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小编整理)

栏目:章程规章制度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职责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责任:

1、组织制定(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制定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

4、领导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5、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公司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及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 安通科:

1、按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的要求,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2、负责企业日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

3、经常检查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4、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根据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6、负责配备和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安通科: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通风队:

1、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及记录。

2、负责配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3、根据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资料,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及检测项目。

生产技术科: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病防治措

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其他科室、队组:

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工作场所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工作场所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进报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综合办公室:负责工伤保险的缴纳和职业病人的诊断、康复治疗、工伤认定、鉴定工作。

生产指挥中心:

1、负责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救治。

2、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3、按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安排,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演习。

综合办公室:负责确保职业病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安通科: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处理争议。

第二篇: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名词解释

2.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2.3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基本要求

3.1凡有害气体(氯气、氯乙烯、氨气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3.2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

3.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3.4新建、改建和扩建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必须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3.5各部门所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禁止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6各部门、科室、班组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3.7根据设备、工艺变化,职能科室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

3.8公司工会按照规定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监测结果。

3.9公司工会必须做好职业健康教育工作,并告知新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

3.10公司工会处根据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规定时间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

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机构与责任

4.1公司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和各部门部长根据“一岗双责”负责监护职业危害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4.2公司工会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2.1负责制订公司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

4.2.2负责各生产单位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

4.2.3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体检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4.2.4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效果评价;

4.2.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2.6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作;

4.2.7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和需要开展职业健康卫生和职业病防护的专题调研工作;

4.2.8进行劳动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4.2.9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3各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3.1配合制订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3.2配合公司工会完成本单位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

4.3.3根据公司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接触有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

4.3.4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4.3.5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

4.3.6负责本部门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3.7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4.4技术技改处、设备能源处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4.1严禁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

4.4.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4.4.3严禁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作业。

4.4.5严禁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第三篇: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度。

二、机构与责任

厂长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根据“一岗双责”负责监护职业危害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接受生产部的指导。

三、生产科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负责制订厂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

2、负责各生产单位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监测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

3、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体检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4、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效果评价;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作;

7、根据厂生产特点和需要开展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的专题调研工作;

8、进行劳动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9、建立工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四、各生产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配合制订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配合生产部完成本单位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

3、根据生产部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接触有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

4、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5、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6、负责本车间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7、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五、技术科、设备科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严禁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3、严禁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作业。

4、严禁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第四篇: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新城金矿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单位、各生产单位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3、本制度规定从矿领导到各生产单位及职能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4、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单位和责任人。

二、矿长、领导小组、生产单位、职能部门职责

1、矿长职责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1.2设置本矿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

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1.4每年不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1.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相关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6参加矿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1.7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分管矿长助理(副矿长)职责

2.1把本矿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2组织对本矿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2.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2.4定期组织本矿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2.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2.6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3、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矿内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3.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3.2根据本矿机构设置,明确各单位、人员职责。

3.3制订本矿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3.5组织对本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6经常检查本矿各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3.7经常听取各生产车间、职能部门、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3.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3.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4、安全环保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1负责制订矿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

4.2负责各生产单位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

4.3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4.4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效果评价。

4.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6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作。

4.7根据生产特点和需要开展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护的专题调研工作。

4.8进行职业健康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4.9建立健全全矿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5、各生产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5.1负责制订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5.2配合安全环保部完成本单位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

5.3根据安全环保部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接触有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

5.4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5.5负责本车间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5.6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5.7严禁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6、人力资源部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6.1负责制定全矿的职业危害防护培训计划。

6.2与员工定立劳动合同时,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6.3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产生职业危害的及时如实向员工履行告知义务,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6.4负责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7、运营管理部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7.1严禁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

7.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7.3严禁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作业。

8、鑫利医院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8.1协助安全环保部做好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工作。

8.2完成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工作。

8.3负责建立全矿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做好保管及管理工作。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XXX煤矿

目 录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

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5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5

四、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6

五、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6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7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8

八、职业危害和健康监护管理制度---------------------8

九、职业危害申报制度9

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9

十一、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10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0

十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1

十四、建设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2

十五、职业卫生奖惩制度----------------------------13

十六、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相关领导职责 1、矿长职责

(1)矿长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2)批准本矿职业危害防治机构设置方案。

(3)按有关规定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组织、配备相关专(兼)职人员。

(4)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及相关防护工作的资金批准,保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费足额投入,不断改善职工劳动作业条件。

2、安全矿长职责(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

作具体负责,督促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2)主持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相应决策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本矿职业健康规章制度、职业健康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4)组织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及重大职业危害隐患评估,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5)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健全和完善。3、总工程师职责

(1)在矿长的领导下,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技术负责。

(2)组织审定本矿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3)组织审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或方案。

(4)组织重大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攻关,对职业危害防治中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5)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及重大职业危害隐患分析工作,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生产矿长职责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分管部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分管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3)督促分管部门对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持完好。(4)研究解决分管业务范围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及重大职业危害隐患分析工作,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5、机电矿长职责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分管部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分管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3)督促分管部门对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持完好。

(4)研究解决分管业务范围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及重大职业危害隐患分析工作,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6、工会主席职责

(1)代表职工依法监督本单位执行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情况,维护职工合理诉求。

(2)参加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重大问题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3)督促分管部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持续、有效地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维护职工安全权益。

(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重大职业危害因素。

(二)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7、生产部职责

(1)负责全矿采、掘、机电、运输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负责整改追踪。

(2)审查采掘工艺及机电、运输等生产技术方案,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全矿采、掘、机电、运输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4)抓好采、掘、机电、运输标准化工作,确保采、掘、机电、运输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5)审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计划,确保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6)参与采、掘、机电、运输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改进措施,防范事故发生。8、安全监管部职责

(1)组织制定(修改)分管业务范围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负责全矿职业危害防治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3)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4)负责组织开展全矿职业健康装置、设备、系统日常状态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5)组织全矿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的建设及验收工作。

(6)负责组织职业危害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制定改进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9、职业健康管理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制定职业健康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2)负责本矿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健全和完善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执行。

(4)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有权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有权进行处罚。

(5)负责组织煤矿职业危害专项整治。(6)参与本矿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7)负责本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8)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档案和接触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

10、工会职责

(1)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保护职工职业健康,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宣传工作。

(2)督促职能部门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并督促整改。

(3)参加有关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11、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新录用人员体检、条件审查、劳务合同的签订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工作。

(2)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档案和接触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进行备案。

(3)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2、职工(个人)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治有关规定,对本岗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2)熟练掌握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严格遵守有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及防治措施,精心操作,不违章作业,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自觉接受职业危害防治教育,积极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活动,主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用具。

(6)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本岗位职业危害防治设备、设施,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消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上报。

(7)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变更岗位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类保险装置;不得动用其他岗位的设备、工具;不得私自将自己岗位的设备、工具交予他人使用。

(8)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9)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场所整齐清洁。(10)自觉接受各级部门安全检查。

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制定本矿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2、根据公司的要求,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3、职业健康体检每年进行一次。

4、定期开展粉尘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存档。5、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每年进行一次。6、按照规定,对新入矿工人做好体检工作。

7、定期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宣传,职工培训,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

8、做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9、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

2、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安监、劳 动等职能部门应向职工如实告知将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

3、在产生职业危害源的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必须设置公告栏或告知卡,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对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四、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职业健康中长期发展规划、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报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培训计划按上级要求由(部门)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和网络;积极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矿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危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3、按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危害防治知识与职业危害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的职业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5、做好从业人员生产检修前的职业危害防治教育与培训,结合检修过程中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危害因素,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6、做好职业危害防治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危害防治法规、条例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树立法治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各班组定期在例行安全活动中安排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学习,并做好记录。

7、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五、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安装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2、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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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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