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管理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一、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

1、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必须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遵守重症医学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排定的班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换。

2、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及查对制度,严防医疗缺陷发生。

3、重症医学科内各种仪器及急救车内物品做到定位存放、定量储备、定时补充、定时消毒。急救仪器、监护设备专人保管维修,按操作规程操作,操作前熟悉仪器性能和注意事项,每次抢救患者后由专人管理、检查,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并按规定放回原

处。

4、一切仪器在工作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拨动,如患者需要,需有关人员先调试,然后向主管护士交班。

5、重症医学科内应保持清洁、安静、舒适,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6、工作时间内不准因私事向外打电话。接听电话时,应以最短的时间结束通话,以免影响工作。

7、对转出重症医学科的患者,要提前与有关科室联系,并负责将患者安全送到转入科室,同时做好交接工作。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每个病人都详细床头交接班。

9、科主任及质控员随时监控科内的质量,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所有与质量有关的信息资料,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活动一次,由科主任、业务骨干组成,讨论相关质量问题,拟定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记录。

二、重症医学科患者收住制度

为合理使用重症医学科病床,充分发挥重症医学科人员和设备的配置优势,方便管理,特制定本收住制度。

1、收住原则:

(1)收住各科具有监护指征的危重患者。

(2)谢绝各类可能造成传染性扩散的患者和精神病类者。

2、收住指征:

(1)心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塞,恶性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等。

(2)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多脏器功能衰竭。

(3)各种类型休克。

(4)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严重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

(5)心、肺等外科重大手术后。

(6)急性高位截瘫,格林巴利氏综台征。

(7)心脏创伤性检查或介入治疗后。

(8)ARDS和ACI

(9)脑血管意外。

(10)酒精中毒和各种药物中毒。

(11)重症感染

(12)四类手术病人(手外科除外)。

(13)术中输血≥400ml。

(14)需进行特级护理的病人。

(15)行全身麻醉后的病人。

(16)年龄在12岁以下或75岁以上的术后病人。

(17)需进行呼吸管理和呼吸支持的患者。

(18)各类休克。

(19)心肺脑复苏的病人。

(20)ASAⅢ级及Ⅲ以上的手术。

(21)车祸、坠落等造成较严重多发伤、复合伤。

(22)多发肋骨骨折伴胸腔引流。

(23)消化道大出血。

(24)溺水、电击伤。

(25)内分泌急症(如甲亢危象、甲低危象等)

3、收住注意事项:

(1)收住需办理转科手续或住院手续。

(2)所有患者入科时均进行一次APACHE评分。

(3)转科前有关科室将患者的病种、病情、可能需要监护的项目,准备采取的诊治措施,及时通知重症医学科,便于重症医学科做好相应准备。

(4)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出重症医学科。

(5)医保患者收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重症医学科管理制度》

一、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1、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必须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遵守重症医学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排定的班次未经批准…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