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党团工作规章制度[推荐五篇]
第一篇:教工党团工作规章制度
教工党团工作规章制度
目录
一..外语系教工党支部工作规定:
..................................1 二、外语系学生党支部建设制度
...................................2 三、外语系学生推优入党制度
.....................................4 四、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
..................................6 五、组织生活与理论学习制度
.....................................8 六、外语系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9
一..外语系 教工 党支部工作规定 :
1、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和重大决议的精神,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增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素质。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求党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和党支部的战斗力。
3、发动党员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中,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在教学、教书育人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勇挑重担,无私奉献,起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的工作、学习和完成支部交办的任务的情况。
5、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员和群众的政治敏锐性和辨别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布置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7、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培养和发展中青年教师入党。同时,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二、外语系学生党支部建设制度
1、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系学生的思想、作风和党的组
织建设、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育党员和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支持和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教学各项活动,形成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综合测评、日常管理、评奖评优、毕业生就业、社会实践等工作。
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校党委关于学生党员教育的安排意见,结合外语系支部实际,制定党员教育活动计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生活效果。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按月收缴党费。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拓,创先争优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宣传党员中的模范事迹,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3、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4、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和考察工作。要求预备党员经常汇报思想。预备期满作一次全面总结汇报;对照党员条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的工作。
5、学生支部要加强与团总支和学生会的联系,指导和协助共青团组织和
学生会开展工作、指导学生党课学习小组的学习活动。要通过学生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6、关心群众生活,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实际问题。每月过好组织生活,收缴党费,做好组织生活记录,保存好党内文件和各种材料。
三、外语系 学生 推优入党 制度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团章也明确规定:“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的基层组织的任务之一。为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根据外语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推荐原则 1、采取自上而下的推荐办法 2、采取走民主渠道,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推荐 3、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以基层团总支为基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计划地进行。
(2)、推荐对象 1、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会干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团员先进模范人物、其他的优秀团员
(3)、推优的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积极主动要求进步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党团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6、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表现突出,做出成绩,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
(4)、推荐程序 团总支定期或不定期向党总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一次,时间为每学期初,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1、团总支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总支委员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入党积极分子的初步名单。
2、团总支评议。召开团总支大会,首先介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团总支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总支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系党总支。
4、审核推荐。系党总支根据团总支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将名单报交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培养。
5、填表。推荐对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二〉推荐党的发展对象
原则上,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后,经团总支推荐,党总支研究决定,可以列为党的发展对象。
1、团总支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总支委员会在入党积极分子 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党的发展对象的初步名单。
2、团总支评议。召开支部大会,首先介绍拟推荐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支部大会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总支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系党支部。
4、审核推荐。党总支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确定推荐对象正式名单。
5、填表。推荐对象填写《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三〉系团总支做好“推优”统计工作。
四、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
1、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是保证党员质量的需要,也是发展对象成长进步的需要,党支部及相关人员要认真履行考察制度,严格发展程序。
2、重点培养对象,必须经学生党支部两名以上成员提名,支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后确定。并由支部指定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重点培养对象在考察期内必须自觉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培养和考察,积极主动地向组织如实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努力从思想上入党。
4、重点培养对象的介绍人要从多方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将考察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学生党支部,并认真客观地填写半年考察意见。
5、介绍人须定期与不定期地与培养对象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党建基本理论的认识,还可以具体联系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具体情况展开谈话,谈话必须有记录。
6、重点培养对象的群众座谈会由其介绍人或支部指定人员主持召开,与会人员必须具有代表性,其意见须如实记录、上报。
7、考察期间,介绍人协助党支部整理好重点培养对象的个人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政审材料、团组织意见以及群众座谈会记录等,不得遗漏或更改介绍对象的个人材料。
8、考察期间,在肯定介绍对象的优点的同时,介绍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待其条件成熟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
五、组织生活与理论学习制度
1、定期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是切实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
2、在系党总支的统一部署下,支部根据具体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并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
3、支部每月进行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政治理论学习,遇特殊情况可相应调整学习次数。
4、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支部按党章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5、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相互学习,不断完善自我。
6、理论学习要结合国内外形势,针对党员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材料和相关记录于会后报送上级党组织。
7、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支部成员要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在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8、支部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要建立健全奖励制度,把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评议和考核党员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报上级党组织。
六、外语系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为了提高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特制定发展学生党员公示制度。
2、对拟发展对象,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发展对象之后、报系党总支进行预审之前进行公示;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自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报系党总支审批之前进行公示。
3、实行公示制度,就是把准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以保证新发展党员和拟转正预备党员的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发展对象公示时间一般为 10 天左右。公示期间,应设立公示信箱或监督电话,指派专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5、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向总支反映。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支部或团总支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公示对象没有意见反映或有意见反映但经核实无问题的,可上报预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者,视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6、党支部必须对举报群众和举报问题严格保密,使举报群众不因举报而遭受打击报复,以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公示的积极性。
7、实施公示制度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从严治党”方针在组织发展工作中的体现和落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强化责任意识,把实施公示制作为提高支部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篇:党团工作规章制度
2.2.1.1(5)党团工作规章制度:
目录:
一、外语系教工党支部工作规定
二、外语系学生党支部建设制度
三、外语系学生推优入党制度
四、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
五、外语系组织生活与理论学习制度
六、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外语系教工党支部工作规定:
1、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和重大决议的精神,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增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素质。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求党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和党支部的战斗力。、发动党员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中,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在教学、教书育人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勇挑重担,无私奉献,起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的工作、学习和完成支部交办的任务的情况。
5、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员和群众的政治敏锐性和辨别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布置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7、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有计划、分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培养和发展中青年教师入党。同时,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二、外语系学生党支部建设制度
1、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系学生的思想、作风和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育党员和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支持和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教学各项活动,形成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综合测评、日常管理、评奖评优、毕业生就业、社会实践等工作。
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校党委关于学生党员教育的安排意见,结合外语系支部实际,制定党员教育活动计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生活效果。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按月收缴党费。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拓,创先争优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宣传党员中的模范事迹,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3、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4、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和考察工作。要求预备党员经常汇报思想。预备期满作一次全面总结汇报;对照党员条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的工作。
5、学生支部要加强与团总支和学生会的联系,指导和协助共青团组织和学生会开展工作、指导学生党课学习小组的学习活动。要通过学生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6、关心群众生活,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实际问题。每月过好组织生活,收缴党费,做好组织生活记录,保存好党内文件和各种材料。
三、外语系学生推优入党制度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团章也明确规定:“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的基层组织的任务之一。为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根据外语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推荐原则
1、采取自上而下的推荐办法
2、采取走民主渠道,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推荐
3、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以基层团总支为基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计划地进行。
(2)、推荐对象
1、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会干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团员先进模范人物、其他的优秀团员
(3)、推优的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积极主动要求进步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党团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6、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表现突出,做出成绩,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
(4)、推荐程序
团总支定期或不定期向党总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一次,时间为每学期初,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1、团总支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总支委员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入党积极分子的初步名单。
2、团总支评议。召开团总支大会,首先介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团总支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总支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系党总支。
4、审核推荐。系党总支根据团总支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将名单报交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培养。
5、填表。推荐对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二〉推荐党的发展对象
原则上,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后,经团总支推荐,党总支研究决定,可以列为党的发展对象。
1、团总支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总支委员会在入党积极分子 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党的发展对象的初步名单。
2、团总支评议。召开支部大会,首先介绍拟推荐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支部大会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总支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系党支部。
4、审核推荐。党总支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确定推荐对象正
式名单。
5、填表。推荐对象填写《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三〉系团总支做好“推优”统计工作。
四、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
1、重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制度是保证党员质量的需要,也是发展对象成长进步的需要,党支部及相关人员要认真履行考察制度,严格发展程序。
2、重点培养对象,必须经学生党支部两名以上成员提名,支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后确定。并由支部指定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重点培养对象在考察期内必须自觉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培养和考察,积极主动地向组织如实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努力从思想上入党。
4、重点培养对象的介绍人要从多方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将考察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学生党支部,并认真客观地填写半年考察意见。
5、介绍人须定期与不定期地与培养对象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党建基本理论的认识,还可以具体联系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具体情况展开谈话,谈话必须有记录。
6、重点培养对象的群众座谈会由其介绍人或支部指定人员主持召开,与会人员必须具有代表性,其意见须如实记录、上报。
7、考察期间,介绍人协助党支部整理好重点培养对象的个人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政审材料、团组织意见以及群众座谈会记录等,不得遗漏或更改介绍对象的个人材料。
8、考察期间,在肯定介绍对象的优点的同时,介绍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待其条件成熟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
五、组织生活与理论学习制度
1、定期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是切实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
2、在系党总支的统一部署下,支部根据具体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并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
3、支部每月进行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政治理论学习,遇特殊情况可相应调整学习次数。
4、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支部按党章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5、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相互学习,不断完善自我。
6、理论学习要结合国内外形势,针对党员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材料和相关记录于会后报送上级党组织。
7、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支部成员要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在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8、支部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要建立健全奖励制度,把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评议和考核党员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报上级党组织。
六、外语系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为了提高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特制定发展学生党员公示制度。
2、对拟发展对象,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发展对象之后、报系党总支进行预审之前进行公示;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自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报系党总支审批之前进行公示。
3、实行公示制度,就是把准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以保证新发展党员和拟转正预备党员的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发展对象公示时间一般为10天左右。公示期间,应设立公示信箱或监督电话,指派专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5、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向总
支反映。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支部或团总支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公示对象没有意见反映或有意见反映但经核实无问题的,可上报预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者,视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6、党支部必须对举报群众和举报问题严格保密,使举报群众不因举报而遭受打击报复,以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公示的积极性。
7、实施公示制度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从严治党”方针在组织发展工作中的体现和落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强化责任意识,把实施公示制作为提高支部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篇:教工党支部规章制度及相关说明.doc
教工党支部规章制度及相关说明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每二周召开一次,原则上确定为单周星期一上午。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学院党政领导。根据会议的内容,必要时可以邀请党政秘书、教研室主任、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召开:根据研究内容不同,会议由书记或院长主持,也可以轮流主持。会议必须在全体人员到会的情况下,方能召开。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须超过2/3,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主持人负责向其通报有关会议情况和决议。
4、会议由党政秘书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二)议题确定
1、会议议题由书记与院长研究确定。其他会议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以事先向书记或院长提出,由书记与院长协商后确定。未经书记和院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突发事件除外)。
2、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材料,原则上要提前1—2天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会前,参会成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议事程序
1、一事一议,提议人会上做出必要说明后,其他成员必须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2、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会议决定,并得到到会半数人员通过,方为有效。
3、意见基本一致时,可以口头表决,分歧较大时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并当场宣布结果。
4、对分歧较大的重大问题,经过协商,可以采取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论证、充分协商后再开会讨论决定;或召开扩大范围的专题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组织和领导报告,请求裁决等方式解决。
(四)会议纪律要求
1、学院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
2、凡经过本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时,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
3、对通过的决议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更改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不得在群众中随意发表消极观点。
4、会议通过的决议,必要时由主持人向学校报告,或向全院师生传达。
5、会议有关保密的问题,以及涉及到对当事人看法和决定的形成过程,决不允许外传,违者将向学校纪委报告,请求追究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校《系(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文件的要求执行。
7、建立和保持民主、集中、坦诚、务实、简短、高效的健康会风。
党员教师联系班级制度
为充分发挥我系党员教师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职能及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我系发展学生党员的数量、质量,同时,为我系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经系党支部研究决定,建立中医系党员联系班级制度。
一、联系班级党员的主要职责
(一)配合辅导员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学生对教学、管理、生活等方面的反映,掌握学生中的各种动态,并及时向系党支部汇报。
(二)参与指导学生学理论、学党章的活动。
(三)协助辅导员做好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和后进学生的教育等工作,指导学生开展专业学习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负责对本班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要求进步同学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1、对要求进步同学的培养
(1)党员教师对联系班级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在一个月内应找他们谈一次话,鼓励他们在政治上的进步;
(2)在时机成熟时,形成书面材料向系党支部提出,是否可以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员教师是联系班级入党积极分子的指定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同入党积极分子接触谈心(每季度至少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鼓励他们积极上进,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并指导他们写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
(3)培养联系人做好考察写实工作,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一次,每半年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上签署考察意见,写实和签署意见时,要优缺点分明,重在指出不足,帮助他们进步,切忌空话套话;
(4)联系人要经常向系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并及时向系党支部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建议;
(5)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一年以上,具备发展条件时,及时向系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3、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员教师是联系班级预备党员的指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在介绍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学习状况、家庭情况及个人经历等,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入党介绍人应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并 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①要对预备党员提出明确要求,指导他们指定和落实进步规划。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比入党前有明显提高,做到三个不降低,即:工作责任心和业绩不降低,学习积极性和成绩不降低,综合测评名次不降低。并把这些作为转正考核的主要指标。
②交给具体工作任务,通过压担子,党员联系群众等措施,让他们直接参与党的工作;
③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按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并促使其按时交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
④指导预备党员接受党内生活的基本训练。如按照有关制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等。
二、联系班级的具体要求
(一)联系班级老师每季度要到班级不得少于一次,经常参加班级的班会活动。
(二)经常与辅导员保持联系,沟通信息,反馈情况。
(三)参加班级举行的各种重要活动,与学生谈话接触。
三、联系班级党员教师考核
(一)每学期末系党支部负责对联系班级党员教师进行考核。
(二)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核、职称评定的推荐条件之一。
一、党员教师挂牌上岗制度的实施目的
1、进一步加强教师党支部的建设,增强党员教师的党员意识,接受学生监督,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每一位党员的先进性,以高尚情操、爱岗敬业的精神影响学生,从而树立党员的先进形象,争创一流的党总支和党支部。
2、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影响和带动全系每一位教职工,从而进一步提高我系教学规范化管理的程度,使我系教学质量更上一个层次。
二、党员教师挂牌上岗制度的实施方法
1、由系党总支统一印制“党员承诺卡”,规定了党员教师向任课班级每一位学生的八点承诺(详细内容见附件一);
2、每学期初,每一位党员教师主动到党总支领取“党员承诺卡”,任课的每一个班级均应有一份;
3、党员教师在所教课程班级(包括实习)的第一次课上,郑重向同学宣读“党员承诺卡”上的八条承诺,并将已签名的“党员承诺卡”交由所在班级的班长保管,接受全班每一位学生的监督;
4、在此期间,系总支设立意见箱,接受每一位教师与每一位学生的监督,认真听取每一份反馈意见。
5、每个学期末由教师党支部或学生党支部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每一位任课的党员教师对其承诺的八点具体实施情况的意见,并让学生填写由系党总支制定的意见反馈表,给每一位党员教师打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二);
6、教师党支部将根据总支意见箱中意见书,座谈会记录及学生填写的意见反馈表,汇总出每位党员教师意见反馈汇总表(附件三),向系总支汇报,并及时反馈到每一位党员教师,以便党员教师及时整改;
7、每年总考核一次,根据学生的意见反馈和打分的情况,总支评选出2—3名党员教师示范岗,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必要奖励,并制作党员教师示范岗牌。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本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二、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按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在四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在十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但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情况;
6、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教育局党委,以便教育局党委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教育局党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组织部门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教育局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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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5-01-07 21:40:25发表“章程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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