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事 会 职 责

栏目:叙职履职报告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董 事 会 职 责

董 事 会 职 责

一、负责召开集股东会;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五、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七、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其它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监 事 会 职 责

一、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六、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八、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职务;

十、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方案的检查、监督。

董 事 长 职 责

一、主持、召开公司重大会议以及公司年度、季度总结与表彰会议;接待重要客户来访;负责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工作计划以有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决定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并及时备案;

四、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及时备案;

五、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六、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签署公司重要合同和协议;

七、指导公司的决策实施以及重大业务活动;

八、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授权总经理代理。

总 经 理 职 责

一、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完成董事会、董事长下达的工作计划、任务;

二、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召开工作会议,并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三、组织实施公司重大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招商方案等;

四、主持制订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工作汇报;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

七、根据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公司合同和协议;

八、定期向董事长提交工作报告、财务报表等;

九、签发公司日常管理、业务和财务等文件、资料;

十、向董事长提名任免公司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等;

十一、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二、完成由董事长授权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会 计 岗 位 职 责

一、负责记好本公司的财务总帐及各种明细帐目。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书写整洁,登记及时,帐面清楚。

二、负责编制月、季、年终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方面有报表。

三、根据会计制度,定期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不超过10天),并与科目明细帐核对相符。

四、负责公司管理核算,认真审核收支原始凭证,帐务处理符合制度规定,帐目清楚,数字准确,结算及时。

五、负责专用款项的明细核算,正确反映各项专用基金运用和结余情况以及专项工程支出和完工情况。专用基金的往来款项要及时对帐清算。

六、负责每月各项按规定进行预提和待摊费用的核算。

七、负责公司税金合帐的登记和税金的交纳。

八、负责公司各部门的费用报销业务手续。

九、对公司的会计凭证、帐薄报表、财务计划和重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装订成册,登记编号,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办理销毁报批手续。

十、定期组织对公司固定资金和流动资产的清查、核实,确保财产的准确性,加强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

十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记帐凭证的稽核,保证财务结算的正确、及时和真实,为领导提供可靠的经营管理资料。

十二、及时掌握流动资金使用和周转的情况,定期向经理汇报工作。

出 纳 职 责

一、每日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现金的收付业务:

1、收付款时,认真复查会计凭证及付款单,如手续不全或有错误现象,及时退回会计改正,保证凭证准确无误。

2、收付时,要当面点清,以防差错,数额大时,一定有要人复核。

二、每日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及辅助记录:

1、现金日记帐所载的内容必须同会计凭证相一致,不得随便增减。

2、日记帐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不得随便损坏帐薄和撕去帐页。

3、文字和数字必须整洁清晰、准确无误,如有改动,必须按会计制度执行。

三、负责每日营业客的追缴。按经理的安排筹储现钞。

四、按时发放工资、奖金,并填制有关的记帐凭证。

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现金要尽量做到日清月结,月结盘库后作现金盘库表。

六、银行帐务和支票办理:

1、及时部门的支票送交银行进帐。收到银行回单时,及时登记后交给会计作帐。如有银行退票,应及时交会计冲帐,并重新更换支票。

2、每月15号前作上月“银行存款金额调节表,认真核对清查每笔未到帐的原因,如有错帐及时更正,力争将未到帐款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3、赁领导审批的申领单方能开具支票。填无支票时,应做到时间,金额、帐号及收款人单位均正确无误。

4、

第二篇:董事会职责

一、河北鑫祥陶瓷有限公司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河北鑫祥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职责

董事长是公司管理体系、经营活动、公司和社会效益的总策划设计者。使公司经济效益、人才培养、智慧发挥、管理机制高效运转,高速稳步发展。其具体职责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公司战略发展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与决定。

2、根据企业内外环境和市场的需要,决策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内抓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体系;外拓市场,实施品牌战略。

3、召集和组织本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检讨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

4、召集和主持重大管理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提名公司各部门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6、决定公司内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报董事会备案。

7、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8、检查公司章程、制度及授权经营的执行情况。

9、签署按制度规定应予签署的文书、公告、经济合同、资产经营责任书、资产产权及其变动、财务预算决算、生产统计、劳动工资及奖惩、委托授权书等文件、报表。

10、组织制定公司发展规划、投资方向、投资规模及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决策。

11、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12、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一人,协助董事长开展上述工作。董事长外出期间,由常务董事协调董事会日常工作。

三、河北鑫祥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职责

1、领导执行、实施董事长的各项决议:全面领会董事长的各项决议内容及其重要意义、组织实施董事长的各项决议;对各项决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决议的贯彻执行。

2、实施公司的总体战略: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发掘市场机会,领导创新与变革。

3、根据董事长下达的经营目标组织制定、修改、实施公司经营计划。

4、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负责与董事长保持良好沟通,定期向董事长汇报生产、经营战略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机构和人员调配情况及其他重大事宜;领导建立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媒体等部门间顺畅的沟通渠道;领导开展公司的社会公共关系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领导建立公司内部良好的沟通渠道。

5、主持、推动关键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及时进行组织和流程的优化调整、领导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完善企业识别系统,塑造和强化公司价值观。

6、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负责公司员工队伍建设,选拔中高层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代表公司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负责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董事长汇报、负责办理由董事长授权的其它重要事项。

7、领导生产部等分管部门开展工作,审批重大人事决策。

四、河北鑫祥陶瓷有限公司监事会

的职权和义务

(一)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对董事会重大决策、企业经营活动中数额较大的投融资和资产处置行为等进行重点监控,并向企业董事会提出建议;2.监督检查公司财务,通过查阅财务会计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3.监督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应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6、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人事变动有否决权;

7、监督检查公司各项各项规章制度、职责的落实执行情况,并对违纪违规行为有直接处理、处罚权;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会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企业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监事会决议,对检查报告内容保密,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财经纪律的规定,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客观公正地评价和反映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和领导人员的工作业绩;3.向董事会提交相关工作报告,包括监事会换届、延时换届申请报告;更换、增补监事申请报告;监事会决议和纪要;监事会工作报告、专项检查报告、日常检查报告等;4.制定监事会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类监督信息资料,建立必要的企业信息资料库,确保监督检查的规范性。

(三)河北鑫祥陶瓷有限公司监事长职责:

1.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和对监事会成员的管理;2.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决议和其他重要文件;3.组织对企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4.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前,应将会议具体议程和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向所派出部门报告,并根据派出部门的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5、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馈赠;不得在企业中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人谋取私利;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报酬和福利待遇;不得在企业报销应有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4.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三篇: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定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及设立子公司等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

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篇: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2、签署或授权签署公司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签署由董事会聘任人员的聘任书;

3、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总经理关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利益;

5.决定和指导处理公司对外事务和公司计划财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公司重大业务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

二、议事规则

董事会成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时间、会议事项、议程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建议,应召开临时董事会。

董事长可视需要邀请公司分管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的决议

须经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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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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