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免试入学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小学生免试入学制度

1、严禁入学时进行考试

《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保证年满6周岁的儿童按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招收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特殊情况的须报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的招生对象,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严禁小学在招收适龄儿童入学时进行面试和考试,学校只登记适龄儿童的学区、年龄等自然情况。

2、保障农民子女正常入学

要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正常入学。

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享受与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同等待遇,也就是说,对已经在本市购房的流动人口子女,依据其居住证和房屋产权证,安排到所在学区就学;对于租房的流动人口子女,依据其居住证和房屋租赁合同,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负责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3、不得将竞赛证书作为入学条件

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各学校要做好“幼小”衔接工作,积极为新入学的儿童创造适应小学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为从根本上遏制幼儿园小学化,任何小学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笔试、面试等测试形式选拔学生入学,不得根据学生已经掌握的课本知识的程度分班,严格执行教学进度计划,不得随意删减教学内容、调整教学进度。任何初中(含民办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择优选拔性考试招生,不得委托各种社会培训机构为其举行选拔考试,不得以社会培训机构提供的考试成绩和推荐的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就近免试入学制度》

小学生免试入学制度1、严禁入学时进行考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保证年满6周岁的儿童按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招收未到法定入学…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