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工作总结

栏目:其他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财政审计工作总结

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指各级审计机关依据本级人大审查和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对本级财政及各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筹集、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以及组织政府预算收支任务完成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开展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已经成为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宏观调控,促进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一项重要措施。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以来,各级审计机关经过多年研究、摸索、总结,应该说基本掌握了一套较为可行的审计方法和审计思路,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预算执行审计的发展显得相对滞后和不平衡,面临一些困难,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势必影响今后预算执行审计的发展。

一、制度层面设计不合理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

我国现行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由地方同级审计机关对本级的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审计。这种权限设计实际是不科学的,按照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地方审计部门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人事、财政等管理权限都在政府,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反过来要监督政府自身,本来就存在极大的局限性,再加上本级预执行审计中发现的地方财政行为的不规范性和违纪问题,均与本级政府的财政意志、政府行为、财政利益密切关系,如:近几年出现的虚假财政收支、高额的招商引资、违规减免税费等引起的损失,无不是政府为完成考核所致;同时,为了稳定部门利益,照顾人情关系,各利害部门甚至政府都会出面要求审计监督不要过严,结果造成预算执行审计监督不力,流于形式。曝光、处理的大多是一些既无关地方财政利益,又无关违规制约的问题。最后形成的审计结果是“和谐”的。同时,财政审计工作报告在向人大报告前,需先经同级人民政府把关,导致审计结果中部分内容被“过滤”,或者是表述含糊笼统,使得人大根本无从掌握完整、真实的情况,无法对政府进行有效监督,有的问题即使送到人大,由于领导层面的沟通,人大也会主动要求从审计报告中删除。

二、监管机制问题导致审计对象和内容缺失,影响审计的完整性。

这突出表现在受审计体制和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基层审计机关在“同级审”中,应纳入审计的单位而未纳入,应审计的内容而不能审,造成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内容不够完整。《审计法》明确规定同级审中应包括本级财政全部收入和支出,但现实中因“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形成了《审计法》所要求的和实际操作上的矛盾,无论在监督对象上,还是在审计内容上不能完全到位,形成审计“真空地带”。按照现行审计体制的规定,国家税务局在地方的各级机构不属于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对象,因此地方审计机关对国家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中的地方财政收入部分不能进行核实,而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的增值税、消费费、所得税,是税收收入的主体,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税源的管理及征收情况对基层财政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地方审计机关无权对其实施审计监督,中央审计机关又无力年年审,国税入库、提退代征手续等情况无法审计核实,对国税代征的地方收入,只是抄录财政账薄和报表上的一些数字,缺乏审计取证应具备的客观性、完整性。另外,一些坐落在地方的国有商业银行、非地方的商业银行、驻地方的省直属部门单位不同程度地与地方财政收支有关,不经审计或审计调查,资金状况就无从知晓,审计对象及内容的缺位,影响着同级审的质量。

三、受审计水平所限,基层同级审内容单一。

《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应依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因此,监督财政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就是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由于人力和技术上的原因,现阶段基层的大多数审计机关把预算执行审计目标主要定位在真实性、合法性上,在审计中,把核实财政收支、摸清家底、揭示问题作为审计具体目标,而对预算的编制环节关注不够、对预算支出的结构分析不够、对财政支出的效益性重视不够。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的确立,财政收支行为逐步得到规范,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就成了人大、政府特别关注的问题,审计部门就必须围绕财政支出效益做文章,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应逐步由真实、合法性向效益性转变,这也是审计机关在今后财政审计发展中的必然选择。

四、审计整改难以完全到位弱化了同级审计的权威性。

规范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是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由于受审计环境、执法手段、滞后的财经法规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基层审计机关大都不能正确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存在审计执法不能完全到位的情况。审计处理上大多是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办法,避重就轻,形成的审计报告大都是点到为止,不痛不痒,尤其是影响到本级政府或政府部门利益的重大问题,很难如实反映到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计处罚上只是象征性的或者干脆不作处罚,在客观上起到了庇护纵容的作用,致使有些单位违纪违法问题屡禁不止,屡查屡犯。审计整改上基本上是能整改的就整改,不能整改的也就得过且过,形成年年审,年年问题老面孔。

五、审计风险难以有效防范影响了审计效果。

预算执行审计的宏观性和复杂性,使得预算执行审计风险远远高于其他审计的风险。这既有外部环境诸如审计体制制约、受长官意志支配,审计对象、内容不完整等等因素影响,又有审计自身因素影响。从审计自身来说,主要有审计人员的预算执行审计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采取的措施不到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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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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