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健康观察室工作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学校健康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隔离场所设置

学校设置2个临时隔离室,分别用于发热、乏力、千咳及胸闷等可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教职工和学生,以及其他患病教职工和学生的临时安置。隔离室门口设立醒目的标识,门前有“闲人免进”等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隔离场所。

二、隔离场所管理

(一)校医负责对接受集中医学观察人员进行每天体温检测登记及随访。

(二)配备适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作人员,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三)对疫情重点地区返穗人员,抵穗后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其他需要医学观察人员的观察时限,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四)严格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加强个人防护。

(五)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可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应由专用车转运至辖区指定定点医疗机构。

(六)被隔离者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医学观察区内的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用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七)被隔离者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注意营养,勤运动。

(八)隔离场所统一由专人送餐,送到隔离区域后由卫生保健人员逐间分发。餐饮具每次使用后应严格按消毒→清洗→消毒的程序操作,及时消毒。

(九)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隔离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整理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三、消毒隔离措施

(一)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

(二)房间内设卫生间,隔离区域相对独立。

(三)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房间内产生的废弃物,不分类不分拣,按感染性废物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中,打包好后外层喷酒有效氯500mg/-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再按照医疗废物处置。其它物品必须经过消毒后才能移出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四)被隔离者须戴医用外科口罩,禁止离开房间和相互探访。

(五)原则上不得探视,若必须探视时,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六)不得使用空调系统。

(七)对隔离场所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处理。如若有可疑病例或发热人员进入,需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对隔离场所进行规范消毒处理,被观察人员的呕吐腹泻物、生活污水、垃圾等处理或接触过的所有物品都应经严格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或继续使用,患者离开后,卫生保健人员需对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同一室内不能同时安排不同病种的病例。

四、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隔离环境的消毒要求

(一)个人防护要求

1.进入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戴一次性工作帽。

2.接触从隔离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和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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