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疫情登记管理报告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游坟嘴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2、学校张旭升老师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诊、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卫生防疫部门与教育局。

3、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学校疫情报告负责人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班主任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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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疫情登记管理报告制度

游坟嘴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保障全体师生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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