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考核评价方案

栏目:学校管理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XX学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考核评价方案

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充分激励和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不断提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学校副校级及以下在编在岗教职工(正校级由教体局考评)

二、考核项目及分值(满分为200分)

对学校各岗位的考核项目及分值是:师德考核(30分),安全管理(10分),教育教学能力考核(30分),工作量考核(30分),考勤考核(10分),教育教学成绩考核(60分),班主任管理考核(10),奖励分(20分)。具体情况是:

1、师德考核(30分):(单项考核满分100分,由工会按照《XX学校师德考核方案》予以考核,按30分折算)。由分管校长及工会负责。

2、安全管理(10分):按照《XX学校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方案》指标进行学期考核。

3、教育教学能力考核(30分):(单独制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满分100分,重点是备课、上课、作业、检测、教研活动、教研组团队建设等项予以评价,分区视导、校内视导、随机检查计分。按30分计入个人考核)。由分管校长及教导处具体负责

4、工作量考核(30分):按照《XX学校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为准测算教职工工作量。由分管校长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并在全校公示。

5、考勤考核(10分):(满分10分,全勤者计10分;不全勤者按照《XX学校考勤制度》实际考勤结果计分)。由分管校长及办公室具体负责。

6、教育教学成绩(60分):

(1)有教学成绩学科考核(满分60分):学科成绩一分两率和为3——18的,按3分等差分别计60——18分,一分两率和为18以后的均计15分)。(统考学科优秀比例按照上级分配比例单独考核)

(2)非统考学科考核(含无任教学科人员)(满分60分):每学期组织对非统考学科人员(含无任教学科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情况民主量化测评,测评等级分ABCD四个等级,每个等级按照比例确定赋分,测评得分×60%即为该项实际得分。由分管校长及教导处负责。(非统考学科优秀比例按照上级分配比例单独考核)

7、班主任岗位管理考核(10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由政教处根据班级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成绩等情况制定《班主任管理考核方案》,经校委会研究并经全体班主任会议表决通过后执行。

8、奖励分:(最高20分)。

(1)综合荣誉计分(6分)。教师节期间获党委政府表彰的全国、省、市、区、校先进个人,分别计6、4、3、2、1;非教师节期间表彰且为党委政府下属职能部门单项表彰的降两个等级计分。获得齐X名师计5分、XX市功勋教师4分、XX名师3分、XX英才2分、XX新星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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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考核评价方案

XX学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考核评价方案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充分激励和调动全体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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