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

栏目:学校管理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范文

(一)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计算机﹑艺术每周课时14节。

(二)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汉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音乐﹑美术每周课时16节。

(三)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教师每周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科目每周课时15-18节。

中学(含高中)、小学中层领导达到6课时以上。

跨科目情况:跨年级同一科目,每周加0.5课时;跨年级不同科目,每周加1课时。

实验室工作:6-12个班级共计4个课时;12-18个班级共计5个课时;18-24个班级计7课时;24-36个班级需专职一人。

图书管理员:36个教学班以上配1人,36-24教学班计7课时;24-18个教学班共计5课时;18-12个教学班共计4课时;12个教学班及以下计3课时。

会计满工作量﹑出纳半工作量。

教辅人员:36个教学班以上3人,24个教学班以上2人,16个教学班以上1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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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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