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开展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5篇范文]

栏目:其他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商务局开展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商务局开展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有效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预付卡市场环境,按照自治区商务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商务部等x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宁商发〔xxxx〕xxx号)要求,现将我单位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x县商务局对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做好任务分解,责任分工。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以x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职工为成员的x县商贸领域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工作。

二、建立机制,责任到人

商务局建立了排查工作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和多种信息收集方式,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长效机制。建立媒体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

三、明确重点排查对象

重点以全县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和居民服务业发卡企业进行专项整治。

四、明确重点排查内容

一是督促发卡企业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落实业务报告、定期检查制度;二是监督发卡企业做好重大节日期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规范发卡行为,确保发卡市场和秩序平稳有序;三是倡导企业依法经商、诚信经营,促进消费和谐。经过检查,我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总体状况良好,能够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发卡、存管资金等管理工作。

规范商业预付卡的发行和购买,是防范利用商业预付卡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的有效途径,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x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二是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xxxx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x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是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xxxx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xxxx元。

五、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要求,商务部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xx天时间,对我县辖区内全县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进行了排查,积极做好辖区内发卡企业的摸排工作,及时填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情况摸查表》,通过查阅发卡企业工商登记、财务报表、发卡制度、发卡记录等相关材料、询问发卡企业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等方式掌握第一手材料,对符合备案条件而未备案的发卡企业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备案,并随时填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情况表》。在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中,对全县的零售、住宿和餐饮、居民服务三大行业的发卡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检查超市x家,加油站x家,餐饮企业xx家,对其中发卡未备案的x家企业(x天源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健身中心、x新靓特水上娱乐有限公司、永泰百货、马家寨加油站)均已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备案,其余企业没有发卡记录。

六、加强专项整治与监管方式

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落实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全部纳入市场主体名录,做到应备尽备、实时监控,提高监管成效。加强各部门合作,加强跨区域经营发卡企业的备案、资金保障等信息沟通,联合执法检查和消费者投诉处理等有关情况,消除监管盲点,形成监管合力。

加大对应备案未备案、备案类型不当、资金管理不合规、消费者投诉较多等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责令限期改正,依法处罚;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守法发卡企业给予政策扶持等措施,促进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目前缺乏相关发行管理办法及实施操作细则等行业标准,不能有效的规范和指导企业对商业预付卡进行销售和管理。建议尽快制定商业预付卡发行管理办法、发行服务规范及实施操作细则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单用途预付卡收费、投诉、保密、赎回、清退等业务,建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对重点发卡企业的业务数据统计、预警分析的信息化管理。

(二)商业预付卡的监督管理是一项多部门协作配合的综合性管理工作,涉及部门众多,情况复杂,规范整顿的任务十分艰巨,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一次完成。建议建立各部门各负其责,沟通协调,通力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商贸企业严格规范发卡行为。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通过全面整顿治理,使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商业预付卡健康发展,确保群众便利消费和市场繁荣。

(三)目前对商业预付卡宣传力度不够,建议进一步加大商业预付卡宣传工作,加强对企业工作人员及售卡人员的讲解培训,完善管理规范,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通报典型案例,使商业预付卡更大范围地,更深层次地为企业工作人员和居民所熟知,商业预付卡的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建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和杜绝违规售卡行为的再度发生。

第二篇:县商务局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溆浦县商务局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

工作总结

为了规范我县单用途预付卡市场,做好预付卡检查工作,防范利用商业预付卡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按照《怀化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的通知》(怀商发[2011]71号)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单用途预付卡检查工作。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梁礼泽同志任组长,张莉蓉、陈勇、邓绍福等同志为成员。局里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向各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电子商务企业、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的通知》(溆商发[2011]18号)。

二、全面摸排,掌握企业信息。

专项检查组对全县的相关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初步掌握了发卡企业的数量。并将发卡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重点发卡企业,特别是大型商场、超市、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在同一连锁品牌下跨法人发卡的企

业,列入重点发卡企业目录,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掌握了重点发卡企业在发行、受理、服务、系统保障、资金管理、有效期设置等方面情况。同时,建立重点发卡企业的业务报告、定期检查等制度。

三、重点检查,落实三项制度。

通过对重点发卡企业的专项检查,规范落实好三项制度。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二是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是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四、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地毯式检查、走访,对我县单用途预付卡整体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并掌握了第一手信息和资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拆解分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帮助各发卡企业在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方面建章建制,逐步规范我县商业单用途

预付卡市场,确保单用途预付卡市场能够在一个平稳、有序的环境中运行。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存在的问题。由于前期对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行业的指导和监管较少,造成相关行业对商务职能认识不足。特别美容美发行业,对于我们的专项检查更是熟视无睹,不理不采,也不配合工作,致使我们工作很难顺利开展,行业监管难度大。

2、对以后工作的建议。建议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尽快制定相关行业管理细则,特别是美容美发行业管理细则,强化行业准入许可制度,进一步明确商务监督职能,为行业监管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溆浦县商务局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第三篇:工商局联合林业部门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

**工商局联合林业部门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

11月30日,**工商局联合农村工作处,在辖区重点区域开展旨在“打击违法犯罪、保护野生动物”的专项行动,集中查处市场上出售、收购、加工、贩运、携带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严惩。

为使此次专项行动能取得实效,**工商局事先进行了周密部署,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进行了认真摸排。11月30日上午9时,分局分管局长带队,**工商局出动3名执法人员联合风景区农村工作处执法人员对两个农贸市场、多家酒店等可能经营野生动物的场所,进行了拉网式集中突击清查,未发现销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全面清理整治了辖区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积极向市场经营户及酒店业主以及过往群众宣传国家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第四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行动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行动

大河镇大河桥头为248县道和212省道的交汇处,侯客的面包车和摩托车聚集量大,无序停放,导致该处经常发生拥堵,为有效改善这一状况,钟山区交通运输局大河交通管理站联合大河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治理违停乱停,违规搭载。

2015年6月24日,钟山区交通运输局大河交通管理站联合红旗矿交警中队和大河城管中队、大河安监站等几家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清理大河边老街和大河桥等处违规停车,检查过往车辆证件和摩托车违规载客等。劝导摩托车驾驶员行驶中要戴安全帽,除驾驶人之外只能载一名乘客。告诫过往车辆驾驶人要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上路行驶,副驾驶位置不得乘坐儿童。

整治行动从上午9点开始,至中午12点结束,有效改善了大河老街和大河桥两头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五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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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开展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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