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入职须知5篇范文
第一篇:酒店员工入职须知
酒店员工入职须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店: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重新修订员工入职须知,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行为规范 精神饱满
1.1全体员工应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工作,做到敬业、乐业、勤业和精业; 1.2举止稳重大方,态度谦虚,不卑不亢。
1.3追求进步,严格做到思想“四勤”(勤于学习、勤换思想、勤于务实、勤于换位思考)。2 仪表、仪容 2.1男员工
2.1.1头发干净,无头皮屑,发前不过眉,发鬓侧不过耳,发脚后不过领;(厨房员工留浅平头)
2.1.2面容干净,不留胡须,牙齿清洁,口腔清新,(上班前不吃有刺激气味食物,如:蒜、葱等,漱口上岗);
2.1.3(酒店员工)工服清洁,无污迹,无汗味、无破损,扣子齐全,系好领带,夏天衬衣襟套进裤头衬衣束于裤内,长袖衫应扣好袖口,穿戴统一,符合标准,工作号牌,位臵划一;(公司员工)男士着白色上衣(长短袖不限),黑色长裤,衬衣束于裤内; 2.1.4常剪指甲;2.1.5裤脚平整,长度适中;
2.1.6穿黑色包头皮鞋,皮鞋光亮,袜子以深色为主,不得穿白色袜子; 2.1.7不使用浓重发腊和浓烈香水(不使用风油精等气味浓烈的外用药),严格做到个人卫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2.2女员工
2.2.1头发梳洗干净整齐,发前不过眉,发鬓侧不过耳,发脚后不过领,发型美观大方;
2.2.2面部淡妆,牙齿清洁,口腔清新(上岗前不吃有刺激气味食物,如:蒜、葱等,濑口上岗);
2.2.3工作号牌、健康证佩戴在上衣左襟,位臵划一; 2.2.4常剪指甲,不涂指甲油,只戴手表、结婚戒子);
2.2.5(酒店员工)套裙无折皱,穿统一鞋子,黑色包头中跟皮鞋(管理人员、迎宾员),黑色平底方口布鞋(服务员),穿肤色袜子(袜子不能拉挂或勾洞);(公司员工)女士着白色衬衣和黑色西裙,服装清洁平整,穿黑色皮鞋,穿肤色袜子(袜子不能拉挂或勾洞); 2.2.6不使用浓重发腊和浓烈香水(不使用风油精等气味浓烈的外用药),严格做到个人卫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3 谈吐文雅
3.1提倡文明礼貌用语,对客人谦逊有礼、热情大方;
3.2来宾来访时,礼貌地询问对方姓名、工作单位、到访目的(若寻访人不在则应做好来访转达登记);
3.3未授权的事,不随意解答、许诺,不交谈与本职无关的事; 4 工作准则 4.1真诚与信任
为人诚实,确信真诚与信任是自己与企业共同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营造一个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真诚奉献、相互信任的工作氛围。4.2务实与进取
勤奋工作、廉洁奉工、讲求实效、乐于创新、致力于建立企业竞争优势,在企业发展的前提下求个人发展。4.3沟通与协作
注重上行沟通、平行沟通、下行沟通,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团队力量,确保企业整体系统良性运作。4.4职业道德规范
4.4.1自觉遵守“真诚守信、礼貌热忱、爱店如家”的道德准则,落实本公司经营理念、管理理念、员工理念及团结协作、争创一流的团队精神。4.4.2是非分明,不贪小利,维护企业的利益,不借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4.4.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技能,忠于职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4.4尊重同事,乐于合作,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任何时候都能维护酒店声誉。5 勤于管理和服从管理
5.1各级管理人员应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责,在各方面对下级起模范带头作用,做酒店政策、制度的传播者、督导者,不断督促、指导和鼓励下级,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2员工必须服从上一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进行抵制。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意见,严禁议论是非,阻碍工作、影响团结的恶劣行为。6 工 作 纪 律
6.1不准以不礼貌的态度或方式接待顾客;6.2不准以粗暴的态度或行为对待同事;
6.3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勤或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不按规定签到; 6.4不准擅离工作岗位、脱岗、窜岗或不按规定排队取饭菜、制造混乱等; 6.5不准拒绝保安人员的例行检查,不允许与保安人员争执、吵闹; 6.6不准上班时间吃零食、进餐及在非指定地点进餐、休息等; 6.7不准随地吐痰或扔废弃物;
6.8不准脾气暴躁、无法自制或作出与员工身份不相符的行为; 6.9不准仪表、仪容不整洁、不按规定穿工服上岗; 6.10不准使用污言秽语与他人交谈; 6.11不准在更衣室以外的地方更衣; 6.12未经批准不准使用客用设施和物品;
6.13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上班时间不准携带个人通信工具; 6.14不准上班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 6.15工作时间不准接待亲友探访或陪餐; 6.16工作时间不准玩手机或打私人电话; 6.17不准下班后无故在酒店逗留或播放与工作无关的音像带、光盘等; 6.18不准对上级不礼貌、不尊重、故意不接受督或不执行分配的工作; 6.19不准拒绝或不配合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
6.20上班时间不准饮用有酒精成份的饮品或饮酒后当值;
6.21不允许在酒店范围内打牌、赌博或中午休息时间在酒店内、外喝酒、打牌、赌博;
6.22不准上班时间睡觉。不得传帮播谣言,挑起事端。不准向外提拱酒店资料文件;
6.23不准擅离职守私自外出或因玩忽职守导致酒店、客人财物损失或人身安全事故;
6.24不准故意减低工作效或故意怠慢工作进度;
6.25不准擅自调班,不尊从上级安排的上、下班时间及进餐时间或休息时间;
6.26不准在酒店范围内作任何形式的私人买卖; 6.27不准擅自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
6.28不准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涂改伪造考勤卡及上下班不打卡; 6.29不准与客人过于亲近,将工作关系变成个人关系,私自与客人通信,通电话,约会,外出游玩等; 6.30不准偷食酒店或客人食品; 6.31不准出入酒店正门或在客用区逗留; 6.32不准故意浪费酒店原材料及用品等;
6.33不准以权谋私、打击、压制报复下属或传播谣言诽谤上司; 6.34不准以任何形式阻碍、干扰任何部门的工作;
6.35不准擅自动用酒店物资、不携带酒店物品出门、不携带规定外的物品进门,不接受酒店领导的检查;
6.36不准擅自利用工作之便派谴或使用酒店车辆; 6.37不准私自动用或损坏酒店消防安全设施; 6.38不准在酒店或宿舍内私藏酒店物品; 6.39不准私配酒店钥匙;
6.40不准与其他员工不团结,故意制造纠纷; 6.41不准收取客人小费不按规定上交; 6.42不准盗窃;
6.43不准有欺诈或不忠行为;
6.44不准向与业务有关人士,包括顾客直接或暗示收取利益; 6.45不准窥探或泄漏酒店、客户的业务秘密;
6.46不准殴打或侮辱顾客、公众人士、上司、下属或同事;
6.47不准煽动或教唆他人与顾客、公众人士、上司、下属、同事打斗或参与打斗;
6.48未经批准、不准在酒店内召集超越权限范围外的会议或参与任何集会;
6.4 9不准借侨迁、生子、做满月、做周岁、做十岁、过生日等在酒店内部员工中请客、收礼、敛财;
6.5 0不准擅自标贴煽动、诽谤、虚假的文件与通告等;
6.51不准制造谣言或诽谤性言论、影响其他员工、顾客、酒店的商誉与业务;
6.52不准破坏酒店或顾客的财物;
6.53不准私藏、窜改或伪造酒店文件、记录或票据等;
6.54不准收取或付出金钱或物资代价以求取得或代为安排就业、培训、出差、调动、晋升、晋级等或较好的工作环境等; 6.55不准提供虚假的资料、报告或信息; 6.56不准拾遗不报告、不上交;
6.57不准在酒店内与客人有不正当的行为; 6.58不准以权挪用、侵占公司物品、钱款;
6.59不准在经营活动中获取任何私人利益,不准以任何形式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佣金、回扣或馈赠;
6.6 0不准发生不正常男女关系、个人私生活不检点、败坏道德的行为; 6.61不准参加反动组织或黑社会组织;
6.62不准散步、传播和制作淫秽、封建迷信的书刊或音像物品等; 6.63不准侵占酒店财物;
6.64不准吸毒贩毒及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第二章 奖惩条例
目的
弘扬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鼓励创新,表彰先进。树立榜样。2 奖励范围与标准
2.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2.2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酒店采纳实施后有成效者,奖100—500元; 2.3积极钻研业务技术,革新、改造设备、设施取得成绩者,奖100—500元;
2.4在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种竞赛中取得名次,为酒店争得荣誉,视获奖等级,奖100—1000元;
2.5严控开支,修旧利废有显著成绩者,奖10—100元;
2.6积极主动地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能忍受客人的叼难、污褥,不与客人争辩,把错留给自己把对留给客人,奖50元;
2.7发现事故隐患苗头,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酒店和客人财产免受损失者,奖20—200元;
2.8为保护酒店利益及顾客生命财产见义勇为者,奖100—500元; 2.9积极参加各种有积极意义的社会活动、组织活动,取得成绩者,奖10—50元;
2.10对索贿、受贿、舞弊或其它有害酒店利益事件能检举揭发或防止其发生,使酒店减免损失者,奖100—1000元,)此奖以封闭式奖励)2.11向公司(分店)推荐人才的“伯乐”员工给予奖励(奖300-3000元)2.12特别重大奖项上不封顶,其它未尽奖项,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3 奖励程序
(1)分店。由部门根据员工事迹、奖励条件与和标准提写出申请请奖报告,交经分店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司人资部复核,报公司总理批准。
(2)公司。由部门根据员工事迹、奖励条件和标准提出申请报告,经部门总监审核,由公司人资部复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 处罚 目的:
为了促进员工自律、自觉遵守酒店纪律,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做一名合格的本公司人.范围:适用于各分店对员工“纪律过失”的处罚.内容:
A、(甲类)一般过失:凡初次触犯一般过失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10-50元,重犯者处罚50-200元,再犯者按重大过失处理.(1)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含)以下。
(2)仪表仪容不整洁、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包括工作帽)上岗。
(3)上岗时未按规定佩带工作牌。(4)女员工未按规定化妆(淡妆)上岗。(5)上岗未按要求佩带服务用具。
(6)对客服务时使用方言不讲普通话、未按规定使用礼貌服务用语。(7)未按规定向宾客或上级问好。
(8)未按规定接听订餐、订房电话或错记、漏记客人的有关要求。(9)对客服务时未按要求使用托盘操作或面对食品讲话。
(10)餐前/餐中或收市时摆放餐具、拖动桌椅或家私等发出较大或异常声响。
(11)未按规定时间开启或关闭照明灯、电器设备(情节轻微)。(12)服务时操作不当惊扰了宾客,导致宾客不满或投诉抱怨(情节轻微)。(13)不回答或胡乱回答客人的问询、不及时向客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14)不按时参加部门班组点到或点退、不按要求参加培训或集体活动。(15)上下班不排队或插队打卡、进餐时不排队或插队。
(16)未经允许,吃工作餐时使用客用餐具或使用酒家/旅店的非客用餐具及容器。
(17)将零食或私人物品(与工作相关的书籍、工作记录本及女员工所使用的化妆用品和特殊用品例外)带进酒家/旅店或在服务及工作区域存放私人物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8)上班时间吃零食、抽烟、进餐或在非指定地点进餐及休息。(19)在更衣室以外的地方更衣。
(20)未经店长允许携带手机或其他通信工具上岗(公司报销手机话费的人员除外)。
(21)上班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或上网聊天、玩游戏等。(22)未经部门负责人允许工作时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23)未到收市的时间,擅自做收市卫生及收尾工作。
(24)下班后未经店长或值班经理允许,无故在酒家/旅店逗留。(25)未经店长允许在公司内播放与工作无关的音像带、光盘等。(26)对自己所在岗位或部门出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不及时向上级报告(情节轻微)。
(27)照明灯、电器设备、酒家/旅店服务和生产的设施设备等损坏未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28)消毒、清洁、洗涤用品未按要求贴标识或将其放在非部门指定的存放地点。
(29)未经权限管理人员允许,擅自进入公司、酒家、旅店禁止入内的场所。
(30)成本意识差浪费酒家旅店水、电、气或原材料等(情节轻微)。(31)携带公司规定不得带入工作场所之物品进入工作场所,情节轻微的。(32)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垃圾、随地随意堆放物品、损坏公共绿地等,破坏环境卫生。
(33)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其他行为。
B、乙类)重大过失:初次触犯重大过失者处罚50-500元,重犯者按严重过失处理.(1)员工如犯有一般违纪行为二次。(2)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以上。(3)未经许可一个月内累计缺勤一天或旷工一天(4)上班时间饮酒或饮酒后上班。(5)捏造请假事由,欺骗上级领导。
(6)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情节较重的。(7)在公司规定禁烟区吸烟。
(8)工作时间未经权限管理人员批准擅自接待亲友探访或陪餐。(9)因服务态度不好或服务效率不高,被客人指责。(10)未认真接待或处理客人投诉导致客人不满。
(11)擅自切断公司设备电源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情节轻微)。(12)对待同事不礼貌,使用污言秽语或恶语中伤。
(13)不服从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例行检查,与当值保安人员争吵。(14)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设备和物品。
(15)未经权限管理人员允许擅自出借公司价值 50 元以下的设施设备、工具器具或其他财物。
(16)怠慢或不配合政府职能主管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工作检查。(17)对上级无礼、不尊重,拖延或拒绝执行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18)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19)未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擅自下班。(20)向外泄漏公司一般性文件资料。
(21)故意减低工作效率或故意怠慢工作进度。(达不到工作标(22)擅自调换上班/值班班次,不尊从上级安排的上下班、值班或休息时间。
(23)擅自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
(24)从公司正门出入或非工作需要在客用区域逗留。
(25)故意浪费公司水、电、气、油等能源、原材料、食用油、干货调料、边角料、用品、物品、工具、用具等。
(26)私自动用或损坏酒家/旅店消防设施设备,情节轻微。
(27)出借办公室钥匙或工号牌给其他无权使用的人员,或外来人员。(28)对上级有特殊指示或有期限的特定任务,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严重不当且未申报正当理由的。
(30)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伤及他人或造成其他损失者的。
(31)未经许可在布告栏内张贴或移动通知。(32)擅配或私配公司的各种钥匙,尚未造成损失的。(33)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其他行为。
(34)使用本人工资卡(信用卡)在旅店总台、餐厅收银台刷卡后换取现金的;
(35)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机械设备轻微损坏的(损失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内);
C、(丙类)严重过失:严重过失者处罚200-2000元,并作辞退或开除处理。
(1)员工如犯有较重违纪行为二次,三次一般过失。(2)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3)篡改、伪造考勤记录或代人打卡、托人打卡等。
(4)索取客人小费、礼品不及时上交或任何侵占、侵吞公司财物的行为。(5)任何导致顾客点名或指认投诉的行为。(有效投诉)
(6)任何故意破坏或损坏公司财物或损害顾客、供应商利益的行为。(7)任何违反安全、生产、服务、卫生、消防规定和操作规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200元以上的行为。
(8)利用职权与工作便利向供货商、业务往来单位、内部员工等谋取私利(索取回扣、佣金、礼品、礼物、礼金、礼券及其他敛财)的行为。(9)任何向外界、竞争对手、同行等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行为。(10)任何策划、组织、参与消极怠工与罢工和滋扰其他人员与部门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
(11)擅自切断公司设备电源造成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12)私自动用或损坏酒家/旅店消防设施设备,情节较重。
(13)未经店长允许擅自向外出借分店50 元以上的设施、设备、工具、器具或其他财物。
(14)在公司范围内或上下班途中打架斗殴或煽动打架斗殴的行为。(15)任何形式盗窃公司或顾客财物的行为(无论价值多少)。(16)连续两个月达不到岗位工作要求或上级的工作要求。
(17)因私事外出冲卡(强行外出),不听从上级或保安人员的阻拦。(18)未经分店店长允许擅自将非本店员工或外来人员带入厨房。(19)私配公司或他人钥匙或私自开启他人的更衣柜、办公室、文件柜等。(20)未经公司允许,在公司外兼职或从事商业活动。
(21)以不正当的手段索取病假单,以病假、事假或停薪留职名义在公司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
(22)在公司范围内组织或参与赌博的行为。(23)擅自标贴煽动、诽谤、虚假的文字言论。
(24)制造谣言或诽谤性、侮辱性言论、影响其他员工、顾客或公司的商誉与业务。
(25)私藏、窜改或伪造、销毁公司文件、档案资料、记录、原始凭证或票据等。
(26)拾到宾客或员工丢失的物品、现金等不及时报告、不上交,私藏或据为己有。
(27)不服从公司的工作调动或工作安排,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28)在公司内与客人或员工有不道德的行为。
(29)未经公司董事长允许在公司内从事推销/直销/传销等非本公司的商业活动。
(30)未经公司董事长允许擅自接待媒体的采访或向媒体代表公司发表不恰当言论,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31)以权谋私、打击、压制报复下属或传播谣言诽谤、恶意中伤上司。(32)为自己或亲朋谋取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情节较重。如:为自己或亲朋的宴席私自增加菜肴份量、私自谋取折扣优惠;将旅店维修房或招待房擅自给亲朋住宿等。
(33)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未提前 1个月通知公司而擅自辞职(劳动合同中约定)。
(34)未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5)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结擅自离职。(36)参加反动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37)传播淫秽书刊或音像带、光盘等。
(38)一年内两次以上未经允许动用公司车辆办理私事。(39)酒后驾驶公务车辆车造成责任事故。(40)携带危险品、毒品等违禁品进入公司。(41)违法乱纪被拘留、监禁或判刑。
(42)事假及其他假期满(无故或不申报上级主管领导)不按时返回公司上班或不返回公司上班。
(43)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学历、离职证明、健康证明、体检证明、病休证明、亲属关系以及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等)。
(44)员工自被公司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未向公司提供办理入职登记手续或社会保险手续所必需的信息或文件证明的。
(45)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保密承诺的行为,以及向公司内人员披露其无权获取的薪资、人事变动信息等。(4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 1000 元及以上浪费或损失。(47)发生重大损失、损害或事故,不及时向主管汇报。(48)未经许可将任何公司财物带出公司,包括破碎的或损坏的。(49)非因法律或工作需要,将其他员工个人信息、隐私告知他人,使员工名誉受到损害。(50)对员工进行性骚扰。
(51)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他人机械设备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修理价值达3000元以上,或致使生产停工一天的;
以下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分店岗位职级在经理级及以上的管理人员,严格杜绝以下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丙类)严重过失(1)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指挥不当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
(2)窥探或泄漏公司、客户的业务秘密;
(3)煽动或教唆他人与公众人士、上司、下属、同事打斗或参与打斗;(4)未经批准、在公司召集超越权限范围外的会议或参与集会(5)向公司提供虚假的资料、报告或信息;(6)以权挪用货物、货款;(7)利用职位获取私人利益,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佣金、回扣或馈赠;(8)一年内两次以上未经允许动用公司车辆办理私事(9)管理人员因渎职、失察致使所辖部门发生火灾事故的。
特别说明:
A、以上提及的各种违纪行为仅属列举,所列条文并非完备,如有任何违纪行为未列在上述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依惯例或违纪事实决定其过失种类。
B、员工若犯以上违纪行为,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C、对重大过失,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三章 员工申诉
(1)申(投)述方式
A、员工对过失单不服时,可在处分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人力 资源部/分店人力资源部长提出申诉。
B、人力资源部/分店人力资源部长将视情节轻重,召开申诉小组 会裁定。小组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经理/主管、相关部门负责人、员 工代表。小组决定即为最后裁定。(2)员工申(投)诉渠道
A、以书面形式向分店店长或公司办公室申(投)诉。B、以书面形式向分管总监申(投)诉。C、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申(投)诉。D、以书面形式向工会申(投)诉。(3)申(投诉)处理 各级管理者接受员工申(投)诉后,必须认真予以复查,在三天 内给予回复。如确实属处理尺度把握不当或处理错误的,应在三天内 给予纠正。如处理无误,申诉员工应予以接受。(4)处理原则
A、对员工任何一种过失处理,必须依据本守则的相关条款执行,并向员工做好解释工作,允许员工对处理结果发表个人意见。B、对员工进行过失处理时,务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如在处理过程中有意打击报复或处理严重失职,经 办责任人将按较重违纪行为予以处理。
C、凡受B、C 类违纪行为处分的员工,从受到处分之日起半年内 不得提升、晋级。确有非常优秀表现的,部门可提请分店店长提前解 除本限制(但处分期必须满60 天以后)。(5)特别说明
A、以上提及的各种违纪行为仅属列举,所列条文并非完备,如 有任何违纪行为未列在上述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依惯例或违纪事实 决定其过失种类。
B、员工若犯以上违纪行为,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 担。
C、对重大过失,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二篇:酒店员工入职须知
东珠酒店员工入职须知
欢迎你加入我们的大家庭!为了让你尽快溶入到我们的家庭中来,并且更快更准确地了解酒店知识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我们特制定此入职须知。
1、你所进入的酒店:是一家按照四星级酒店标准兴建的商务酒店,位于东坑镇中兴大道,酒店拥有120间客房,45间沐足
房及大型的娱乐广场。公司总机号码:8369
酒店员工入职须知5篇范文
本文2025-01-07 20:58:13发表“叙职履职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sowenku.com/article/51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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