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工作总结

栏目:乡镇工作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工作总结

滩桥镇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工作情况总结

2017年滩桥镇党委严格按照开发区党工委“确保试点出成绩、出经验、做示范”的要求,紧紧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利契机,以“知民情、谋发展、促和谐”为主题,抓运行、重联系、强服务,使党代表工作室成为联系群众、服务民生的“连心桥”,焕发了强大的生命力。

一、基本做法与经验

1)搭建平台,成立党代表工作室。

为使党代表活动有场所,镇党委注重整合资源,不断规范代表活动阵地。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原则,全镇共设立22个党代表活动室,完善了党代表活动职责、评议制度等,开辟了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公示栏,明确专人管理,不断健全党代表联系网络制度。结合当前精准扶贫中心工作,安排1名党代表联系1-2名贫困户,定期开展帮扶活动。通过建立阵地,健全制度,搭建起党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采取党员评星定级办法,不断增强党代表的责任心,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2)加强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要想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就必须在代表素质上下足工夫。镇党委始终把“强培训、提素质、提能力”作为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邀请江陵县人大常委会专职副主任就如何撰写提案等对全镇党代表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积极组织代表对精准扶贫、雷迪森化工、黄场村还迁房等

全镇重点工作和项目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三是鼓励代表“走出去求取经验”,借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的契机,组织部分党代表到京山市柴湖新村、莫愁村,江汉区唐家墩街马场社区等地观摩学习;四是组织镇、村干部、党代表到江北监狱开展廉政活动,接受警示教育,不断净化思想。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较好地提高了代表素质与能力,强化了党代表对党内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点燃了党代表参政议政、献计献策的激情。

3)讲求实效,集聚民意促进发展。

开展代表活动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促进镇域发展的前提,党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必须要广泛开展调研活动。镇党委始终注重“抓活动、求实效”,把党代表与党员群众密切联系起来。一是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载体,每月5日全镇39个党支部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主动邀请所在支部的党代表参会,聆听党员的建议与意见,一年来党代表向镇党委反馈意见20余条;二是紧密结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安排1名党代表联系1-2名(深度)贫困户,通过走访慰问,帮助贫困户落实教育帮扶、医疗帮扶、就业指导等政策,一年来发放助医、助学金以及慰问金170余万元,帮助扶贫户完成“小康富民贷”续贷,组织3次义诊活动,为贫困户免费检查达800人次,开展就业培训90余人次,完成704户、2525人脱贫任务,实现了党代表助力脱贫攻坚的目标;三是组织机关干部和党代表“七一”大走访活动,共慰问贫困党员32人、离任村主职干部60人,同时开展党员星

级评定工作,共推选先进党组织5个、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优秀共产党员和党代表30名;四是开展党组织书记年终述职活动,要求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党代表)就年初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向党员群众进行汇报,开展民主测评,让党代表和镇村干部普遍感到有压力更有动力,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存在问题与建议

党代表素质与能力有待提高。镇党代表大多来自基层,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在提交议案建议、开展调研活动等方面与预期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在不违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党代表结构与数量,确保好中选好、优中选优。

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党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区、镇定期组织外出观摩、集中学习、实地调研等活动,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提升代表议案写作、参政议政能力。

第二篇: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3年08月21日 作者:浑源党建网 点击:2171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要求,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意见》(晋组发[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乡镇党代会年会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中心,以发扬和扩大党内民主、推进组织制度创新为着力点,以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度为抓手,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为实现“突破浑源、率先崛起”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年会时间

年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会期一般为1—2天。年会一般在人代会前召开,由乡镇党委决定召开时间。

三、年会内容

根据党章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乡镇党代会年会主要有以下五项职责:

1、听取和审查乡镇党委、纪委的报告。

2、讨论全乡(镇)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3、修改或撤销本乡(镇)党代会或党委已作出的决议、决定中不适当部分或错误的部分。

4、听取和审议乡镇党委提请审议的其他重要问题。

5、可根据乡镇党委安排,开展对乡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

四、年会组织

按照精简、高效、务实原则,筹备召开乡镇党代会年会。首先在下韩村乡和沙圪坨镇进行试点,7月中旬开始,月底结束。之后,在其他乡(镇)全面组织实施,8月底全部结束。

(一)会议组织

1、乡镇党代会年会会议名称为“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2、年会议题。一般应在年会召开前10个工作日提出。议题可由乡镇党委提出,也可由各代表小组或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题由乡镇党委会议讨论确定。议题一般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到各位代表。

(二)参会人员

1、年会由乡镇党委召集并主持。

2、年会必须有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到会方能举行。有选举任务时,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到会方能举行。

3、乡镇纪委委员可列席会议。其他人员需列席会议的,由乡镇党委确定。

(三)年会程序

1、乡镇党委书记代表乡镇党委向大会报告工作。

2、乡镇纪委书记代表乡镇纪委向大会报告工作。

3、大会其他议题和大会提案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4、审议乡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酝酿讨论有关决定。

5、其他议程。

6、表决通过大会各项决议。

(四)年会的表决方式

1、年会决定重要问题,必须在广泛发扬党内民主,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表决以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2、表决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举手、投票或其他方式。涉及选举和评议的,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五)决议的实施

1、党代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由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并向年会报告执行情况。党代会的决议或决定未经年会讨论同意,原则上不得修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及时向代表通报,并说明情况。

2、凡属重要决议应形成书面文件,发至全体代表并通报同级人大、政府等机关,并可根据需要向全体党员传达。

(六)代表资格审查和补选

在召开年会前,乡镇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 格进行审查。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应向年会报告。

代表资格的终止、停止要严格按照党代表任期制有关规定办理。因代表资格的终止、停止而出现代表名额空缺的,由乡镇党委决定是否进行代表补选。代表补选要严格按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规定进行。

(七)提案工作

1、会前成立提案审查小组,以乡镇党委名义下发征集代表提案的通知。

2、可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提交提案,对提案进行酝酿,审查立案结果,年中组织代表对重点提案进行督办,督办情况在下一年会上通报。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全面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成立以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党务工作的乡镇干部担任,确保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举办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培训班。在召开乡镇党代会年会之前,组织代表对年会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及根本要求进行培训,让代表充分了解年会制工作的有关理论政策,以便于今后开展年会制工作提供理论基础。

3、发挥代表作用,保证年会质量。党代表作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要按照年会制的要求,树立广泛代表的意识,树立多渠道发挥作用的意识,通过开展调研视察、提案、提议,参与审议报告、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等,积极行使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尤其要注重发挥好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坚持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尽心尽责服务党员群众。

4、统筹会议安排,提高年会效率。本着切实转变会风、确保会议质量、统筹会议安排、精简会议程序、提高运行效能的原则,加大党代会年会对有关党内会议的整合力度,简约俭朴办会,着力降低会议相关经费。

5、认真做好总结。年会闭幕后,要以书面形式认真做好开展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县委组织部。

镇属各党组织:

《石台镇党代会年会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石台镇委员会

2013年11月20日

石台镇党代会年会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县(市、区)党代表大会任期制,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于2013年年底前召开镇党代会年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目标,以完善工作制度为基础,积极探索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充分调动我镇党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深化和组织制度创新,着力提高镇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为打造美好石台、建设精致淮北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严格遵循《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加强和改善镇党委对党代会年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党代表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权威,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代会年会和党代表作用,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民主意识,拓宽党代表参政议政渠道,规范党内权力运行,提高党委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三)坚持务实创新原则。坚持从基层实际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能力现状出发,深入探索镇党代会年会的制度体系和发挥党代表作用的实现形式,努力实现党内民主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年会职责

1、听取和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2、书面审议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纪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并对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纪委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3、收集代表提案并报告上代表提案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4、其他事项。根据实际需要,还可听取和审查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选举出席上一级党代会代表;分专题审议报告;讨论决定我镇有关重大问题;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

四、召开原则

1、党代会年会在任期内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人代会之前召开;会期一般为半天到一天。

2、党代会年会一般不设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年会的筹备和会议决议、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由镇党委组织部负责。

3、年会一般不专门召开预备会议,把大会议程、筹备工作报告等提前到年会前的镇党委会上讨论通过。

4、党代会年会必须有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到会方可举行;列席人员由镇党委会提出,原则上参照党代表大会列席人员的范围,主要为所在镇上级党代表、不是党代表的镇领导班子成员等。

5、党代会年会会议名称“中国共产党石台镇第×届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会议次数排列从换届开始计算。

6、党代会年会的召开和大会议题由镇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针对我镇今年首次召开党代会年会,要在本次年会上审议通过《关于石台镇建立党代会年会制的决定》,以体现党内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7、年会召开前15天,要将召开年会有关事宜通知党代表,并组织党代表进行调研视察、广泛联系党员群众活动,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为撰写高质量的提案打好基础。

五、会议程序

(一)召开党委会

1、讨论研究年会工作方案;

2、讨论镇党委工作报告;

3、讨论镇纪委工作报告;

4、听取镇党代会代表补选情况的报告;

5、讨论通过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6、确定年会列席人员;

7、确定年会议题和议程;

8、审议并通过召开年会的决议。

(二)年会开幕式

1、听取和审议关于石台镇建立党代会年会制的决定;

2、听取和审议镇党委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镇纪委工作报告;

4、书面审议党代表提案审查结果办理报告、镇党委班子成员和纪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

5、开展民主评议:评议镇党委班子及成员、纪委班子及成员(可同步进行评议);

6、重点提案党代表发言。

(三)召开代表分团会议

1、分团讨论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和提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党代表本述职;

3、党代表进行新工作承诺。

(四)召开党委会

1、听取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和代表提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讨论情况的汇报;

2、通过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通过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4、通过代表提案的决议(草案)。

(五)年会闭幕式

1、通过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2、通过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3、通过代表提案的决议。

六、提案工作

年会召开前,镇党代表10名以上(含10名)联名可就党的建设和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向大会提交属于年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

1、会前成立提案审查小组,以镇党委名义下发征集代表提案的通知。

2、可以代表团为单位提交若干提案,提案的审查、立案由镇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经审查立案的,提请年会审议并形成决议,交办相关单位限期办理,将办理结果答复提案代表,同时报镇党委备案;经审查不予立案的提案,及时向提案代表说明情况。

3、建立镇代表提案由镇党委委员领办制度。年中组织代表对重点提案进行督办,督办情况在下一年会上通报。

七、述职评议

1、镇党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一般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在大会发言,其他党委委员以书面形式进行(可视具体会议日程安排,灵活变动)。

2、对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由区委组织部门帮助开展。

3、强化评议结果运用,评议结果要与干部考核相挂钩,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或当场公布。

八、决议实施

党代会年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由镇党委组织实施,并向下次年会报告执行情况。年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由镇党委会决定,并及时向代表通报并说明情况;凡属重要决议应形成书面文件,发至镇各职能站所,通报同级人大、政府和全体代表,也可视具体内容向基层党组织通报;镇纪委、组织等相关部门负责对年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镇党委高度重视党代会年会制工作,全面统筹年会制工作的日常指导、组织协调。明确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党代会年会制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组织实施。同时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明确年会的组织流程和工作步骤,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并将方案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代表工作室作用,做好代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激发活力,提升年会质量。镇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党代表的教育管理,健全完善代表履职评议、作用发挥等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党代表履行视察调研、提案提议、报告审议和讨论决定有关重要问题的权利与职责,进一步增强党代表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好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在决策、督查、调研、献策等方面的作用,保证年会的质量与效果。

(三)宣传引导,注重探索实践。充分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实行党代会年会制的重要意义,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和活动典型,努力营造党代表积极参与、基层党组织全力支持的良好氛围。同时总结开展党代会年会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套操作范本。年会闭幕后,以书面形式认真做好总结。

第三篇:党代会年会制

镇将试行

党代会年会制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甄小英指出,从十七大报告的“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到十八大报告的“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表明五年来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党代会年会制将逐步成为乡镇党委的一项规范和制度。

甄小英解释,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一项根本性的组织制度,是党内民主运行的体系保障。按照规定,党代会闭会期间,由全委会履行职权,常委会行使执行权,纪委行使监督权。但由于此前,党代会的召开周期都是“按届开”,基层是三至五年一届,在党代会闭会后,就不再发挥作用了。为使党员在党代会闭会期间,仍能继续发挥作用,十七大实行了党代表任期制。

据其介绍,十年来,党的代表大会制度逐步完善。在党代会常任制的推动下,目前,不少地区有“党代表活动站”等组织形式,党代表在活动站定期值班,了解帮助党员和群众解决问题,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了党代表的沟通、协调作用。

甄小英表示,在党代会常任制的基础上,乡镇试行党代会年会制后,党代表的沟通、参与作用将得到更全面的发挥,同时,还能充分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监督全委会、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未来五年,党代会将呈现更加生动活泼的局面,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甄小英强调说,我国党员达8000多万人,因此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实践,需要自下而上逐步推动,积累经验。乡镇级党员数量不多,有条件试行党代会年会制;县市级目前的重点在于继续完善党代会常任制。而县市级以上则应捋顺全委会、常委会的关系,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

第四篇:泗县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探索与实践

泗县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探索与实践

泗县辖15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人口93万,党员31127人,其中农村党员16851人,乡镇党代会代表1629人。2006年以来,泗县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在瓦坊、大杨、草沟、大庄等乡镇做好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试点,成为宿州市最早推行乡镇党代会常任制的县区。经过近8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了具有浓郁乡土特色的、初具基层党代会常任制实践体系的泗县模式。

一、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试点背景和演进过程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内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决定了作为组织载体和制度载体的党代会常任制在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的代表大会职能有效发挥的地位与作用。党的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从制度上保证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能“充分有效”地发挥其在同级党组织中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的作用,保证党代表能“充分有效”地发挥其联系群众、参与决策和实施监督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是坚持年会制的,二大到六大的党章都是明文规定实行年会制,实践中一大到六大大体上也都是坚持年会制。七大修改党章时改为党代会每隔三年召开一次,其间可开党代表会议。八大把实行党代会常任制作为一项“根本的改革”,八大党章规定党的全国的、省一级的和县一级的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分别为5年、3年和2年,且三级代表大会均每年开会一次。由于极“左”路线的干扰,这些规定随后在“文化大革命”遭到破坏,党代会常任制也被取消。党的十三大后,中组部在全国地方确定12个单位进行试点。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要求“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

发轫于2006年的泗县乡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则是这种恢弘政治试验时代背景下一种积极的乡镇党代会常任制实践与探索。她之所以能在泗县这块土地播种、生根,具有其特定的内在逻辑、成长特点和雨水阳光。一是来自区域试点底蕴。泗县具有良好的党建创新氛围,在全省率先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最早进行村级党组织直选试点,第一批建立为民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来自基层社会民主的呼声。2004年12月,泗县在187个村第一次推进党组织直选;2005年6月,在全县300多个乡镇直单位党组织换届全面推行“直选”,社会民主的成功实践进一步激发党内民主诉求,极大地增强了基层党组织推进党内民主的使命感和自信心。

泗县推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实践:

试点探索阶段(2006年6月-2008年7月)。在瓦坊、大杨乡召开乡镇党代会代表工作例会,指导两个乡镇成立了党代表常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代表工作例会制度、党代表

小组活动制度、双向联系制度、党代表评议乡党委班子成员制度、党代表视察工作制度、党代表建言和组织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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