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部规章制度
第一篇:安保部规章制度
安保部规章制度
一、内务管理制度
(一)值勤岗亭管理制度
1、岗亭内严禁吸烟保持地面干净,无痕迹、烟头、纸屑、果皮(核)等杂物。
2、爱护公物,各种物品摆放整齐,岗亭周边无乱停乱放现象。
3、保安值班记录(天气、水位、值班人员、值勤期间的情况)要整洁。
4、值勤岗亭内无人时必须加锁,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5、岗亭周围严禁乱停各类车辆。
(二)对讲机、警械管理制度
1、所配用的自行车、对讲机、警棍只能作上班用途,严禁作其它用途。
2、使用人负责维护保养,故意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
3、使用对讲机要口齿清晰、利索果断、尽量用普通话呼叫,禁止用对讲机开玩笑、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掌握电池使用时长,以保证上班时间内的正常通话。
4、警棍只能在暨阳楼内用于安全防范,禁止携带外出、用其开玩笑或借于他人,在不危害自身的情况下严禁使用,须按国家的法律规定使用警棍,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三)着装管理规定
1、必须统一着制式服装,并佩带上岗证,根据冬、夏季节及天气情况,统一更换。
2、服装要干净整齐,不得有污渍油斑,着夏装时衬衣下摆扎到裤子里面,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对制服必须爱护、妥善保管,经常洗涤,保持整洁。非使用季节要将制服洗净、晒干,妥善保存,防止霉蛀、变质。
3、注意仪表仪容,不得留须、蓄长发,上岗期间不得戴墨镜。
4、不得将制式服装转借给他人穿着,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手段穿着制式服装从事非法活动。
5、增加的一件棉衣,调走或辞职必须上交本班班长,不得有损坏或油污,否则照价赔偿。
二、保安巡逻打卡制度
为加强工作力度,更高效地做好本职工作,保障园区内的安全,对园区内的保安巡逻管理设立巡更点位,并制定如下巡更打卡规定:
1、共分两个区域:湖区1—10号点位,镜湖11—19号点位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次的骑车(自备车)巡更任务。遇突发情况,上报领导,并在值班记录中做好记录(哪个打卡点没打、原因、时间):
(1)湖区为一组:
1、暨阳湖大桥
2、沙滩雕塑
3、码头
4、舞台
5、雅云阁
6、高尔夫
7、二号桥
8、停车场
9、总公司
10、欢乐世界
巡更一次时间:1个半小时打卡巡逻一次
(注:10号点逢雨雪天可免打,但是必须在值班记录上说明,以备检查时核准)
(2)镜湖为二组:
11、五号桥
12、濒水区立柱
13、钓鱼岛
14、南排闸门
15、生态足迹
16、栈道南入口
17、沙滩公厕
18、天鹅池
19、运河桥
巡更一次时间:1个半小时打卡巡逻一次
(注:镜湖因考虑有爬门情况,夜班20:00前1个人巡逻,以后根据季节变化和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3、巡逻中针对途中的设施设备(卫生、安全隐患等)予以察看。
4、除以上注明的点位、临时调度或突发情况(作好记录)外,漏打、超时打卡列入考核,按规定处理。
5、爱护巡更器械,人为损坏者照价赔偿。
三、保安请假制度
1、凡请假者必须向保安公司请假,由保安公司出具准假手续,并确定代班人员。
2、请假者不得在代班者未到前离开,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必须在假期期满前归队,并报请部门领导销假。
4、临时、短时间请假:一个小时内请假的,班长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有权批准;一个小时至(含一天时间内的)一天以上的必须执行正式请假手续。
四、保安奖惩考核制度
为加强保安队伍的建设、严格组织纪律、提高保安人员素质,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内部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奖惩措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每月实行百分考核
1、根据队员的实际工作表现,每月考核评定实际得分,经队长签字报公司领导审核确定后,报送保安公司在每月的考核工资中进行考核。
2、考核奖金与考核分数等值相适应。
(二)贯彻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1、凡遵章守纪、文明值勤、圆满完成任务者得全额奖金,表现突出的酌情予以加分。
2、工作成绩显著、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除给予记功、授予光荣称号外,年终给予一定奖励。
3、工作表现不好,并造成一定后果的,扣除本月奖金,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如违反治安法规或触犯刑律者,立即辞退,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考核具体规定
1、旷工半天以上者,除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金外,按规定扣除当月部分工资。
2、执行事前请假制度,严禁迟到、早退,违者一次扣30分,每次超过半小时者,作旷工处理;临时有事调班需经队长同意批准,对私自调班或外出者发现一次扣双方当事人50分。
3、按规定着装上岗,必须使用文明规范语言,不与游客发生大声争吵及动手打架,对在管理中出现严重不文明语言或行象一次扣30分。
4、不参加内部会议、训练和学习的,一次扣30分。
5、保安不得违反园区管理规定,发现一次扣100分。
6、上班时睡觉、看书、下棋、打牌、会私客、用对讲机开玩笑、酗酒或做与值勤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30分,视情节轻重扣至不得分。
7、固定岗无故缺岗,巡逻未定时打卡、漏打,发现一次扣30分。
8、所配用对讲机、警用器械、打更棒等,因使用不当人为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扣50分。
9、园区内的会务、大型活动期间按上级要求做好园区内的各项管理工作,工作不到位的,有严重负面影响的扣50-100分。
10、值勤和巡逻期间,及时处理或上报各种突发事情,如发现不及时、不处理者一次扣10分。
11、岗亭发现脏、乱、差现象扣当班责任人一次30分。
12、发现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搬弄是非弄虚作假的,根据情节扣至少30分,严重者给予开除。
13、保安人员发现有生活作风败坏、赌博、打架斗殴、偷窃、私自动用公司物品等不良行为,尚不够治安处罚的视情节至少扣5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14、完成临时性的任务不及时、不到位者扣30分一次,影响保安及公司形象行为的,一经查实,扣除当月考核奖,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15、保安人员全年违纪累计三次以上或出现重大违规违纪者,扣100分外应予辞退;以上规定:若一个月内两次违反,将双倍处罚;三次者开除。
16、凡被我公司辞退的人员,所有奖惩记录均录入个人档案,不得再从事公司保安工作。
第二篇:安保部规章制度
安保部规章制度
总则
为保障公司项目的治安管理、消防安全、交通秩序及安保部内部正常执勤的有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管理:
(一)、时间安排: 上班时间:
早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
晚班:0:00点——8:00;(提前二十分钟做接班准备工作)吃饭时间:
中餐:11:30——12:00,换岗吃饭时间12:00——12:30(每班次30分钟)晚餐:17:00——18:00(每班次30分钟)(用餐时间根据季节的变化做出调整)点名:
由队长于班前进行点名并做好当班的迟到、公休、请假、旷工人员情况记录,并将详细情况向领导汇报。其他班次由带班班长履行以上职责。
(二)、值班制度:
1、安保人员执勤岗位由带班班长安排,安保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执勤,不得中途换班停歇或随意外出。
2、当班期间遇有事情发生,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酌情处理,事后及时向班长汇报,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请示上一级领导,无紧急特殊情况,严禁越级反应问题。
3、当班人员应把当班期间所遇到的事情和待解决的事情做详细登记,交予带班班长。
(三)、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由班长提前二十分钟对当班人员进行点名,检查仪容仪表,岗位安排,列队进行接交班。
2、消防控制室(包括监控中心)人员做好各项消防巡视记录,填写好交接表。
3、停车场收费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收取停车费的金额,做好当班收费金额的详细记录,填写交接本,双方人员清点备用金。
4、班长交班时,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者处理的问题,填写到交接本,并交接当班所使用的一切公用物品,接班班长检查物品的性能和好坏,发现问题,当面讲清,不得推诿。
5、交接班时,如发现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下班,应及时向上级反映,等待安排交接。
6、接班人员在接班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责任,接班完毕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员承担责任
7、室外岗位交接必须按照交接班动作进行交接。
8、室内岗位(消防中控制、监控室、收费岗亭)交班前负责把区域内的卫生打扫干净。
9、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接班人员分别在各自岗位的交接本上,签字确认,交班人员方可下班离岗。
二、安保部人员仪容、仪表、仪态标准:
(一)、仪容:
1、头发:发不得长过耳朵,不准留长发和光头,不准留鬓角,帽檐以下头发不得超过2厘米。
2、胡子:不得蓄胡子。
3、指甲:勤剪指甲,不得留长指甲。
(二)、仪表:
1、穿着:上班执勤期间必须按规定穿着公司统一制式的保安服、带帽子、系腰带、统一的皮鞋、佩戴帽徽、工号牌。
2、制服:1)要保持整齐、笔挺、清洁。制服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2)衣领、袖口洗涤干净。
3)袋口、领扣、衬衣袖扣必须扣好。
4)穿衬衣要将下摆塞进裤腰内,不得挽起袖口和裤管。5)内外衣口袋内不准放太多东西,穿大衣不准披在肩上。
3、帽徽和肩章要保持端正。
4、工号牌别在左胸前。
5、腰间皮带上不准挂大串的钥匙和挂饰。
6、不准穿凉鞋和拖鞋。
(三)、仪态:
1、军姿:两脚跟并拢靠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双腿挺直,收腹挺胸,两肩要平,微向后张,两臂伸直自然下垂,五指并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关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两眼向前平视。
2、跨立:左脚向左跨出约一脚之长,两腿挺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两手后背,左手握右手腕,拇指根部与外腰带下沿(内腰带上沿)同高;右手手指并拢自然弯曲,手心向后。
3、走姿:巡逻走路,上身要挺直,步伐稳重,双臂自然摆动,不得晃来晃去。
4、跟客户交流时,眼睛应注视对方说什么,不要左顾右望,心不在焉。
5、当班不允许抽烟、看书报杂志、玩手机、闲聊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准酒后执勤或在执勤中饮酒。
7、不准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8、不能在执勤时擦鼻涕、搓泥垢、脱鞋袜、不准有倦怠现象。
违反上述关于仪容、仪表、仪态标准规范的,每违反一条罚款10元/次,累计三次给予50元罚款。
三、消防培训管理制度:
1、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培训和考核,上岗员工必须掌握一般的防火、灭火知识及轻便器材的使用。
2、每个月的最后一周,将对没有参加防火安全的新员工补课培训。
3、每月组织员工做一次消防演练,并拍照存档。
4、定期对重点部门,部位,工种进行消防培训。
四、保安值班巡逻制度:
安保部肩负着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及应对突发情况等重任;为了做好巡逻守护工作,维护公司及客户的财产及人员等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巡逻保安员工作要求:
1、着装整齐、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执勤。
2、准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饮酒、不睡觉、不擅自离开岗位。
3、熟悉和爱护公司的公共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并熟悉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熟悉巡逻区域的道路、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的位置、环境与治安情况。
4、在巡逻过程中,必须提高警惕、集中精力、细心检查,防止不法分子盗窃和蓄意破坏,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5、在巡逻过程中,对于形迹可疑的人要进行盘查,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6、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火警、事故苗头和其它治安灾害事故,应果断采取必要措施,立即报告并全力扑救,排除险情。
7、在巡逻过程中,有责任向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员工进行教育。
8、执勤中发现刑事案件要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发现刑事犯罪分子或刑嫌人员,要及时拨打110或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9、巡逻中遇到带出大楼范围内的大件物品,要检查核实物品放行条,并予以登记。
10、制止巡逻区域内大声喧哗和无理取闹等不文明行为,尤其在夜间,应立即礼貌地制止各种干扰性行为,不能制止解决的向上级领导报告。
11、热情回答客户的咨询,必要时为其向导,并协助解决客户遇到的其他困难。
(二)、巡逻制度:
1、巡逻前应佩戴好对讲机、手电筒、记录本、警棍。
2、每10天检查消火栓一次,必须检查消火栓是否有水,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是否摆放整齐,并记录检查结果。
3、消防水箱是消防用水的关键部位,每天必须检查一次消防水箱,确保消防水箱的水量充足。
4、每天必须检查消防通道,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发现有杂物堵塞,及时告知相应的部门清除。
5、配合消防控制中心,发现消防控制器出现火灾警报,立即快速确认,如发现是假警或误报,应通知消防控制室恢复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如确认火警,立即按照紧急扑救疏散预案执行,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领导。
6、每天巡视结束后,要做好巡视记录,办好交接班手续。
7、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认知“四个能力”和“三会”“三化”的重要性。
(三)、夜班巡逻重点:
1、加强关注的重点有各个出入口、围墙四周、各个角落;杜绝翻墙,撬门进入事件发生。
2、检查各部位门窗是否关好,各种设备设施是否存在故障和灾害隐患。
3、检查清理可疑人员,防止盗窃行为发生。
4、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
5、负责关闭公共区域照明。
五、奖罚
(一)奖励:执勤期间有下列之一者,酌情给予保安员10到200元奖励或同时给予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晋级加薪。
1、发现有破坏、偷盗公司及业主财产,抓到或挽回损失者。
2、发现有人做有损公司荣誉的事情及时制止者。
3、为保护业主及公司员工人身安全不受非法侵害而有功者。
4、为保护公司财产及利益、能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与坏人坏事做斗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为公司利益,敢于揭发坏人坏事、违章违纪的事和人有功者。
7、、认真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业主赞扬者。
8、在按照公司要求正常服务期间,受到业主刁难、辱骂及人身攻击不还口、不还手者。
9、为业主解决疑问,合理解决业主问题,给予业主帮助者。
10、捡到财物、物品等主动归还业主或及时上交公司者。
11、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受到公司领导表扬者。
12、帮助其他员工学习业务知识使其进步者。
(二)处罚:
1、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迟到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处理,当月迟到或早退达三次的额外处罚50。
2、脱岗、窜岗10分钟内扣10元,半小时内扣20元,累计脱岗两次的罚款50元并警告一次。
3、无故不参加部门例会和培训,每次扣除10元,累计两次以上者给予警告一次。
4、值班前饮酒,(扣10元),醉酒者严禁值班(以旷工处理)。
5、上班时会客、聊天、看书报、听音乐、打私人电话、玩手机、发信息、吃食物、抽烟,一次扣10元。
6、不尊重领导、不服从管理,有意怠慢工作,对上级交办的任务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扣10元;顶撞上司的罚款50元,情节恶劣的予以辞退。
7、上班时打盹、睡觉(扣20元),每月累计三次的额外罚款50元,并给予警告。
9、上班与同事争吵扣20元,打架者直接开除。
10、上班时间使用对讲机乱讲话、聊天或有呼不应者罚款10元。
11、蓄意破坏、损坏公物或他人的物品罚款100元并按价赔偿。
12、吵闹、粗言秽语,影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司安宁,一律开除。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公司及客户财产损失(未到500元)的照价赔偿,超过500元,直接开除,并照价赔偿。
14、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
安保部规章制度
本文2025-01-07 21:15:11发表“章程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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