖励基金。
2、依据《煤矿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集团公司从安全费用的提取中保证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建设资金。
二)、考核办法:
1、以全矿质量标准化考评组考评成绩为依据。
2、考评分数形成:各部门每月自查占10%,矿抽查占20%,矿季度考核占70%。
三)、奖罚办法:
依据考评结果,根据新疆豫焦能源有限公司安全奖罚制度和矿领导“奖前罚后”的意见进行奖罚兑现。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制定目的
掌握安全状况,制定安全措施,降低安全风险,保证安全生产。2.适用范围
本矿管理的各生产、工作区域。3.职责与权限
矿长负责安全监督检查的全面领导工作。安全科科长负责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安全科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整改督查、检查记录等工作。
其他矿级、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本职范围内的相关检查工作,生产、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检查管理工作。4.管理制度
(1)安全检查内容和检查思想
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2)检查制度:
a.安全组织和机构的设置与安全人员的配备 b.安全生产责任制 c.安全奖惩制度
d.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e.持证上岗及安全教育制度
f.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制度 g.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报告制度
h.尘毒作业、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特种作业管理 i.个体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
j.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职工安全守则 k.查领导:检查各科室安全管理深入现场情况。
l.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现场靠前指挥,认真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矿长每月入井不少于6次,其他副职每月入井不少于8次;一般科室员工每月入井不少于10次,有关生产业务科室人员每月入井不少于12次。
m.矿领导实行24小时调度值班制,并配以相关人员轮流下井,掌握生产一线情况,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3)查纪律:检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查现场隐患:深入生产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安全卫生设施、生产环境条件、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无习惯性违章,是否执行标准化作业。
(5)入井检身和清点出入井人员数量 ①.所有出入井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在井口检身房如实登记入井和升井人员情况,没有按正常班次下班人员,必须由本班组负责人如实向矿调度室和井口检身人员汇报,说明情况,做好记录。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入井: a.不戴安全帽;
b、不穿工作服、不穿水靴者; c、穿化纤衣服;
d、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包括电子表、手电筒、手机等; e、无合格证件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f、入井前喝酒者(闻到酒味); g、罐笼未停稳,蹬、扒、跳者;
h、乘罐笼人员不听从检身工指挥的人员。
(6)井口50米范围内和侯车室内严禁吸烟,违反者,每个烟头罚款100元(责任者)。5.安全检查方式(一)经常性检查 巡逻检查:安全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的监督检查。
岗位检查:操作人员对操作岗位的作业环境、施工、生产条件、机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
相互监督:作业人员相互监督,对不安全行为、个人防护用品配戴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职能部门(生产、机电、通风、安全、调度)对重点岗位关键设备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日检、旬检、月检)。定期检查
安全生产大检查:接受政府部门和两级公司组织的定期检查。
(二)季节性检查
①雨季进行防洪、防建筑物倒塌、防雷电检查。②冬季进行防寒、防冻、防火、防滑检查。③夏季进行防暑降温、防灼烫检查。
④节假日进行设备检修安全检查,防火防爆措施和治安保卫措施的检查。
(三)专业检查
每月由矿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技术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辅助车辆、皮带保护进行专项整治。
(四)群众性检查 干部和群众普遍进行安全检查,结合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术的教育,可对职工
安全各种规章制度
本文2025-01-07 23:51:19发表“章程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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