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内容
第一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内容
为了全面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与县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局党委各成员、局属各支部书记、副科级侦察员、股、所、队、室领导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把手,是 “第一责任人”,对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者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反对影响新疆稳定的 “三股势力”的 “三种人”,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问题上,对中央、自治区、地区、县委和局党委有关精神执行不力,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致使本部门发生重大问题,责令其辞职或者免职,情节较重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支部、本部门廉政建设目标,及时组织会议,专题研究重大问题,作出安排部署,成立以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小组,积极落实上级党委制定的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规定和配套制度,并结合本支部、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相应措施。
对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规定、制度贯彻不力,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制定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的,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免提示(包括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教育和管理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防止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发生,不准利用职权为子女、配偶及身边工作人员在经商、种植、承包土地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乱纪知情不管,责令其辞职或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四、全面实行警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刑警、交警、看守所、派出所、治安、财务等部门,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能公开的,均要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办事依据、办事制度、办事办案程序、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办事纪律及违纪处理规定,切实做到方便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五、坚决制止和纠正执法办案以及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中乱收费、乱罚款的歪风,坚决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以及局财务管理规定,一旦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局分管领导予
以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坚决纠正利用职权之便搞创收。
1、全局所有民警、职工(包括交通协管员、联防队员、临时工)都不得超越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搞创收,更不得利用手中的权力搞创收。
2、不得利用职权之便向群众索要钱物,或者充当某些人的保护伞,变相地给自己带来一些方便。
3、严禁租、借警用车辆、车号牌、警械、警用标志或者开假证明,从中牟取暴利。
以上三条规定,一旦发现除退赔或没收钱物外,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积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民警)活动,做到对群众报案热情,接、出、处警及时,不推诱、不扯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凡是违反法律程序办案,造成经济损失均由办案人员负责承担,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制》追究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以及法制部门、分管领导的责任。
八、严禁挪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现象。
九、全局办案人员和捡查工作人员下基层派出所一律吃工作餐,并付每顿2元餐费。
十、严禁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对民警违反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参与赌博,给与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以上目标责任望全局各级领导和各族民警共同遵守,特别是在政治纪律,人、枪、酒、车上出现的问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赴理,绝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违反以上目标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受到局党委通报以上处分的,本人在年终考核中不得评为先进和立功受奖。
签订单位:中共岳普湖县公安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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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文章标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构建惩防体系,加强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教育,发扬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建设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机关和党员干部职工队伍。
二、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市局党组统一领导,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职能科室和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市系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步运行考核。
三、责任分工
(一)市局党组共性责任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分析研究全市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紧密围绕行业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同级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反腐倡廉机制。
2.以抓教育为主题,加强全市行业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及规定,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
3.抓好源头、治理腐败,努力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路子,进一步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到位。
4.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实施全面有效监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5.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坚持企业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并对实施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定程序。
6.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着力解决全市行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及上级的各项规定,从严管理配偶及身边工作人员。
7.加强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经常组织开展行业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制度,规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上取得新的成效。
8.加强内部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牢固树立“国家和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强化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管意识;加强对专卖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权力运行四个方面的有效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骗取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的腐败行为,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参与违规经营、以权谋私等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9.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教育、惩处、监督、保障的职能作用,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
(二)党组成员责任分工
***同志:对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分管部门及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
1.认真组织实施市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共性责任的各项目标要求。
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局务会议议事日程,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3.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经常指导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应对措施。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4.对重要信访件要亲自批阅,对上级要结果的案件亲自督导,认真查处,及时上报。
5.充分发挥人事劳资管理和审计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根据不同时期工作特点,加大管理监督力度,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规章制度落在实处。
6.加强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工作。认真研究行业发展的新变化和各项工作的新特点,教育全市行业干部职工不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
***同志:对全市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
1、协助党组书记认真组织实施市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共性责任的各项要求。
2、按照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职责,对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负责,具体指导,抓好落实。
3、对分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管理,经常进行廉洁自律、党风党纪、党性方面的思想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目标。
4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堵塞各种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腐
败。
5、加强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工作。对业务经营工作中涉及到的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方面的内容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从严要求下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同志: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
1、围绕全局中心工作,针对分管部门的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2、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工作目标,扎实有效地搞好分管部门的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按照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3、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管理,严历打击各种违法经营卷烟活动,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保驾护航。
4、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增强服务观念,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经营。
***同志:对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研究部署,具体指导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汇报。
2、围绕行业工作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以及开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整顿。不断研究和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路子,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各项管理工作中去。
3、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工作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行业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按照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适应行业经济发展的机关效能和行风工作运行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监督制约和考核办法,促进经济工作的健康发展。
4、亲自批办群众投诉、举报及来信来访案件,指导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搞好查处工作,对上级交办的要结果的案件,要明确意见,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查办,及时上报。
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履行自身职能,全面完成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任务。
6、加强机关党委建设,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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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201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责任制实施意见
201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领导成员和机关处室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加强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市委农工委的布置和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周兵同志为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负责人,具体工作责任制分工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由周兵同志负总责,综合科及其他相关科室负责落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来执行,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中心各项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组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按程序予以处理。中心领导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牵头科室要会同协助科室认真落实2011年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的建立。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由黄昀同志负责,综合科牵头,会同认证科、质量标准科、监督管理科、监督检验科负责落实。组织职工学习宣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中的各项任务,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加强对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由黄昀同志负责,综合科牵头负责落实,会同工会、妇委会负责落实。要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认真开展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中心主要领导给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一次。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反腐败的信心。广泛开展“唱廉政歌曲、读廉政经典、讲廉政故事、传廉政箴言”活动,并
作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由廖家富同志负责,综合科负责落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以解决人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结合开展“三进三同三个一”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在一线研究发现影响我们事业发展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密切联系群众,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助他们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农业品牌培育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困难在一线解决,形象在一线树立。对严重脱离群众,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甚至引发重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执行市农委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由周兵同志负总责,综合科牵头,会同中心各科负责落实。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市农委制定的廉洁从政“十禁止”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超标配备使用小汽车和违规驾驶公车及公车私用等行为,认真落实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的行为和各种名义的公款旅游,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六、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由黄昀同志负责,综合科牵头,会同中心各科负责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的原则,围绕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大问题要主动向市委农工委、市农委纪工委报告,并及时处理。充分发挥职工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作用,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深入开展。
七、加强中心经费管理,严格财经纪律
由周兵同志负总责,综合科牵头,会同中心各科负责落实。严格执行中心《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财务行为,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账”,严格执行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切实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内容
本文2025-01-07 15:23:17发表“党风廉政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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