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73制度

栏目:学校管理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年级。

第二章教学活动时间安排

第三条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机动时间2周(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艺术节、运动会、科技节、社会实践和劳动枝术教育等),复习考试时间3周。各年级要严格按照汉寿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开学、放假。

第四条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和标准课时制。标准课时为45分钟,周学时和在校周活动总量,全校统一为: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课时。星期一上午上第一节课前组织升国旗仪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每天上午、下午及晚自习的第一节课提前5-10分钟打预备铃,其余节次的课教师必须提前2—3分钟候堂。

第五条高三年级可以适时调整教学计划,实行月休制度,但规定的节假日要给予保证,每月休息时间不少于4天。

第六条高三年级可以在寒暑假共增加不超过一个月的学习时间。

第三章学生到校、离校时间

第七条通学生到校、离校时间:

1、学生上午到校时间。夏秋季(“五一”假后至十月底,下同)不得早于6时45分;冬春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底,下同)不得早于7时10分。

2、学生下午离校时间。夏秋季不得迟于17时45分;冬(春)季不得迟于17时35分。

第八条寄宿制学生作息时间

1、寄宿学生起床时间不早于6:00,就寝时间各年级不迟于22:00。

2、学校的作息时间须在实施前三天送发到各科室馆组、各位任课老师手中。

3、加强早晚自习的管理和指导,不得利用早晚自习时间上课,早晚自习时必须安排老师下班辅导、答疑。

第四章法定节假日时间

第九条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寒假时间不得超过3周半,暑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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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73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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