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栏目:学校管理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学校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导向作用,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有利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健康舆论环境,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中学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学校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副书记担任组长,主管德育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务办公室主任兼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与办公室文秘、档案管理员共同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各处室、部门设置通讯员一名,可由部门负责人担任,也可专门指定其他人员,共同组成通讯联络员队伍,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和宣传报道采写工作。

第四条

学校对外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内各部门采写和制作的向校外公开传送的有关学校情况和形象的各类宣传品(如图片、画册、课件、光盘、网页等)。

2.学校内各部门或个人采写和制作的向社会各新闻单位、出版媒体投送,或联系协助社会新闻单位、出版媒体采写和制作的反映学校工作内容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含图片、通讯、音像制品等)。

3.学校向上级党政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信息、动态。

第五条

对外宣传的管理要求:

1.凡向外投递、报送的反映学校情况的宣传报道文稿、图片和音像宣传品,须经校务办公室审查通过。反映全校性重大事件的对外宣传报道,须经校务办公室审阅后,由学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审定。反

映处室、部门情况的对外宣传,须先经作者所在部门处室、部门审查同意,签署意见之后,再由校务办公室审定。

2.宣传报道稿件要求做到观点正确、内容属实、数据准确。

3.所有稿件原则上文责自负;若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主管部门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

第六条

学校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必要时由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邀请新闻单位,并由校务办公室具体组织安排,活动主办部门应于活动举办之前报告校务办公室,并做好活动场所的环境布置,备好新闻通稿和相关材料,协助做好记者接待工作。

第七条

对内宣传的主要载体包括校刊、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广播、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其中校刊、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橱窗、电子显示屏由校务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八条

校务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校性重大活动的拍摄、撰稿与报道。各部门的会议、活动原则上由各部门负责安排拍摄、撰稿。学校重大活动应随时报道,投稿时间一般截至次日下午下班前。各部门信息员上报的新闻稿件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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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宣传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导向作用,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有利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健康舆论环境,根据党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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