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会议上的讲话

栏目:述职述廉报告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县委书记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述责述廉。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市委全会、纪委全会,以及县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一次抽查检验;更是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再动员、再部署和再督促。

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落不到实处,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从细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长抓常抓深,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指出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持续加强和巩固党的领导、党的执政地位,这是中央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市委书记在多次会议上对县(市)县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作出要求,明确提出落实主体责任是各县(市)县党(工)委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抓紧抓好。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也对县委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意见建议。因此,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我们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真正做到“扛稳抓牢做实”。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其实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保护。“严是爱、宽是害”,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动辄则咎,就是要避免干部犯错由小到大、由量到质,从违纪走向违法,从党纪政纪处分走向刑事判决。下面,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对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要再深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和顽强的意志品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回顾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从“八项规定”到反“四风”到落实“两个责任”,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首轮巡视巡察到“一准则两条例”,一系列的重大举措,极大地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带动了民风社风向善向好,深得党心军心民心。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产生如此深刻的变化、深远的影响,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持续攻坚、带头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结果,是中央到地方层层传导压力、接连发力的结果。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省市也相继明确“两个责任”,出台“主体责任落实年”、“主体责任深化年”等系列工作方案,作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这都是带头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体现,旨在唤醒各级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

在中央、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牵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谋划、重部署、强督导,推动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特别是2016年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产生以来,我们在巩固和深化上一届县委主体责任落实成果的基础上,以主体责任深化年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从严从实管党治党,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了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我们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严守党纪党规;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回头看”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主动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认真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校正发展方向;坚持好干部标准,认真组织换届选举,严肃换届纪律,按程序审慎选人用人,切实防止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意见,严肃查处“四风”尤其是隐性“四风”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两个责任”示范点创建,持续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总的来看,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视程度在提高、压力传导在加强、工作成效在提升,全县政治生态不断改善、持续向好,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当前,我县正处在蓄势崛起、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要崛起,要跨越,要把这一宏伟蓝图变成现实,迫切需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管党有力、治党有力、建党有效,锻造推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与上级要求相比,与发展需要相比,我县在全落实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个别党组织负责人、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随大流、人云亦云,没有真正深入灵魂,没有从内心深处意识到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还停留在上行下效的层面;有的迫于当前形势,迫于上级压力,表面上认同,但心中有想法、有不同认识,不以为然,片面地认为全面从严治党类似一阵风、一场运动,是一时之举,甚至有抵触情绪。二是个别党组织落实部署打折扣、执行决策不彻底,“弱化”、“虚化”、“软化”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依旧把党建当“虚活”“副业”,贪“虚功”,落实工作停留在喊喊口号、发发文件、扯扯横幅、贴贴标语、做做样子层面,揪不住工作“抓手”,没有实招,方法不多。有的只说不练,做“架子”,要么“喊在党(工)委、干在纪(工)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要么“党(工)委说说、纪(工)委诺诺”,“两个责任”落实都不到位。三是个别党组织及其有关负责人缺乏从严管党治党的担当,有的习惯于当“老好人”,或闭着眼睛“打座”、“念经”,对问题不闻不问,或遇到问题绕着走,或问题迎来扭过头,甚至将问题捂着藏着掖着、遮丑护短,不敢较真叫板,不能动真碰硬。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破坏着我县的政治生态,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迟滞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四是个别党组织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依然存在。表现为个别乡(办)还没有将压力传导至各社区(村),个别党委、总支还没有将压力传导至辖属支部,还有极个别党(工)委、总支连党建专题会、党风廉政专题会都没有召开过,更别提研究部署、督促检查了,根本就没有传导压力。同志们,这从轻了说是对工作不重视,从重了说是典型的工作“抓瞎”了呀!将直接导致“基础不牢”,危害非常大、后果很严重。全县各级党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要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也是职责所系、是集体责任也是个人责任,务必要警觉起来、行动起来,强化责任意识、责任担当,切实树立为党组织和辖县人民负责、担责的思想自觉,以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认真劲儿较真碰硬,以主动担当的作为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借此机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与干事创业的关系,结合我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实际,我谈两个方面的认识。一是讲规矩守纪律是对敢于担当者和改革创新者的支持与保护。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没有任何一处是与改革创新精神相悖的。目前,有些同志存在模糊认识,把不敢担当、为官不为、庸政懒政怠政归结为从严治党大环境;有的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热情降低、为人处世小心谨慎,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做事。这是在从严治党过程中,一些党员干部对新常态不适应导致的结果。现在我们党通过颁布准则和修订条例,对党员干部行为开列“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法有禁止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从严治党就是为了确保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不出事。二要从严执纪问责是对干部的关爱与保护。中央多次提出,要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保护“森林”。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其实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保护。“严是爱、宽是害”,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动辄则咎,就是要避免干部犯错由小到大、由量到质,从违纪走向违法,从党纪政纪处分走向刑事判决。从严执纪问责,会让一部分干部不适应,但有点“骂声”是为了防止痛心的“哭声”。在座各位应该记得,去年我们到监狱接受廉政教育时,几位在押人员发言时都十分后悔地谈到,如果当时组织或领导及时提醒他、早给予纪律处分,如果自己能够早一点从执纪问责中做到防微杜渐,就不至于酿成大祸、成为阶下囚。这些发言,句句都戳人心扉、令人痛心、催人警醒呀!同志们,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一贯的坚持。现在纪委处理一个干部,是为了挽救一百个、甚至一千个干部;抓住一个典型,就是为了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给更多的干部敲响警钟。从严治党,从大的方面讲是为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政权长治久安,从小的方面讲是为了挽救干部、保护干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真正从心底深处认识从严执纪问责的重要性,这样才能发自内心地拥护中央决策、响应党委号召,真正把个人、家庭、单位管好。

二、紧盯问题,对落实主体责任的内涵把握要再聚焦  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不仅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涵盖在内,还包括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目前,我县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结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个方面。这是中央、省市委的判断,也与市委巡察“回头看”查摆的问题和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相符。我们一定要盯紧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聚焦聚力加以解决,真正做到在政治上高度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一)要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对照党章、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各级在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观念淡化,政治担当缺失,在一些问题和事情上讳莫如深,立场态度不鲜明;有的对上级精神理解不深,不会或不能以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为指导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处理矛盾时“仰脸看上级”,上级不给意见就不动不办不理,推拖又推诿;有的谋划安排工作不全面,落实省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导致工作浮漂、短板突出;有的单位和部门的党组织地位弱化,以班子会代替党(工)委会、支部会,“三会一课”与行政班子会、干部职工会混为一谈,甚至有的党组织在发展党员时不开支部会讨论表决而直接通过,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削弱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影响着党组织的形象和党的权威,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将中央、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切实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把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放到全市全县的大局中谋划,确保贯彻决策部署不走样、不变调、不棚架;切实遵照党章党纪党规开展工作,规范运作,确保党的规定严格执行、党的领导不断加强。

(二)要着力解决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纵观我县,党的建设薄弱环节还很多:有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够扎实,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有的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到位,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的不够好、执行得不够严;有的对非公领域内的党建工作抓得不力,导致党建空白或党的建设弱化、边缘化;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目标责任等基础性工作缺失;有的党组织坐等群众登门多、上门服务群众少,群众遇到困难“只见教会帮、不见党员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和服务功能亟待强化,等等。造成这些缺失的原因,说细了是工作抓得不好、落实不力,说重了是失职失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强化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落实好管党治党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此方面,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大谋划、部署和督查力度。

(三)要着力解决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落实主体责任涉及到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反腐倡廉等方方面面,在工作过程中要善于抓住重点、举纲带目。前面,我已经讲了我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几种表现形式,不再赘述。那么,全面从严治党具体怎么抓,重点抓哪些?有的同志可能还有些迷茫,实际上,你要牢牢把握“三点”:一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今年,省市县纪委全会特别强调要着力保障和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讲的就是这一点。二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决定。中央提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这个决定是对我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部署,方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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