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教育规章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社区教育规章制度

街道社区教育活动中心

A《社区教育工作制度》:

1、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讨论制定本年度计划、管理、重大活动等事项。

2、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要按时与会积极参与决策,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各负其责,保证社区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3、街道专设社区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区教育各项工作。

4、社区教育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各部门会议,听取汇报,交流经验,布置检查工作。

5、社区教育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种教育资源,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

6、制定考核奖励制度,把社区教育工作作为考核部门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B《社区教育办公室职责》:

1、根据社区教育活动中心工作计划及社区教育会议精神安排好各项工作日程。

2、负责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制定社区教育年度计划,布置本年度各项工作,年终做好工作总结。

3、负责人事管理,做好人事档案及文书档案的使用、整理和保管。负责收发文件,上传下达。

4、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人力、物力资源调配,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

5、负责组织会议,包括会议计划、会前准备、会议记录等。

C<专兼职教师岗位职责>

1、热爱社区教育工作,恪守教师职责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2、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充分体现社区教育的思想性、科学性、社会性、实用性。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保证学员所学知识与实践活动结合和统一。

5、勇于改革,锐意进取,积极进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D《社区教育志愿者岗位职责》

1、热爱社区教育工作,主动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机构组织的各类教育活动。

2、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组织协调能力服务于社区教育工作。

3、学习社区教育工作理论勤于实践,踏实工作,勇于奉献。

4、当好社区教育工作的参谋,积极出谋划策,工作主动,勇于创新。

5、利用自身优势,做好社区教育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D、《街道社区教育活动中心工作职责》

1、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对广大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和道德宣传。

2、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丰富辖区内群众文化生活。

3、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和网络教育资源,进行精神文明、法制、和健康安全等教育培训活动。

4、组织农业科技培训、创业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社区经济发展。

5、构建街道、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整合区域内教育资源,增强社区教育活力,提高社区成员整体素质。

各家室制度牌: 《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认真为教学和群众学习服务,为社区内广大学员提供学习和教育信息资源。

2、建立台账对图书进行资产登记。

3、图书应种类齐全且注重实用性,要紧跟时代发展,不断更新。

4、做好图书利用率,每周不少于3天开放时间。

5、加强图书的管理和保护,借阅要记录,损坏要赔偿。

《图书借阅管理职责》

1、图书借阅实行登记制度,在阅览室内阅读,阅读结束应立即交还。

2、书籍外借,借阅者要填写借阅登记表,借阅结束要按时归还,还书时退回押金。

3、借阅者不得将书籍转借他人。

4、借阅者将图书丢失或损坏,要按价赔偿。

5、要爱惜书籍,不在书籍上乱写乱画。

《图书管理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

2、对图书进行分类编目,登记造册。

3、建立图书管理台账。

4、建立阅读登记簿和图书外借登记簿,对图书借阅详细登记。

5、做好图书维护,注意防火、防晒、防潮、防虫等。

<图书借阅规则>

1、本室书籍及刊物凭证借阅。

2、办理借书证需要带本人身份证、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工本费5元。办证后凭证借阅,借书外出要交与书价等价押金,还书后押金退还。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借书最多不超过60天。超过期限每日缴纳0.2元逾期费。

4、借阅者要爱护书籍,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5、道图书室查阅资料,不必凭证,用完将书籍放回原处即可。

《数字化学习中心管理制度》

1、充分利用现代教育资源,在辖区内定期组织教育培训活动。

2、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下载相关内容,制作软件,为教育培训服务。

3、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培训学习登记簿、学习材料、图片及相

片等。

4、做好学习中心的设备维护,材料的登记和软件的备份,定期进行杀毒处理。

5、学员要服从机房老师安排,在老师指导下使用微机,自觉服从机房人员管理。

《网络资源共享管理制度》

1、该资源免费使用,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2、服务器所有客户端,只能使用共享资源,禁止登录不健康网络,禁止使用电脑玩乐。

3、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参数和服务器的相关设置等。

4、机房管理员要对学员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健康、绿色上网。

5、保持机房清洁卫生,不得吸烟。

《文体活动室管理制度》

1、文体活动要按活动计划定期定时组织活动,保证社区文体活动有序进行。

2、文明活动,不争抢,不大声喧哗,礼让他人。

3、注意公共卫生,不吸烟,工作人员离开前打扫好卫生。

4、保护各种器材设施安全,人为破坏照价赔偿。

《文体活动室管理员职责》

1、保管活动室各种器材,对室内所有物资进行登记造册。

2、按照活动计划,提前做好每次活动的准备工作。

3、做好器材的发放、登记、回收,做好活动记录。

4、组织人员到场,指导学员开展活动。

5、做好三清三关,即:清地面,清墙面,清窗面,关窗户,关电源,关门户。

第二篇:社区教育各项规章制度

社区教育组织管理制度。

1、社区建立教育领导小组,社区专职书记、专职副书记为组长,社区文化教育专干为副组长,辖区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委员,负责全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并对全社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

2、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实施上级教育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制订社区教育计划,指导和管理全社区教育工作。

3、社区以市民学校为主体,建立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承担侧重于提高辖区居民素质的各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并对社区、企业的文化技术学校和社区市民学校进行指导、协调和组织评估。

4、辖区的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教育工作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并负总责,副主任、成员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5、社区教育实行属地管理,社区教育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及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社区教育工作。

6、社区教育中心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库,资源为包括社区内古今人文资源,德育教育基地,文娱体育场馆,文化卫生教育设施,游览休闲活动场所等。

7、社区教育各单位组织均应建立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由推荐和志愿报名相结合,尽力满足各类群体开展社区教育的需要。

8、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对社区教育中心、企事业单位开展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社区教育工作的检查评估,表彰先进。并将评估结果与社区、单位、企业目标管理考核项目相结合。

社区教育帮教制度。

1、发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和关心本地区教育。聘请本地区知名人士、退休教师等,组成中、小学生校外辅导员队伍,协助学校进行德育教育。

2、协助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做好“四五”普法教育,及时了解地区后进生、特殊家庭学生情况,协调学校、居委会和家庭诸方面,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及帮教工作。

3、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各类社区教育活动,整合社区教育资源。

社区教育例会制度。

1、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务。

2、定期召开委员会例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部署计划安排。

3、例会前,将例会的内容和议题通知委员,各委员在会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

4、工作计划、硬件建设、教育管理、对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重大活动等事项由社区教育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社区教育资源开放制度。

1、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要整合和发动社区内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全方位向社区居民开放。

2、社区教育中心应沟通社区内各类教育,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居民的思想教育、文体活动、人口教育、生活教育、技能培训等活动。

3、社区学校及社区教育学习点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向社区开放的工作,为居民提供活动场所和科技知识服务。

4、由社区教育专干牵头,社区中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资源定期向社区开放,并签定开放服务协议。

5、社区应支持学校开展各类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尽量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确保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正常开设。不断完善学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德育教育基地。

第三篇:社区规章制度

社区成员代表会议

工作职责

1、民主选举。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专职委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连选连任。

2、民主决策。对于社区内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经表决通过的事项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民主评议。每年年末,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和社区委员会表现进行评议和表决。

4、民主评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有关机构(包括物业公司和服务性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力的,有权通过会议形式依法罢免和更换。

社区成员代表会议

工作制度

1、工作会议制度。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由社区委员会负责召集。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如遇到重大问题,可即时召开。

2、审议评议制度。年末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和下一的工作计划,并且根据工作报告和社区群众的满意度,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综合评定。

3、分片负责制度。社区成员代表按区域分片负责,定期联系群众,征集所负责片区的群众意见,同时向社区居委会转达片区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片区群众。

4、民主评议制度。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依法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工作较差,群众满意率较低,不能胜任社区工作或其他原因提出辞职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成员代表会议按法定程序进行撤换和增补。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讨论、修改、审议社区居委会制定的任期目标和工作计 划,讨论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

二、研究制定和修改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并监督执行。

三、及时收集和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四、宣传并协助社区居民委会执行居民代表会议制定的各项决议。

五、监督社区居委会在开展治安保卫、民事调解、计划生 育、卫生绿化、社会保障、老龄工作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并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居民代表会议每年召开1-2次。居民代表对社区居委会干部有监督检查、评议咨询的权利。

七、听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汇报,对社区居委会向居民收取的款项可以进行必要的审议、监督。

八、支持和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社区民主议事制度

l、季度例会制度。每季度由议事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议题应由议事会主任或成员确定,也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在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时可临时决定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社区有关入屋列席会议。议事会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2、讨论表决制度。对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涉及社区公众整体利益的有天事务及对进行讨论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可形成决议或决定,讨论表决前应广泛征求社区成员意见,表决结果应向全体社区成员进行通报。对服务质量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协商议事委员会经过表决有权代表社区居民拒绝其提供服务,同时向房产仲裁部门提出申请予以撤换。

3、审议修改制度。年终议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并对社区发展规划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4、分片负责制度。协商议事委员会成员应对居民小组负责,定期联系片区群众。每月至少征集一次所分担片区群众的意见,同时负责向社区居民委员会转达片区群众的需求

和意愿,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片区群众。

5、学习培训制度。议事会应结合季度例会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

6、民主评议制度。社区成员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议事会进行民主评议。对屡次未参加会议,发挥作用较差,群众满意率较低或其它原因提出辞职的议事会成员,由议事会表决后,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重新进行推选增补。

第四篇:社区规章制度

南关街社区规章制度

社区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开展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工作。

三、引导和组织社区居民共建文明社区,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活动。

四、承接社区的社会保障工作。

五、协助街道办事处完成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

六、管好社区资产,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方便社区居民。

七、向人民政府或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履行其服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投诉。

八、接受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治保会工作制度: 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帮助教育,揭发检举坏人,向政府及公安机关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制定治安公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定期排查,定期召开调处工作会议,确保各种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帮教制度: 建立帮教网络,充分发挥民警、社区干部和社会共同帮教作用,对辖区的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做到底

数清、情况明。

四、法制教育制度

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

和健全防范意识。

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一、向辖区内所属人员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政策,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知识。

二、及时向街道计生办通告所管辖区域,所属人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信息。

三、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督促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待的规定。

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

务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指导。

五、对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监督。

卫生管理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大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二、负责辖区卫生清扫区域干净整洁,调配清洁工做好日常卫生清扫工作。

三、认真做好省、市、区卫生检查工作,加强除害防病工作。

四、解决好关于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认真做好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其它卫生工作任务。

第五篇:社区规章制度

社区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自治章程

第一节 社区居委会自治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增强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发挥社区整体功能,凝聚社区力量,推动社区建设,创建社区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整洁,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区全体成员的行为规范,每个社区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区成员包括:社区居民(含流动人员)及驻区单位。

第三条

本章程所指的社区,是依据一定范围内的人口、自然资源、地缘关系及社区居民认民感等实际情况划定的自治区域。其组织机构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及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二章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

第四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工作的决策和监督机构,是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权的基本组织形式。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五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由本社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和社区单位民主推行产生。

第六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工作职责:

1、选举和罢免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2、听取并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实施民主监督;

3、制定和修订《社区自治章程》;

4、变更或者撤销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5、讨论决定涉及社区全体成员利益的重要事宜;

6、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7、反馈居民意见和建议;

8、评议物业管理处工作。

第七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或有其他正当理由提出撤换申请的,应当予以撤换,从居民及单位中补选产生。

第九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表决权。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也可以对需表决的议题行使表决权;

2、罢免权。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通过集体酝酿和表决的方式,对不称职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社区居委会成员行使罢免权;

3、审议权。审议和通过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或意见;审议(修改)和通过社区自治章程;

4、监督权。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权提出质疑和批评意见,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对其予以说明和解答;

5、调研权。经代表大会的授权和委托,有权对社区居委会的某项工作进行调研,调研时无论是社区居民还是社区单位、团体等,都应为其调研提供条件,并自觉予以配合;

6、提出议题权。可以单独或由几名代表联名提出有关社区建设的议题,社区居委会应给予妥善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有以下义务: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要积极学习、宣传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2、联系社区居民的义务。代表应经常联系社区居民,征求意见,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维护社区居民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利;

3、带头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决议的义务。宣传贯彻落实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并积极与驻区单位、其他社会团体沟通协调,自觉维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权威;

4、按时参加会议的义务。要按时参加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出席有关会议,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5、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工作的义务。在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应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动员和教育社区居民积极完成社区居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参加代表活动的义务。应根据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作计划,积极参加代表调研、质询、为居民办实事,做好事等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完成大会交给代表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以上居民(或居民户)、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可以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第十二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决议经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凡经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形成的决定、决议在本社区具有权威性和效力性,任何社区组织和成员不得更改,全体社区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并贯彻执行;

第三章

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十三条

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是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代表社区成员管理社区内的公共事务。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政府的法令、法规范围内开展社区民主自治活动,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十四条

社区居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成员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社会保障服务、治安调解、文教卫生、计生与妇女等4个工作委员会。

第十五条

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费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六条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筹备召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执行《社区自治章程》;

3、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营造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社区的凝聚力;

4、动员和组织社区成员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做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社区服务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法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区福利性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

5、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以及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的帮教和常住、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本社区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6、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居民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7、协助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

8、管理社区居委会的财产,根据自愿原则筹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

9、代表居民对居民政府职能部门在本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协助其开展工作,并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源出机关反映社区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10、对社区内物业管理进行监督,组织业主对物业公司工作进行评议和检查。

第十七条

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和强化以下工作制度:

1、定期报告制度。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每年要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两次工作情况,包括社区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计生指标的发放及人口管理情况各项公益事业的工作情况、需要经过讨论的居务公开内容以及其他涉及整个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接受社区成员代表的审议;

2、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居委会要把有关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如社区财务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公开栏形式向社区成员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应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3、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委会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的检查和监督;

4、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的考核评议,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的满意率低于60%时,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应督促社区居委会进行整改,并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成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第四章

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

第十八条

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授权、履行对社区经常性的重大事务决策和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实施监督的代行机构。该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可聘请社会地位和群众威望较高,并有条件为社区做出重要贡献的知名人士担任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名誉主任。

第十九条

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职责:

1、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和下的工作计划;

2、讨论决定社区阶段性建设目标和经常性的涉及社区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3、联系社区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协商社区成员普遍关心的问题;

4、监督社区居委会工作及社区事务公开工作;

5、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向社区居委会反馈社区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6、处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授权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由秘书长负责组织和联络;

2、委员要坚持共驻共建的原则,主动参与并大力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发挥各自的优势为社区建设做贡献;

3、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议,听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汇报,为社区文明建设和发展规划向社区居委会建言献策;

4、每季度开展一次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对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民主监督,民主评议;

5、协调社区各单位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6、认真履行委员的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社区居委会召开本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节社区居民公约

社区居民公约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关心集体,爱惜公物,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守望相助;珍惜资源,防火防盗,自我防范,群防群治,确保平安;

远离毒品,不信邪教,移风易俗,婚丧从俭,崇尚科学;

计划生育,拒赌拒黄,文体活动,五好家庭,和谐楼院;

楼内达标,门前三包,文明装修,不乱搭建,保护环境;

文明自治,互相监督,提高素质,自信自强,创先争优。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第一节 工作承诺制度

一、公布为居民服务的项目及质量标准;

二、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时限和解决程度并及时答复;

三、建立专项登记簿,记清居民要求解决的问题,责任人和解决的时限、程度及答复时间;

四、设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节 公示制度

一、根据管理、服务、教育、监督的职能,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各成员的分工等,向社区居民公布;

二、向居民公开办事时间、办事电话、办事程序,不离岗,服好务;

三、凡属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理应知道的事项,均应及时公布;

四、佩戴标签上岗,坚持文明服务,优质服务。

第三节 学习制度

一、积极参加街道党委、办事处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

二、确定每周三下午为学习时间,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要结合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实际以及形势发展的需要,制定好学习计划,组织好班子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三、坚持以思想作风建设为主题,联系实际,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同志参加的学习交流会,交流学习体会;

五、作好学习记录,记清学习内容及发言讨论情况。

第四节 弹性工作制度

一、坚持定时办公与弹性工作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延长办公时间,方便居民;

二、正常工作时间为: 8:30—17:00;工作期间不得离岗、离位;

三、保证双休日、节假日有人值班;

四、科学安排,有事则到,乐于奉献,方便居民。

第五节 印鉴、文档管理制度

一、登记制度。建立印鉴登记册,凡是使用均需登记,由用印人填写、注明用印事由、申请人、批准人(社区书记)、用印日期尤其是开具遗产、房产等具备法律效力或易引起法律纠纷的证明等文书;

二、专人管理制度。印鉴必须由固定的一个人按照管理制度管理、登记、使用;

三、严禁在空白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

四、印鉴原则上不予外带,防止印鉴丢失;

五、凡省、市、区、街党政领导人讲话,应先交社区专职干事登记,按规定处置后方可使用;使用时应登记手续,使用后及时归还;文件丢失,视影响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档案必须按档案局的要求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时须经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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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教育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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