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栏目:学校管理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XXXX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的制度,进一步推进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供制度保证,根据区教育党工委有关规定,结合XX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重大事项决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学校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的的范围

第四条

学校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课程计划;

3.学校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4.重大改革措施及校园及师生安全制度、规章制度的制定;

5.校内机构及岗位的设置和调整等;

6.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7.教职工收入分配和考核奖惩方案;荣誉称号的授予及奖励事宜;

8.招生和毕业工作;

9.因公出国访问及涉外校际交流;

10.教职工工资福利、医疗、帮困、职称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和调整;

11.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批;

12.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3.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和人事的任免:

14.学校副校级干部,由区教育党工委任命。

15.中层干部(含副职、助理)、年级组负责人(含副职、助理)、教研组负责人(含副职、助理)的任免;

16.校级行政干部(助理)的提名、考察;

(三)重大项目安排:

17.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调整申请;

18.年度校舍维修计划的确定和调整申请;

19.年度设施设备、服务项目方案的确定和调整申请;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20.1万元以上人员经费的使用;

21.1万元以上活动经费的使用;

22.2万元以上维修和设备等项目购置经费的使用。

第三章

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第五条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党总支委员会议。根据“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内容,有些事项需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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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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