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第一篇: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博物馆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为确保文物安全,贯彻“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的“四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博物馆文物系统风险土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以及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细则»(试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和目的:
(一)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是:以防火、防盗为中心,同时做好防爆、防破坏工作,确保文物的绝对安全。防火工作以防电火和明火为重点,防盗以防盗窃文物为重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要始终贯彻全馆各项工作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
(二)安全保卫工作的目的是: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博物馆充分发挥社会功能和三大职能,为更好地取得社会效益保架护航。
二、全馆职工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任何工作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工作。
三、安全保卫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馆领导和各部、科室负责人必须抓好所管辖范围内的“四防”工作,对因失职导致的安全问题承担责任。
(一)馆领导安全保卫工作责任
根据上级关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馆安全保卫工作由馆长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负责所辖部门的安全
保卫工作。
1、负责全馆安全保卫的日常工作,对本馆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安全保卫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保卫组织(各部、科室设1名安全员),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4、馆长办公室会议每月听取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汇报,检查布置各项安全保卫工作。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前,由主管领导组织对全馆进行安全查,检查结果向馆长汇报。
5、对发生的重大事故或问题要亲临现场,及时做出决策,对保护文物或公共财产有功的予以奖励,对失职人员情况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各部、科室领导责任
1、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的“四防”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防火和治保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应职责。对责任区内的安全工作进行分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3、认真贯彻馆里规定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并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相应措施。
4、每月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所管辖范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馆保卫科。理时要经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妥善处理,防止发生意外。
5、各科室开展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工作或重要活动时,应事先通知馆保卫科同意后方可实施。
6、切实加强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思想动态。
(三)保卫科及专职保卫人员工作岗位责任
保卫科是博物馆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全馆“四防”工作负责,并检查、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安全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安全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切实掌握全馆的“四防”情况,贯彻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方针。按照 公安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馆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协助馆领导提出安全保卫意见,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保卫工作情况。
2、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四防”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
3、做好内部保卫工作。依靠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并掌握馆区治安情况,对各类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监督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并向主管馆领导汇报,避免事故发生。
4、协助馆领导组织义务消防队,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提出加强保护设施建设的意见,并负责保护设
施的使用和管理。
5、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馆集体户口,负责临时来馆人员的检查、登记等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应急方案,出现突发事件时,要立即报警、出击,做到统一指挥,有条不紊。
7、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时对全院职工进行法制、消防宣传。
8、定期对保卫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检查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适宜在保卫部门和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建议馆领导予以调整
9、积极完成上级部门和馆领导交给的其它安全保卫工作。
四、各科室都要制定出相应的安全工作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负责落实。每个职工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事故苗头,均应及时报告并进行排除。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有责任和义务予以制止。
五、展厅内的工作人员,要做好开放期间的“四防”安全工作。看展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脱岗、空岗、串岗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在开馆期间及清场时不留安全隐患。
六、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是保障文物的绝对安全,要严格履行馆里及各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保卫科的指导下制定重点要害部位保卫方案。
七、保管部与保卫科要定期检查馆藏文物(含展出文物),做到
帐物一致。保管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防火。防盗工作,并具体负责保管和使用文物库房内所配备的灭火器具。
八、全馆职工要做到人人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班前班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各部门安全员和义务消防组织要定期进行专业训练,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妥善处理。
九、本规定适用于全馆工作人员。
第二篇: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投资发展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分别是文苑小区、会议中心、售房市场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四、落实防火措施,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会议中心、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落实防盗措施:
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2、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篇: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
根据公安机关制度,确保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国家法律,不断提高法制观念,敢于揭露坏人坏事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学校健全安全保卫组织,班主任任本班组的保卫负责人,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外来人不得随意进入教室,如需进教室找人,需经保卫人员或教务处同意方可。
四、全体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得喝酒闹事,更不准打架斗殴,如有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五、校内严禁一切工作人员进行赌博,如发现赌博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禁止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菌种、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校内。
七、保卫干部要经常巡察,防止校外人员到校干扰正常秩序。
安全小组
值班值宿制度
一、对工作负责,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坏人坏事敢抓敢管,敢于斗争。
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明确工作范围,对重点部位经常流动检查。
三、按时交接班,确保工作时间,记好值班值宿日记。
四、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因疏忽大意造成的损失,要追究责任。
五、对不值班不值宿的人员每日罚款50.00元,检查漏岗一次罚款50.00元。
六、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值宿者,要自行调换,事先做好安排,并告之带班领导。
安 全小 组
更 夫 制 度
一、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坏人坏事、不良现象敢抓敢管敢于斗争。
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执行更夫条例,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在岗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喝酒,不准睡觉,对学校和重点部位要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保卫干部报告。
四、按时锁好大门,晚间更夫要禁止任何人从校内往外拿校内物品。
五、更夫失职造成的损失由更夫自负,检查发现更夫漏岗一次罚款50.00元。
六、如出现玻璃打碎,经调查查明,可酌情处理。
安全小组
现金、贵重、易燃、易爆物品
管理制度
1、现金、票证必须存放具有防盗、报警装置安全可靠的处所。
2、存放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实的限额,特殊情况超过核定限额的,需要单位领导批
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本文2025-01-07 21:15:13发表“章程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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