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范文一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不扣教师个人年终量化考核积分。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按每节5元扣除工资,由教务处设立专门帐务,用于顶课教师的报酬。教师每请事假1天,扣除个人年终量化考核积分0.5分。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

2、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工资中按每节5元扣除支付给顶课者。

3、教职工因病请假,只要手续齐全,不扣个人年终量化考核积分。

4、教师一学年请病假超过一个月的,在年终考核中,不能参与评优选先、晋升职称。

5、教师请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要保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1个星期。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1个星期。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含节假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年终量化考核积分。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含节假日和双休日)。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③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工资照发,不扣除教师个人年终量化考核积分。

④女教师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假处理。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威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为防止虚报谎报工伤规范工伤请假制度,现对工伤情况做以下界定: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在校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必须有人证,如当时现场无人受伤者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到达现场。

六、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逐级办理。

填写请假单(教务处);②请假教师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并经

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确认;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

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务处存档。

2、批假权限: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及一周病假,由校长审批;事假超过三天,病假超过一周,由校委会审批。

3.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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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范文一一、公假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2、教师外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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