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范

栏目:学校管理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范

一、食堂洗碗池、洗菜池、洗肉池相互之间不能混用。

二、食堂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

三、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清洗、切配各种食品及原料,如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或可疑被污染时,应将其剔出另作处理。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800C。

五、加工青菜时,必须先将青菜洗净,用盐水浸泡30分钟,后放入开水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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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范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范一、食堂洗碗池、洗菜池、洗肉池相互之间不能混用。二、食堂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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