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金洼小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要求,我校在校长负责制下,坚持党组织政治核心,落实教代会民主管理,实行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校务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二)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调研、协商和咨询、认证。凡涉及重要干部任免事项,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三)规范程序原则

学校校务会集体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确保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先由校务会议按照议事规则形成初步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

二、决策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部门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发展规划制定与调整,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学校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总结。

3.学校内部机构调整与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制订、修订和废除。

4.有关评选先进班组、优秀工作者等评优推优工作。

5.学校党政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教职工聘用、解聘、奖励和处分

6.学校收费、招生计划与工作、学生评优推荐名单确定工作。

7.学校绩效考核。

8.其它有关学校的重大、急难特工作。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学校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人事安排。

2、学校校级、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考核和使用。

3、学校年度考核小组、职称评聘小组、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的任免。

4、学校干部担任区教育系统各类代表的推荐。

5、其他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项目。

2、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项目。

(四)大额资金的使用

1、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2、学校人员收入分配方案、奖励经费制订和调整;

3、未列入预算、大额度的特殊支出;

4、校务班子认为应当集体决策的其他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三、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

三重一大”事项一般由学校行政会、相关组室提出,经校长确定后,列入校务会议议题(视工作需要,校长、书记可直接提出议题)。议题应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征询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门机构和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

“三重一大”事项由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处室提出,经行政会讨论或支委会酝酿通过后,提交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校长室提前1-2天将相关材料送达各校务会成员以及其他规定的列席人员(重大突发事件除外)。

(二)会议表决

校务会成员为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扩大会议,并作好记录。研究讨论议题时,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要认真、全面、真实地介绍议题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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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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