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导师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人民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导师制度

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使其系统地掌握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明确教学责任,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导师制度。

一、实施对象及时间

住院医师在轮转阶段实施导师制,即进入轮转科室,由科教科安排各专业导师负责带教,直至出科。

二、导师条件

1.原则上本科学历、实际从事临床工作8

年以上的主治医师。

2.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治学、表达和指导能力强。

3.热爱、关心学员,责任心强,懂得教学规律,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4.近两年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不含个案报道、综述),或市级以上科研立项一项,或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排名前二位)。

5、有较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目前承担院级及以上课题者优先。

三、导师职责

1.导师对学员在本科轮转期间的医疗行为和职业道德负责,因管理不严导致学员违反规章制度的,导师应负同样责任。

2.导师独立带教,不受科内其他不利因素干扰。

3.导师应熟悉和了解学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其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工作作风等,以便因材施教。

4.导师应熟悉医院的规章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5.导师应熟悉学员在本专业所要求达到的培养目标,并根据医院要求帮助学员制订在本科的学习计划,安排学习进程。

6.导师应及时检查并指导学员病历书写,修改后签署日期和姓名,并进行病历评价。

7.导师应关心学员的工作学习进程,根据学员的特长和兴趣,指导学员选择专业方向。

8.导师应培养学员的独立研究能力,重点加强其科研写作与交流能力的提高。

9.导师应对学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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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导师制度》

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导师制度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使其系统地掌握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明确教学责任,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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