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优秀范文五篇]

栏目:乡镇工作总结发布:2025-01-07浏览:1收藏

第一篇:乡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

一、社会组织管理

现xx镇社会组织共27家,其中社会团体有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有21家,今年新培育一家社会组织:xxxxx。同时所培育的社会组织大力的服务于本村居民,如xx社区服务管理协会的“小太阳”成长营活动在周末免费为儿童提供英语辅导,晚霞老年协会在重大节日走访、组织老年人参观活动、春节慰问敬老院等活动,让广大社区居民感受到了社会组织带来的正能量。此外,村(居)委会均成立社会组织预警工作小组,每月进行非法社会组织预警调查统计,对非法社会组合进行取缔。

二、社会组织的年检

我镇社会组织积极完成年检工作,于2019年3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三、中期审计工作

去年我镇有两家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并且中标,并于3月4日开展中期审计工作,积极配合区委派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工作。

四、清明祭扫协调工作

清明节前夕,我镇统一召开清明祭扫协调会,镇综治办、社发办、信访办、安监所、派出所、城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卫公司、重大办等职能部门以及xx公司、两个公益性墓地、一个经营性墓地参加会议,各部门均制订清明祭扫方案、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和清明值班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据统计,清明节期间本镇公益性墓地和经营性墓地共接待祭扫群众93535人次、车流量达12070辆、落葬72穴。相关职能部门、村委会共派出工作人员500多人次参与清明安全祭扫保障工作,实现了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五、公益性墓地的监管

4月初我镇对两个公益性墓园的设施安全进行了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月我镇排摸私建墓地的工作,各居村全面排查辖区内有关情况。经调查,我镇没有私建“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和活人墓,有33个私建硬化大墓。各居村主动联系丧家家属,拟定告村民书进行劝阻宣传,沟通鼓励丧家家属主动将墓穴迁出。充分利用清明、冬至两个祭扫群众相对集中的节点,加大殡葬改革、文明祭扫的宣传力度,努力改变村民的祭扫陋习。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社会组织工作

利用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的资源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相关培训,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活力和社会组织服务人的能力建设。鼓励和指导社会组织积极参加市、区级招投标项目,激发社会组织创新发展能力,同时帮助社会组织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9月中旬将开展第九届“公益伙伴日”和公益嘉年华精品展示,以此为契机,为社区居民提供测量血糖血压、理发、义诊、健康咨询、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搭建公益平台,宣传公益服务。

二、冬至祭扫

冬至前夕,各职能部门制订冬至祭扫方案、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和冬至值班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实现“文明祭扫、平安冬至”工作目标。

第二篇:2019上半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总结

2019上半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总结

2019年上半年,XX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在省市有关部门、县委县政府和民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及关心指导下,以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为指引,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契机,充分运用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重登记、强管理、抓重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我局坚持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规范程序、严格审批、依法登记。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社会组织137家,其中社会团体6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4家。今年上半年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3家,其中社会团体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

二、组织开展全县社会组织检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自3月开始,县民政局启动社会组织2018年检工作,时间跨度为3个月,年检对象包括全县所有在县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目前年检工作已全面完成,县民政局将在7月底前通过各级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年检结果,同时对年检结果是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社会组织限期3个月整改,对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系统归入活动异常名录库。

三、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力度。

1.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根据《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民政发[2018]9号)精神,2019年5月6日,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了关于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同时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了初步摸排,对举报线索及时梳理,劝散非法社会组织2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社会组织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加强和规范我县民办幼儿园的管理。6月24日,县民政局、县教育局联合对郝穴镇范围内民办幼儿园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查看了各民办幼儿园的园舍环境、师资配备、安全设施、教学设备、幼儿住宿、财务管理、饮食、消防、卫生、按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一一罗列了整改清单,要求各有关幼儿园对照问题,销号整改,不断提高办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为民政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4月中旬,我局正式启动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通过积极的宣传引导,组织局机关及二级单位、乡镇、村(社区)和其他相关部门共93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报考人数位居全市前列,同时为确保考试取得成效,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邀请长江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师资团队,采取轮训的方式,针对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和社会工作实务的考试内容,进行了为期6天的专题培训。此次活动一是营造了我局重视人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良好氛围;二是为今后一段时期,围绕民政工作主责主业,聚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建立了XX县首家社会工作室。结合XX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同时为致力于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我局在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立了XX县育苗社工室,目前已与荆州市见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参与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选派两名专职社工常年驻点办公,主要负责:一是个案评估。负责协助12355未成年人服务平台信息收集及危机个案评估。二是加强全县困境儿童基本保障。负责协助制定全县400多名困境儿童帮扶方案,重点困境儿童个案帮扶不少于10例。三是负责协助组织10名以上志愿者开展暑期帮扶活动。四是加强评估工作。负责困境儿童综合评估,建立困境儿童一人一档,建好分类台账,负责困境儿童监护责任人能力评估,负责儿童福利主任督导考核评估,评估比例50%。

下半年,为确保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稳中有序、逐步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策划我县首届“共建美好XX·五好女性幸福营”公益创投活动,旨在通过该活动,从心理、社会等方面引领女性同胞走上“好女儿、好妻子、好媳妇、好母亲、好邻居”的智慧·贤惠之路,促进个人和谐、家庭和谐、邻里和谐、社区和谐,创造美好幸福生活,为社会和谐稳定、社区共建共享共治贡献一份力量。

二、开展实施“爱满荆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参照“三助行动”改革创新项目,在一个乡镇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在2个村(社区)建立社会工作室,选派社工常驻村(社区)开展专业服务。

三、建立健全城区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开展志愿者招募登记;建立志愿者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志愿者参加医疗保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应急救援等专业化培训;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对志愿者服务进行及时、准确记录;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志愿服务嘉许、回馈制度,保护激励志愿者积极性,不断推进我县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第三篇: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

2014年,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皖办发〔2013〕9号),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以创新推动发展,全市社会组织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已登记各类社会组织1321个(市本级296个),其中,社会团体69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21家、非公募基金会1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已达4.6个,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省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3.2个)。

一、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努力形成管理合力。今年上半年,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调整补充了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了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初步形成了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调监督、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在反复调研论证、立足创新、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积极协调争取的基础上,今年8月份,我市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办〔2014〕55号),对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12项改革创新任务,将是今后我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基层社会组织管理能力建设,抽调年轻同志充实市民管工作队伍,督促县民政局设立民管工作机构,通过内部调剂、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解决民管工作人手不足问题。XX区、XX市设立了副科级民管局。

(二)深化登记改革。一是坚持优质服务。社会组织登记服务一律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办结。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登记注册工作由法定60个工作日提速到5天,社会组织各类变更和注销审批,由法定30个工作日提速到3天,对社会组织的登记收费实行全免。二是推行直接登记。2011年起,我市就积极探索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并存的登记管理制度。对行业协会商会试行直接登记,新成立的行业协会全部社会化、民间化,有力促进了行业协会的发展。去年以来,我市扩大直接登记范围,除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的社会组织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宣代表机构外,其他各类社会组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直接依法审查登记。取消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的审批。目前,市级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已有27家,其中,行业协会商会13家。在直接登记过程中,我们注重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积极引导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主动联系,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指导,争取支持,力求登记门槛降低而登记质量不降。

(三)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联合财政、税务部门,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审核工作,开展免税资格认定工作。亚夏慈善基金会成功获得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德祥颐养院成功取得免税资格。二是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我市坚持实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双轨制,并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管理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市民政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通知》,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XX区已成立的2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分别给予3万元补助,并推荐XX区宝城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成功申报省福彩公益金“三社联动项目”资金10万元,示范引导,积极推动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市局正在积极争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支持,在已清理回收的办公用房中协调办公用房,筹建“XX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XX区宝城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还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拓展了活动场所,并着手建立全市首个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四是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了《XX市2014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建立了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目前,市本级已有6家职业培训机构承接了政府购买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涉及资金200余万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也已启动。今年,我们争取市财政安排了400万元专门用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工作,设置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公益岗位4名。我们还制定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及目录编制管理办法,引入“黑名单”管理模式开展资质认定工作,12月底前公布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

(四)强化综合监管。一是推进政社分开。2014年元月份,市委组织部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调查摸底工作;4月份,出台了《XX市科级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管理实施办法》;5月份,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党政机关干部社会组织兼职专项清理整顿,梳理并分类建立了党政机关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台帐。11月份,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团体依法规范管理集中推进行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议,年底前,力求在社会团体政社分开、规范收费行为、完善内部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现已梳理并分类建立了党政机关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台帐。218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已有93名辞去社会组织兼任职务或任职至届满不再兼任。相关社会团体正在根据清理整顿意见履行变更、备案或注销手续。二是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开展评估工作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初,我市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落实预算资金20万元。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门审议通过了《XX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宣传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成员单位支持,为做好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评估工作坚持“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评估,年内完成市属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县市区民政局按照评估办法、评估指标、评估专家共享的原则,相应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同步推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今年10月份,在全市开展社会组织党建“集中组建月”活动,选择人员较多、相对固定、自治功能较强的行业协会商会、民办学校、医院等为工作突破口,集中力量强化指导,以点带面,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全市完成了137个社会组织党建组建任务。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根据各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材料,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审查,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社会团体法人治理不完善、活动开展不正常、资料填报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健全、变更登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指出,立行整改后给予年检合格,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五是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制定了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对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负责人产生程序、会费缴纳标准等事项进一步作了明确,并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中增加了监事会设立等具体条款,更好地指导社会组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票据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部分社会组织利用自办网站,公开自身信息和重大活动;市本级民非单位基本实现执业许可、法人登记证和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四公开”。全市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参与公共管理、开展公益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皖办发2013]9号文件精神,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分明、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应有作用。

(一)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完善直接登记实施细则。探索建立登记事前评估、论证制度,对于一些直接登记的社团,需要对其进行包括资金来源、宗旨、社会效应、组织机构、发起人等进行实质性评估、论证。继续实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重点培育扶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经济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和基层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的退出机制,引导难以继续运营的社会组织进行重组、注销,优化组织结构。

(二)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建立与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相适应的综合监管制度,民政、财政、税务、公安、人社、外事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社会保险、涉外活动等进行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指导和督促社会组织落实“非盈利性”要求,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鼓励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投身社会互助和慈善事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继续深化社会组织民间化改革,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干部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开展活动,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的组织机构民间化、运行机制市场化,从源头上解决社会团体行政倾向化等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评估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三)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资金扶持力度。完善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扶持政策。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免税资格认定。推动成立市县两级社会组织联合(促进)会,建立各级社会组织发展孵化基地,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支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定期发布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指导社会组织申报中央财政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争取更多支持。

(四)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社会组织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的能力建设。分类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宏观政策形势分析、政策法规解读、登记业务知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建立健全任职培训、继续教育等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大力倡导社会组织开展自律、诚信活动,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造福社会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登记管理机构建设。着力解决管理机构不健全、执法监管力量薄弱和服务指导不适应社会组织发展的要求等问题,保证登记管理执法力量与工作任务、社会组织数量相适应。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建立社会组织电子档案库、法人数据库。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等管理,提高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满足社会组织业务需要。2015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低保工作

至2015年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278户,1860人,低保标准是130元/人,是全县平均水平。2015年为2014年摸底上报审核通过的146户246人新增低保人员办理手续,到2015年年底我镇共有低保户1396户,2053人,年发放低保金320.2万余元。按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5月份和9月份清理了死亡人员47户、48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免费为所有的低保户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医疗救助平台,为他们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二、五保工作

我们镇共有五保户92人,发放五保金23万元,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3人,分散供养的有89人。1-11月份共有2名五保对象死亡,我们及时XX县民政局对接,2015年增补了11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免费为所有的五保户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医疗救助平台。

三、优抚工作

今年共为20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手续,为全镇19名烈士人员换发新的烈士证,按照县民政局要求为全镇优抚军人、60周岁退伍军人换发新的银行卡,同时,配合同济医院为17名优抚军人进行体检身体。

四、扶贫工作

今年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对非贫困县非贫困乡镇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建立贫困户信息档案,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我镇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切实做到“两公示一公告”,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今年我镇共办理贫困户306户,560人,全部建立贫困户档案,并录入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五、残联工作

配合县残联各部门做好关于残疾人的惠民工作,到2015年年底我镇共为42人办理了贫困重度残疾人;对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统计上报,为28名精神、智力有问题的居家托养人员办理了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手续;对4名有意愿参加残疾青少年运动员选拔的人进行统计登记上报;对未成年贫困脑瘫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通知他们筛查救助活动情况;向30位残疾人发放康复体育器材;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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