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有关事宜的

栏目:学校管理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有关事宜的范文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岗位配置,按照《xx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x省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x人发〔2xxx〕xx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周课时工作量)等有关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教师

1.标准工作量

高中语文、数学、外语教师12节,其他学科教师14节;初中语文、数学、外语教师14节,其他学科教师16节;小学语文、数学、外语教师16节,其他学科教师18节。

建立教师工作量公示制度,特别是对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若本人未选择在55周岁退休,其聘任岗位和日常工作量必须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和满工作量,并签署承诺,进行公示。

2.班主任工作量

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发〔2018〕30号)要求,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1.5倍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3.骨干教师工作量

省级、地级、县级骨干教师工作量分别记为3节、2节、1节。

4.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工作量

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为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有关事宜的

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有关事宜的范文各县(市、区)教育局: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岗位配置,按照《xx省编制委员会…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