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5篇可选)
第一篇:关于2021年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
关于2021年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向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覆盖,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思想自觉,深刻认识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性
党内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员接受教育、锻炼党性、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实行党内监督的主要途径;是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组织活力的重要载体,也是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需要。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担负起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重要职责,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
二、规范制度执行,切实推动党内组织生活的常态化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内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1.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x次。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①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②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③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⑤决定其他重要事项。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2.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x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3.党小组会: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x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4.党课:至少每季度举行x次(可结合党员大会在支部主题党日当天开展)。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均需参加。党课的主要任务是:①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③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④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二)严格执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每月按时开展并且主题明确的一种组织生活制度。各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时间原则上固定为每月xx日,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每年x月底前要制定主题党日活动年度计划,明确时间、主题、内容、形式,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开展时,党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并积极吸纳外来流动党员参加,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专人联系、送学上门,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网上学习、邮寄资料、返乡“补课”等方式开展活动。每个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平均参与率应不低于xx%。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并将党员参加情况纳入考评。
(三)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生活会是加强党内监督、端正党内风气、增强党性观念的有效途径,同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能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x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1)准备工作:①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与上级组织沟通情况,听取对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③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本支部(党小组)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要求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④将会议的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党员,让党员安排好工作和其他事宜,保证按时参加会议。⑤党支部(党小组)中有党员领导干部的,应事先征求党内外群众对他的意见,在会前反馈给本人。
(2)基本方法: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组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体流程:①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②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一般来讲,应让领导带头。③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在作自我批评之后,要发动大家客观地、全面地指出这个党员的优点、缺点,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④对问题较多的党员,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
(3)会议记录:①需指定专人记录;②记录要写明会议名称、次数,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出席、缺席(说明原因)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记录人等;③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也可根据情况,把详细记录和摘要记录法交叉起来运用;④记录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⑤记录要由专人保管,注意保密。
2.民主评议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评议程序一般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步骤进行,评价结果要通过党务公开栏等途径公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反馈给党员本人,并将其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组织推荐和各类奖惩处置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要把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作为化解矛盾问题、和谐内部关系、激发工作活力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思想工作方法和人性化管理方式,坚持持之以恒抓落实,全面细致做工作。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x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有效性
(一)落实工作责任。把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每年年初要结合实际认真安排好年度党内组织生活计划,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组织者的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街道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并指导基层联系支部。
(二)加强学习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制度文件的学习,吃透精神,掌握工作流程和要点。街道党工委将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业务指导,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提高活动质量。要丰富学习内容,突出党味,体现仪式感。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精心设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活动载体,切实发挥党内组织生活教育锤炼党员的作用。要创新学习形式,推动学做结合。在充分运用讲授辅导、交流讨论、现场观摩、远程教育等方式的基础上,依托学习强国等平台,探索开展体验式、开放式组织生活,总结推广党员过“政治生日”和“微党课”、“微讲堂”、“慕课”等做法,建立线上线下交互式组织生活模式,切实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要加强党建阵地建设,用好党建共建资源。共建共享共用党建阵地或场所,充分利用辖区共建单位优势,发挥在职党员作用,聘请在职党员作为支部党课教员,努力推进党建契约化共建向纵深发展。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党内组织生活记录台帐,实行纪实和痕迹管理,并把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员先锋指数管理、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原则上不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对长期在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及流动党员等,要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QQ等载体或采取“上门送学”等形式,灵活组织学习教育,分类施策及时“补课”。流出单位党组织还要经常听取外出党员在流入地(单位)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的汇报。对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进行谈话提醒、警示告诫、限期整改等处置。对无正当理由,连续x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可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x组发﹝20xx﹞xx号)等有关规定,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街道党工委将通过书记述职、年度考核、季度督查等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情况将作为各基层党组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不按计划讨论发展预备党员,延期审批转正(超过x个月),活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借机吃请、旅游或违规发放任何形式误工补贴或其他钱物的党组织,将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在街道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第二篇:关于2021年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
关于2021年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根据上级党委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实效性
(一)突出政治性。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学校中心任务,围绕党组织自身建设,围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学习党章、党史和党规党纪,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引导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政治觉悟和党员意识,防止党内组织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
(二)增强严肃性。严格组织生活纪律,通过严格考勤、检查通报、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党组织经常、严肃开展组织生活,引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对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警示告诫、限期整改等处置。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要严格执行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执行制度不力、或监督不到位的党组织,要严格追究责任,努力增强组织生活的原则性和严肃性。
(三)提升实效性。针对不同领域党组织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需求,不断改进和创新组织生活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开展自主式、开放式、互动式组织生活,探索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拓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渠道,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和感染力。对外出访学进修教职员工党员,实行党员党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办法,督促他们积极参加流入地(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二、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
(一)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坚定理想信念、解决“总开关”问题,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活动。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x个月召开x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x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x次,党支部每年组织党员听不少于x次党课。积极探索开展体验式、开放式组织生活,推行“微型党课”、“党员e家”、“开放式大讲堂”、集体学习与参加志愿活动相结合等做法,切实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二)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吸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的实践经验和成熟做法,不断提高党内民主生活的质量。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x次,一般安排在当年第四季度至次年x月。会前,党员干部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的方法,认真查找党性党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剖析深刻、触及灵魂。会上,要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坦城相见、畅所欲言,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针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限时加以解决。
(三)定期开好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或半年召开x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每次会议要突出主题,紧密联系党员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以及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
(四)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除必须参加所在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本人要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请假。对未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本级党组织和上级组织部门要约谈提醒,视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五)改进党组织和党员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将每月相对固定一天作为党员活动日。突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深化理想信念、党的优良传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党章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开展志愿服务、党员义工等活动。学校各级党组织也可采取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参观党性教育基地、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党性锻炼。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党员活动日进行。
(六)认真开展党内谈心谈话。每年,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至少x次。要针对不同谈心谈话对象,选好“话题”,突出重点,真正达到交流思想、加强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的目的,疏导不良情绪,增进党内团结。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党员遇到的实际困难,党组织要真情关怀,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七)完善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原则上每年x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初。民主评议主要按照学习动员、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表彰和处理等程序进行,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质等。要强化结果运用,将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党内表彰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
三、切实加强对内组织生活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认真组织制定党内组织生活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确定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提出组织生活的要求,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参加组织生活的准备,切实保证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在基层党组织中得到严格执行。
(二)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作为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对所属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情况加强督促和指导,每年底要将本单位落实组织生活情况向学校党委作书面报告。每年,学校党委将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或简单化、娱乐化的党组织,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的党组织和无故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党员,不得作为党内表彰对象。
第三篇: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促使我校党建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从而建立党员组织管理的良好机制,进一步推动党组织建设,把组织的制约性与党员的自觉性结合起来,把远大目标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我校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主要包括: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会议时间和会议方式: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由支部负责同志主持。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也可因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对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
关于2021年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5篇可选)
本文2025-01-07 21:28:04发表“章程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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