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讨论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病例讨论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包括临床病例讨论、出院病例讨论、术前病例讨论、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讨论记录严格按照《最新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进行书写。

(一)临床病例讨论

1、医院选择适当的在医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2、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

3、每次医院临床病例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二)出院病例讨论

1、科室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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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讨论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病例讨论制度包括临床病例讨论、出院病例讨论、术前病例讨论、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讨论记录严格按照《最新病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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