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价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教师评价制度

为了促使教师对自己的教学活动进行自我调控,自我修正,自我完善,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质量;为了能用客观的标准,科学的方法,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价值判断,使学校的教学管理向着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继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倡有效教学,大力推进教育科学研究的开展,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升管理效能,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

二、评价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教师。

三、组织管理

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党支部委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层干部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为委员的评价领导组。具体领导、组织教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评价目的和原则

1目的:用新的教育观念评价,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有利于发挥教师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作用,帮助全体教师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2原则;(1)全面性原则,既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发展,也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提高,既要评估教师的工作业绩,又要重视教师的工作过程;既要体现教师的群体协作,共性发展,又要尊重教师的工作环境和个体差异。(2)发展性原则,必须关注教师发展的要求,将教师的参与、变化和发展过程作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使评价过程成为全体教师主动、终身发展提高的过程。也成为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过程。(3)多元性原则,评价主体要多元化,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教师自评为准,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多向沟通的教师评价机制;评价方法,途径多样化,建立以校为本,以教研为基础的教师岗位工作评价方式,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4)可行性原则,既体现评价目标的共性要求,又考虑到地域环境和学校条件的差异,探索利于教师自评和他评的评价方法。

五、评价内容和标准:

(一)评价内容: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重点考评价内容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是指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及实际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及出缺勤情况。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二)、评价标准:评价标准以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工作任务及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为基本依据。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政策,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通本职工作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工作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工作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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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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