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栏目:学校管理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戏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概要

戏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是针对学生会各部门、全院各班级全体学生干部的阶段性绩效考核机制。干部考核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核,秘书处对最后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并进行公示,对成绩优秀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干部考核由院党委指导,戏曲学院团总支负责具体组织执行。

为了更好地完成干部考核工作,根据院党委的要求和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特制订该制度。

二、考核目的与意义

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是加强学生干部管理、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健全的考核办法,对全院学生干部的工作成绩进行系统科学地评定,对于及时反馈工作效果,发现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鼓励学生干部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考核细则

1、考核对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志愿者与班长、团支书及其他班级干部。

2、考核办法:

考核以鼓励同学积极性、纠正工作问题为主要目的,采取累加值加分(有上限,为x分),并进行全员排名。

(1)个人思想作风

个人纪律(占比)纪律向细分x条

.早操、早功

.晚归、夜不归

.其他纪律考核项目

个人基础分为20分,期中、期末两次评定时早操、早功全勤+2分;早功、早操一次缺勤-0.5分;晚归一次-1分;夜不归一次-2分。

注:无早功、早操的个人不参与加减分。

(2)工作职责完成情况

参与一次工作活动+0.5分

注:参与工作应为非部门常规工作任务且真实完成的工作。

(3)民主评议(全部,全班人评议)

评议细则:

(1)学生会评议(本部门之间互相评),主席团成员(所有人打分),老师和学生各占50%。

(2)评分级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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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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