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决策责任,是指学校及其班子成员在对其在实施决策过程中,因决策错误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决策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决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因决策错误给行政相对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追究决策过错责任:
(一)决策人未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
(二)决策人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
(三)决策人明知决策错误,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
(四)决策人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实施决策的;
(五)对应由本人做出的决策进行推诿或者拖延,不做决策的。
第五条
决策责任追究的方式:
(一)责令改正;
(二)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三)给予通报批评;
(四)停职;
(五)给予纪律处分;
(六)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根据过错情况单处或者并处。
第六条
决策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承办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负责接责任;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批准人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八条
审核人改变承办负责人的正确意见,导致主要领导发生决策过错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审核人应报请而的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做出决定,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做出决定或者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
集体研究决定导致过错后果发生的,决策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承办人,一般指具体办理决策事项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审核人,一般指学校分管,主抓决策事项的负责人;批准人,一般指学校主要负责人及有批准权的主管领导。依照内部管理分工规定或者经授权,由其他工作人员行使审核权、批准权的,具体行使审核权、批准权的人员,视为审核人、批准人。
第十二条
根据情节轻重、
小学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2025-01-07 21:00:03发表“学校管理”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sowenku.com/article/51230.html
- 八年级下册政治道德与法治05-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学期期末冲关卷(解析版).docx
- 八年级下册政治道德与法治05-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学期期末冲关卷(答案版).docx
- 八年级下册政治道德与法治05-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学期期末冲关卷(原卷版).docx
- 八年级下册政治道德与法治04-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学期期末冲关卷(解析版).docx
- 八年级下册政治道德与法治04-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学期期末冲关卷(答案版).docx
- 八年级下册政治道德与法治04-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学期期末冲关卷(原卷版).docx
- 八年级下册政治道德与法治03-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学期期末冲关卷(解析版).docx
- 八年级下册政治道德与法治03-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学期期末冲关卷(答案版).docx
- 八年级下册政治道德与法治03-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学期期末冲关卷(原卷版).docx
- 八年级下册政治道德与法治02-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学期期末冲关卷(解析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