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中心、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局党组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

第三条局党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条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第五条明确责任。认真落实“3783”主体责任制,全面履行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按照“866”检查考核制度要求,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班子成员要对号入座,亲力亲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条强化落实。局党组要按照“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纵向到底、层层推进”的工作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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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中心、X中心单位负责人。第二条局党组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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