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方案

栏目:学校管理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小学

“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教体局、区教育工会《区教育工会关于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评选“学生最喜爱的老师”严格按照襄阳市“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程序和办法操作,结合“四有”好老师的标准,特制定我校2021年“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方案:

1、学校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专班成员:学校工会主席、政教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年级组长(主任)、备课组长、教师代表等。

2、印发《评议表》,按学生人数印发份数。

3、评选本校“学生最喜爱的老师”。

4、评议时,每班2名教师负责组织。教师互换班级或年级,如二年级教师负责一年级学生评议,一年级教师负责二年级学生评议。

8、学校表彰通报(按照得票多少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9、向镇推荐评选镇级“学生最喜爱的老师”;

镇将优秀者推荐区、市表彰。

二、评选范围:池阳小学全体在岗教职工。

三、“学生最喜爱教师”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2、爱岗敬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健康。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诲人不倦,因材施教。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参与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教学水平高。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7、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

四、评选组织与评选办法

1、组织领导

成立池阳小学“学生最满意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组长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小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方案

小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区教体局、区教育工会《区教育工会关于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评选…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